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诸朝来我农家乐
  4. 30-40
设置

30-40(18 / 46)



《诸朝来我农家乐》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端着好不容易串好的玉米串过来:“你不知道吗?我以为这是个常识呢。”

毕竟东坡肉多出名啊。

不过也是,毕竟还是叫东坡肉,没叫红烧肉,可能没那么直观,一般不了解苏轼的人也只知道他是个文人,不知道他还喜欢美食。

“苏轼虽然被贬很多次,官运不太好,但他其实是个治水大师。”徐雪筠一边递给几人玉米串一边说道,“他在担任徐州知州期间,因为抗洪救灾而得到百姓的感激,所以百姓就送上自家的猪肉以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说到这里她还没忍住打了个岔:“好像古往今来,我们老百姓感谢别人的方式就是送吃的东西哈哈。”

几千年都没变过,现在更是追着车往里面扔,徐雪筠看视频的时候又好笑,又担心那一箱一箱的饮料和西瓜砸到人。

苏洵的脸色又好看了一点,摸了摸胡子,终于在亲朋好友面前撑住了场子。

虽然徐姑娘一开口就说苏轼被贬了很多次官运不好。但这件事苏洵其实早有预料,因为他的大儿子性格实在猖狂,苏洵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意气风发过,但有的时候也觉得儿子这张嘴真的挺得罪人的。

这样不圆滑的人,在官场上又怎么可能走得久远呢?

现在听徐姑娘说苏轼是一个治水大师,而且还因为抗灾救洪得到了百姓的感激,苏洵已经觉得十分欣慰了。

这样就好了,这样就足够了。

从刘姨那接了一碗大碴粥的徐雪筠言归正传:“苏轼肯定不要啊,还又还不回去,就只好把这些送过来的猪肉都做成红烧肉分发给百姓,众所周知,我们的东坡居士除了是个文人还是一位美食家,所以他做的红烧肉极为讲究和美味,红烧肉这道菜也一下声名大噪,瞬间在百姓中间传开。”

这便是红烧肉最为出名的典故了。

徐雪筠侧着脑袋想了下:“我记得他还曾写过一首《食猪肉》。”

但是她不记得里面的内容了,扭头问厨师长:“阿叔知不知道。”

厨师长这一辈子记得的诗不多,但这首他还真知道:“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苏轼一听,嘿——还真是他能写出来的诗。

他倒是看宋朝的历史了,但是一个国家的历史很少会提及个人,苏轼虽然是一名出色的文人,但在整个有关宋朝的历史中却着墨不多,更不要提这种他做肉的小事了,所以苏轼之前还真不知道自己之后做了个什么东坡肉出来。

厨师长却不乐意跟他们讲东坡肉了,催促着:“得加快手脚了啊,照这个速度下去,你们下午两点都吃不上饭。”

当厨师长的必须很会把控时间,不然到饭点了饭还有许多没做好的,可真是砸了招牌。

做农家乐的有时候得顾上二三十口人吃饭,所以农家乐的锅碗瓢盆是少不了的,让六人一人一口锅是完全没问题的。

苏轼在知道自己之后甚至还宣扬了红烧的做法后不由得紧张起来,生怕自己这一顿饭做坏了,再让人怀疑他到底会不会吃。

可以怀疑他的长相他的能力,但是不能怀疑他到底会不会吃!

这是一个吃货的尊严!

诸葛亮倒没急着去做肉,‘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这句人人皆知的话,就能点明他对种地或做饭不是一窍不通,自然不会担心切不好肉。

刚才在切菜的时候,他也是一个人在角落里不声不响的,但切的又齐又好。

所以他在徐雪筠的推荐下拿了一串又复烤过一次的玉米串。

徐雪筠的调味掌控的很好——因为用的是现成的牌子烧烤料,就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大宋市井人家

