《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看向了三日月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认输。
三日月虽然还保持着风度,但是握着刀的手在颤抖着,很显然是力竭了。
“你还行吗?”白青关切的说道。
“是我有技不如人,接下来还得修行啊。”夏油杰被白青拽了起来笑着说到。
实力的差距让他们有了落差,但是他们本身并不是服输的人,他们只需要找到方法就可以继续提升自己的实力。
下午白青和日本号对着账,乐的嘴都合不上,虽然说给三日月花了一大笔钱,但是现在又回本的七七八八了。
对完账,白青又是在天守阁改着文件,整个人又不好了。
因为文件实在是太繁杂了,每一份的内容几乎都相似,所以让白青有些头晕脑胀。
“算了,先休息休息吧。”白青揉了揉眼睛在小厨房里找点心吃。
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了天守阁除了还在陪自己加班的加州之外没有人了。
五条悟和夏油杰也不在,这就比较稀奇了。
“悟和杰呢?”白青看向加州问到。
“好像和日本号他们对账去了。”加州思索了一下回答道。
白青挑了挑眉,不知道这么的他有点不好的感觉。
第 67 章
在日本号那边的部屋, 老远就能听到一些嘈杂的声音传来,白青皱了皱眉,快步朝着日本号部屋跑去。
“怎么了这是?”白青推开门看着里面一幕叹了口气。
这里被装修成了酒吧的样子, 次郎太刀是这里的酒保, 喜欢喝酒的刀剑男子在入夜的时候总会来到这里喝上一杯。
不过今天这里尤其热闹,除了常客的次郎太郎日本号之类的, 今天连三日月还有和泉守莺丸小狐丸一期一振他们。
刀剑男子向来崇敬强者,五条悟的实力也稍稍让他们改观了。
“主君你来的正好, 正好我们开了一瓶很不错的酒。”次郎太刀看着白青露出了笑脸。
“是么?我看看。”白青这么说着,角落里的五条悟还在和三日月喝着蜜瓜汽水聊着天,但是夏油杰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你们这是给他喝了多少啊。”白青来到夏油杰的身边,夏油杰在看到白青的时候,伸出手换着白青的肩膀, 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白青身上。
“阿青。”夏油杰和白青贴了贴脸:“你来接我了呀……”
“稍微多了点。”一期一振挠了挠脸颊显然有些不好意思。
“真是的。”白青叹了口气搂着夏油杰的腰,让他不至于滑下去。
“悟, 我先送杰回去了, 时间不早了, 你也注意些。”
“呀, 阿青是要抱抱亲亲才能睡觉吗?”五条悟也起身来到了白青的身边,帮着白青扛着夏油杰,但是夏油却是抱着白青的肩膀, 很显然并不乐意。
“不可能, 话说, 你能不能让杰松个手?”白青无奈了。
“不要,杰身上都是酒臭的味道。”五条悟撇了撇嘴。
“我们来帮忙吧。”一期一振和小狐丸来到了白青的身边帮忙。
“帮大忙了。”
把夏油杰安顿好, 白青也差不多要睡了。
不过喝醉了的夏油杰出乎意料的可爱,毛茸茸的狐狸耳朵, 还会缠着自己的狐狸尾巴。
“晚安。”
白青摸了一把狐狸尾巴手感确实是很不错。
“晚安。”五条悟也打了个哈欠对着白青挥了挥手。
送走帮忙的一期一小狐丸之后,白青一夜好梦。
次日,白青的工作依旧繁琐,但是夏油杰因为宿醉的缘故还没有起床,五条悟坐在沙发上吃着蛋糕看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负万中无一的天赋体质,顾雪洄的修炼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 直到第三次晋升天劫失败,至此道心有瑕,如果想要强行晋升渡劫,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既然上进不得,就此摆烂当咸鱼吧,顾雪洄来到偏僻的剑修小门派当了甩手不管事的长老,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