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产生的蝴蝶效应, 但具体原理我们不清楚。”九代目缓慢的开口“我们认为, 平行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某些重叠的部分,产生了某种共鸣。”
白青自然是知道怎么回事的。
存档继承。
但是现在又开始了运转了。
“哈……好吧。”白青因为带着面具没办法揉自己开始隐隐作痛的额角“我知道了, 十代目,必须是纲吉了对吧?”
“很遗憾, 只有这个办法了。”
白青推开桌子的时候,柯约戴和斯库瓦罗也同步起身。
“你愿意放弃十代目?”白青看向了XANXUS问到。
“不会。”XANXUS的声音似乎那种略带着嘶哑的,每次听他说话,白青总有一种这个家伙不去唱摇滚很可惜的冲动“彭格列必须是最强的。”
很显然,XANXUS的超直感也在告诉他, 沢田纲吉是最合适的十代目。
这次是他晚了一些,要是里包恩还没去日本, 他也许还有机会。
“那就没有必要在谈了。”白青的声音很平淡, 打断了还要再说的事情。
“你打算怎么做?”XANXUS看向白青, 长久的共同处事让XANXUS感觉到白青想做些什么事情。
“既然彭格列给脸不要脸, 那我也没必要对你……”白青笑着,笑容里却带着冷意,猛的白青注意到了XANXUS桌子上的东西, 愣了一下。
在位置上摆放着两把枪, 和白青那储物室里的几乎一模一样的枪。
这个他没记错的话, 是走XANXUS为十代目幕后那条线才会有的东西。
“怎么会在这里?”白青喃喃的自语道。
偏见。
枪械在使用的时候子弹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用傲慢或者偏见击杀目标的时候, 另一把强就可以用敌人的血和自身的火焰做出子弹。
也就是说,只要使用得当, 就可以无限子弹。
“这是第二件事情。”XANXUS看向白青。
白青看着眼前的XANXUS,这个和他记忆中那个极度暴躁自满自大的青少年时期的XANXUS并不一样,多了一份沉稳与内敛,甚至还多了一分深藏不漏的味道。
第二件事情。
虽然一时间没想起来,听到这里白青还是坐了下来,随即将偏见抢了回来,揣怀里了。
“会议继续吧,垃圾鲛。”
斯库瓦罗不知道自己BOSS是怎么压制这个人的,这个能够自由出入彭格列而会瓦里安,将他们的安保系统视如无物的男人,竟然就这样被boss三言两语的搞定了,但是斯库瓦罗明白自家boss的性格,所以也不多问,拿出了下一次会议需要的文档,开始了今天的会议。
彭格列和瓦里安原本就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彭格列旗下的研究设施被针对性的摧毁了许多,甚至还连累了几位高层死于非命。
制定目标的人显然是有备而来,不仅是针对瓦里安,更是针对彭格列,不管是彭格列本身,还是瓦里安都受到了影响。
现在最主要的,是查清楚对方到底是谁,然后找到应付之法。
白青看着手中的枪,心思百转千回。
从彭格列的反应来看,他们对此已经做好了准备,并且有了目标。
很显然,从这些目标里筛选出来就是瓦里安的职责了。
只不过和他没关系就对了……
白青看着自己手中的这支枪,一直在想所说的话,终于是想起来了。
那是一次很凶险的任务,斯库瓦罗重伤失去战斗力,XANXUS为了把斯库瓦罗拉回来,被炸弹波及,半边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身负万中无一的天赋体质,顾雪洄的修炼一直都是顺顺利利的。 直到第三次晋升天劫失败,至此道心有瑕,如果想要强行晋升渡劫,会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既然上进不得,就此摆烂当咸鱼吧,顾雪洄来到偏僻的剑修小门派当了甩手不管事的长老,日子好不逍遥快活。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上一秒阮秋盛还在成人礼上高调领走小学弟章祁月,下一秒一阵惊雷将两人径直踹进陌生修仙界,一晃变成了门派内大师兄和三师弟。 清醒后才发现两人跪在殿堂前,面前一个白须长者拐杖狠敲地面:“把宗规背一遍。” 章祁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荒唐!阮秋盛,身为门派大师兄,背给你师弟听。” 阮秋盛:“…尊老爱幼,相互扶持?” 一朝回到解放前,纵使现代世界中两人成绩优异,但此时身处修仙界,想要活命只能从零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外科医生丛容穿越了,穿到鸟不拉屎的异世大陆,成了一个……奴隶,还意外绑定了一个还债系统,初始债务值高到吓人,完不成任务就要被迫接受电疗。异世大陆地广人稀,野猪比非洲象都大,野鸡凶得能叨死人;没有厕所,没有农田,衣服是兽皮,房子是窑洞,原始人野蛮粗鲁,不爱洗澡,还全都惦记他的屁股。丛容:……你们不要过来啊!奴隶是不可能当奴隶的,为了不被电,为了吃上肉,也为了保卫自己的贞操,丛容决定攀攀科技树,让现
其他 92万字 1个月前
冷风四起,正是初春,乍暖还寒的季节。 一辆白色私家车从远处缓缓驶入内部道路,七八个空闲车位,车子没有选择往前停靠,却悄悄停在了最不起眼的隐蔽角落。 稍许,车门打开,一只黑色高跟鞋从车内探出来,衬的脚踝纤细白皙。 车门“啪”一声合上,暖色格温风衣的女子,戴着平顶礼帽从车内出来。 “哒、哒、哒”,人来人往的柏油路上,不盈一握的腰肢晃动,那高跟鞋落在地上的步伐,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优雅清脆。 放眼这热闹
都市 31万字 1个月前
问:当穿成狗血文中的炮灰nc,并在某个深夜偶遇文中那位灭了原主满门、让原主死得很惨但此刻却命悬一线的的大boss时,是该选aorb? a:英雄救美抱大腿,跟着大佬混口饭吃。 b:假装今夜没来过,尊重祝福个人命运。 “因为刚好遇见你……” bg很合时宜,徐篱山慎重斟酌后,表示他选择“or”:趁你病,要你命。 一颗毒药喂下去,徐篱山虔诚祈祷:哥们儿,一路平安,再也不见。 再问:很不幸,当上述选择错误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林尽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仙侠文里的小炮灰。 书里的他是千年难遇的炉鼎体质,从小被师门像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又在魔界发难时被当做礼物送去讨好魔尊,被折磨至惨死,连尸体都不剩。 穿书后的林尽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找了机会在赴死路上乘乱逃跑,半路天边却飞来一只黑球险些将他砸死。 黑球毛茸茸圆滚滚,还冒着烟。 带回去洗干净,原来是只小狗勾。 狗勾哪都可爱,就是太凶,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尽和它相依为命,还是很
其他 13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