大宋市井人家

吃吃汤圆呀 / 文

大厨叶盏穿越到宋朝,天下承平百姓富庶,但本人天崩开局: 1、古人很聪明,想靠“穿越”身份抢占先机是做梦; 2、自己从小被拐卖,现在才找到家人,未婚夫来退婚; 3、汴京城物价很高房子天价; 4、家里贫穷,家人还全是受尽歧视的下九流:爹是博买摊摊主,娘是媒婆,大哥是出名的浮浪闲汉,大姐是酒肆间的焌糟娘子, 二哥作为本坊知名市井白魄在军巡铺当火警混饭吃,妹妹跟着时妖学巫术。 叶盏挽起袖子,立下几个小目

都市 84万字 1个月前

一觉醒来香克斯又在和我道歉

一觉醒来香克斯又在和我道歉

飞天小叽一号 / 文

香克斯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不到他胸口的小孩子。 罗杰船长给她取了个名字叫佩拉, 意为大海上的珍珠。 因为她是船长在大海上捡来的。 罗杰船长将照顾佩拉的任务交给了年龄稍微相近些的香克斯,香克斯很高兴地领了任务。 他会成为最棒的哥哥。 小时候的佩拉很可爱,也很懂事, 就是怕生,还不爱说话, 像个小哑巴。 后来香克斯才知道, 佩拉真的是个小哑巴。

其他 69万字 1个月前

娶了甜文作精反派后[穿书]

娶了甜文作精反派后[穿书]

柠啾 / 文

[理智病弱直女x作精美人] 崔意莫名穿成一本甜宠文里的路人甲,全书只有一句身体不好的描写,不用牵扯进什么乱七八糟的剧情,老实说崔意挺满意的。 但一次意外,她成了主角和反派博弈的炮灰,她和捉鸡不成反蚀把米反被算计中药的反派关在一个屋子里,此时女主正带着一大堆人正往这儿赶。 崔意:…… 崔意费了好大劲才躲过这一劫,因此对把她无辜牵扯进来的主角和反派印象特别不好,下定决心以后只要有这两人在的地方她绝对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当医生遇到法医后

当医生遇到法医后

青竹酒 / 文

妇产科副主任,卷生卷死博士毕业后人生的全部,就是加不完的班,做不完的手术,忍受答非所问的患者,善于推卸责任且个个跆拳道黑带的家属,精神每天都在去精神科还是自我消化之间徘徊… 终于在一起恶性医闹事件中,他被保护性停职了,二话不说,拎起皮箱,躲到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上。 小镇什么都好就是外卖业不发达,这严重影响了沈主任的生存,就在他每次在泡面还是自热小火锅之间生死抉择的时候,隔壁都会传来一股诱人的饭

都市 44万字 1个月前

八零十三行女老板

八零十三行女老板

度己了 / 文

周知意大学毕业后,学弟学妹们还没开学,她就已经完成工作、失业、待业在家三件套。 因为她试图改变只知道抄款的职场,当然结局嘛……周知意被炒了。 她妈在旁边老生常谈又说起自己当年是怎么开起服装档口的辉煌事迹。 周知意听的耳朵都要生茧子了,心中不以为然,那个年代服装行业正是风口,不是有句话说的是“站在风口上,猪都能起飞”,换做是她一定也可以。 命运微微一笑:那你去试试吧。 于是,周知意穿越了,变成了那

都市 79万字 1个月前

男花魁只想攒钱买地(穿书)

男花魁只想攒钱买地(穿书)

螺髻山下客 / 文

古典舞顶级舞者穿越到古代,为了生计男扮女装成花魁。 苏云绕小心翼翼披着马甲,打算赚够了妹妹的药钱,以及买地的银子,就立马脱身,却不想突然来了一个尊贵显赫的大金主,甩了一沓银票要包下苏云绕全场。 苏云绕抓紧马甲瑟瑟发抖…… 等一下,金主叫啥名字来着?哦,原来他姓柴,名珃,乃当朝瑞王殿下。 再等一下,这不是《爱上逃跑王妃》里的纨绔男主吗?!因为名声不好,定了亲的王妃逃婚了,男主一怒之下流连青楼,包养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