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被和谐的美人受[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这些还不够,你不止要分化了,而且快发情了。”
郁双像是一名等待猎物许久的猎人,他说道:“哥,和我一起回家吧,我会帮你的。”
第37章
仅仅是临时标记尚不能阻隔兰攸往外散发的信息素。
郁双用外套裹住了他,上面还残留着暖意,以及Alpha让人安心的味道。兰攸往衣服缩了缩,深深地吸了口薄荷味的信息素,脑中恢复一丝清明,而后抽空在群里发了消息,说他先回去了。
据说Omega的初次发情会逐渐产生高热不退、意识模糊、信息素失调等症状,时间在一到三天不等,18岁以后分化可能会延长至五天。市面上售卖的特效药使用后,刚分化的Omega会陷入一段平稳的睡眠,在睡梦中缓慢吸收药性,安全地度过发情期。若有可以依靠的Alpha伴侣,也可以使用临时标记的方式,通过腺体注入信息素,从而使体内躁乱的信息素降到标准水平。
兰攸拍拍脑袋,脸是热的,头是晕的。
郁双将他抱到了车上,车内打足了暖气,刚拉开车门,兰攸就感觉到一阵暖风扑面而来。
他勾着郁双的脖子,像猫儿一样,恋恋不舍地蹭着,软软的唇瓣滑过郁双脸侧,那儿又开始变得绯红一片。
司机早在驾驶位上待命,他升起了隔板,虽然挡不住车内四溢的信息素,但司机是名Beta,闻不见这些,也不影响他开车。
郁双让兰攸坐到自己的腿上,他衔住了两片唇,加深了之前浅尝辄止的吻。
他的手移到兰攸的腰上,将衣服慢慢上推,陡然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激灵了两下,但很快寻找到了热源,兰攸扭动着腰肢,不禁靠郁双更近了些。
吻渐渐向下。
每次亲吻都是一次信息素互换,有着安抚的作用,但对于初期发情的Omega而言,数量太少,远远不够。
兰攸低头,去寻找郁双一直往下的吻,他不高兴身上被弄得湿漉漉的,便去摇郁双的胳膊,抱怨道:“你亲亲我嘛,亲我的嘴。”
郁双低笑:“你现在是不是很难受?有种能够让你更快舒服的方法,要不要试试?”
“嗯?”兰攸疑惑地歪了歪脑袋。
……
路上的行程并不长,司机将车开到家门口的时候,郁双才刚放进去。
二人的身体相连着,兰攸不想下车,郁双问:“可是车上还有人看着,不去屋里,难道你想被别人听见现场直播吗?”
已完全陷入发情期的兰攸迟钝地思考了两秒,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猛地摇头。
郁双见他难得露出这种犯傻的模样,忍不住笑意。
他把衣服披在兰攸的身上,裹得严严实实,免得被外面的寒风冻着。二人仍未分开,郁双每前进一步,似乎就会更深入一分。
兰攸紧紧地抓着郁双的衣服,一方面是怕掉下去,一方面是怕会发出声音。
“没关系,人已经走了,不用勉强忍着。”郁双腾出一只手开了灯,来不及再去卧室,干脆将人放到了沙发上。
一夜缠绵.
情热潮短暂地褪去,兰攸在第二日太阳快要落山时才醒来。
回想起昨夜的记忆,他不禁有点脸红耳热,不得不感叹,要论体力,还是年轻人更好,特别是一位刚成年,第一次尝荤腥的Alpha。
窗户推开了一点缝隙,留着通风,即使一天过去,屋内似乎还残留着少量的欢爱后的味道。
兰攸从床上爬起来,摸去厨房看郁双有没有给他留好吃的。
然而郁双就在外面没有离开,他向辅导员请了一星期的假,问及理由,听他说是因为Omega伴侣,辅导员的眼里闪过一丝揶揄,很爽快地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叫安无雪。 我是修真界第一大宗落月峰的首徒,出生便带着仙道金身,玲珑玉骨,所有人都说我受馈于天,惊才绝艳,是两界四海的福泽。 我的师弟谢折风是落月峰不世出的剑道天才,我喜欢他。 于是我尽我毕生之力,挽大厦之将倾,出生入死,呕心沥血平定乱世,倾尽全力助师弟稳坐仙尊之位。 可师弟无情道修至圆满那天,我听着修真界的人细数我的罪状,说我杀孽过重,罪该万死。 挚友拔剑对着我,和我说:“安无雪,我与你自此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有时候一个人单身不是没有原因的。”可爱的小老虎如是说。 浅川悠知嘴硬得很:“真正的爱情经得起任何考验。” “所以这就是你把一见钟情对象变成长嘴的饭团的原因吗?这也太掉san了吧!” 浅川悠知一把合拢掌心惊恐大喊:“快住口啊,都说了是意外了!快给我向无辜的饭团先生道歉啊笨猫!!” 小老虎惊恐更甚:“你才是吧,你把饭团压扁了笨蛋!”
其他 20万字 1个月前
问泽遗穿进本墙纸爱师徒文学里,书中主角攻是个疯犬徒弟,对自己师尊兰山远关小黑屋、精神摧残等阴招无所不用其极,害得他师尊仙骨被折,自尽而亡。 而问泽遗比师尊受更惨,因为他是个炮灰。 问泽遗作为师尊受的师弟,不光修魔被人嫌,还能被刚入门主角攻轻易捅死。而主角攻杀他的理由,仅是为引起师尊注意。 问泽遗:? 谢邀,感觉自己变成y的一环。
其他 82万字 1个月前
陆北絮参加弟弟葬礼时,突然接到一通电话:“姐!救我!!我在里……” 嘟……嘟……电话很快挂断。 陆北絮死死地盯着手机屏幕,指尖颤抖起来,当即拨通一个久违的号码:“帮我查个电话地址。”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陈秉江带着“存档”能力穿到了狗血文大杂烩里。 原文中有个炮灰宗室子蹦跶得最欢,只当了半日皇帝就被男主上位干掉。他的全家老小也都被连累流放,死在了岭南。 陈秉江看看自家父母和睦,兄友弟恭的样子……脸色绿了。 他就是那个倒霉蛋啊! 不忍了,凭本心而活! 靠着一次次读档重来先手布局,吃瓜看戏,顺便救几个同样被狗血剧情祸害的倒霉蛋……终极目标是掀翻死局,当上皇帝! ——
其他 41万字 1个月前
谢长生穿进了一本权谋小说里。 小说里和他同名的那个人是整本书里长得最好看的,也是最受宠的小皇子。 还是个绝世无敌蠢货大反派。 原主作天作地,仗着父皇最喜欢他,今天把太子骂了,明天把小侯爷打了,后天又把掌印太监绑了进行羞辱。 这本书里所有人都在觊觎皇位,但他们唯一一致的目标是先把原主弄死。 谢长生就是在老皇帝死掉的前一年穿过来的。 只要老皇帝一死,他就会被这些人联手虐杀,死得要多惨有多惨。 谢长生
都市 5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