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越山歌》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然后斩钉截铁的说道,“但是完全比不上您!她在您面前完全就是萤虫与皓月之别。”
“说重点。”宋乐和仍有赏美之心,他本来是男的,不会嫉妒女的长得好看,但同时也没有和任何人发展的更进一步的想法,于是很多时候就可以尽情表现自己的态度,不用委婉,也不用担心失去择偶权,因为本来就没有。
“啊,是。我看到有一个只有半张脸的男的在照顾那个姑娘,他似乎称呼她为飞燕。那个姑娘有些娇气,只是手臂上划了道口子却疼的泪眼朦胧的,只有半张脸的男的似乎很紧张她,见她不快,就提议将医馆里的其他人全都赶出去。那姑娘同意了,还抱怨说他才看出她的意思来,竟然让她来医馆而不是将大夫带去给她不说,还让她和这些平民一起看病,甚至还要排在后面。”
“飞燕?”宋乐和想了想,没有在蓝凤凰曾经提到过的人里面找到这个名字。不过看她的口气,难道是哪家的郡主之类的吗?不过这种身份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身边只有一个毁容的护卫,私奔?
宋乐和有一些猜测,但还是决定去看过之后再下判断,毕竟除了出身优渥养出的大小姐脾气,世界上还存在有公主/王子病这种人嘛。不过今天天色不早了,现在过去也不一定能看到对方,还是等明天吧。按照那个姑娘表现出来的态度,如果她没有就这么离开的话,大概能在镇子上最好的酒楼蹲到她。
劳大夫虽然现在还不敢给别人写药方,但作为大夫,照顾一个病人还是没问题的。所以宋乐和就干脆把那谁、哦、祁柱留在了药店里,让祁家兄弟去劳大夫一起照顾病人,他打了个哈欠回客栈打算休息了。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快,他原本还打算明天去找那个飞燕的,结果他回到客栈,好像就在大厅遇到了那个叫做飞燕的姑娘。长得漂亮,有一个毁容的侍卫跟在身边,手臂受伤,应该就是她了。
说句实话,这可真是出乎了宋乐和意料的相遇,因为他所在的这间客栈并不是镇子内最好的,当然也不是最贵的,只是刚好离他挑中的药店最近而已。这么看来那个飞燕说的自己那么高贵,但似乎经济条件状况并不是那么好啊,否则别说是包下客栈了,镇中心可还有一个档次要高不少的客栈呢,就是价格比这里贵多了而已。
虽然都已经遇上了,宋乐和也没打算就这么大大咧咧的跑过去问她是什么人,和青衣楼是什么关系,而是头也不回的上楼去了。然后坐在一个别人绝对不会认为他听得到外面大厅中说话声音的地方,打开了声音采集装置,开始专注的偷听起外面那个飞燕和毁容侍卫的说话声。
对方之前是在大厅里吃饭,似乎和他一样也是才从外面回来的。飞燕似乎有些食不知味,男的在小声安慰他,不过听起来没什么效果,因为他们很快就离开了大厅回到了房间。
宋乐和原以为他们会关起门来聊点正事,没想到他们倒是一点都不急,关起门来先调了一波情,听得他不存在的鸡皮疙瘩都要竖起来了。过了一会儿,宋乐和觉得这两个人都要进入十八禁剧情了,正准备关掉声音采集装置的时候,忽然就听到他们谈到了‘楼主’这个称呼。
楼主?是青衣楼楼主吗?宋乐和有点犹豫,他不想听别人的床戏,但又舍不得错过这个疑似青衣楼楼主的线索。
青衣楼不是多隐秘的组织,甚至对于杀手组织的定位而言,它还有点太张扬了,一百零八楼在各地更多时候更像是当地帮派。但青衣第一楼和青衣楼楼主不一样,第一楼的位置没人清楚,楼主是谁也是个秘密。青衣楼有多高调,那么青衣楼楼主就有多低调,低调的很容易让人觉得它是否真的存在。
不过这个人当然是存在的,以宋乐和在之前那二十三栋青衣楼里面找到的账本为证,他们赚的钱可是有一大部分都流入到那个青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原名:向导素沦陷进行时,纯甜无虐30万字左右,喜欢的小天使求个收藏~ 封奚是个向导,s级,精神体是特殊的幻想生物,从不暴露于人前。 与评级相反,他的情感共鸣能力几乎为零,在普遍低匹配度结合的星际时代也堪称异类——共计五位哨兵在尝试与他建立精神链接时陷入短暂精神紊乱,不及时切断会造成永久紊乱。 恶名远扬,留塔申请被驳回,他被指派向边缘星系担任首席执行官的专属向导。 传闻边缘星系的执行官大多精神混乱
其他 29万字 1个月前
人生不易,想当只自由自在的小猫咪,晒太阳吃猫粮,去特喵的996! 苗幸一朝被垃圾领导开除,下一秒真变成了一只小猫咪。 然后,就开启了他舒爽的喵生。 打翻垃圾领导的水杯,没关系,因为我是只小猫咪; 啃坏恶毒同事的电脑,没关系,怎么能为难小猫咪呢? 看着垃圾领导收拾包袱神情惨痛,苗幸舒服地窝在总裁的怀里翻了个身。 垃圾领导最后挣扎:“徐总,你怀里那只猫是妖怪!它害我!” 苗幸卖萌心想:放屁,小猫咪能
其他 41万字 1个月前
邱星辞是个分奴,为笼络同学弟弟认识的游戏大神,他顺水推舟给自己设定了n个身份。 肤白貌美爱撒娇的甜妹,聪明善解人意的学霸,能歌善舞的艺术女神, 对着“单纯”的男大野王,邱星辞不惜学伪音,用甜甜的嗓音诱惑他陪自己多上分:“哥哥,我多才多艺,如果需要可以帮忙做高数学题哦~” ——学渣的高数一塌糊涂 有时撒娇:“哥哥今日带我上分,来日必定把你画的帅过李白。” ——画笔自始至终没动过。 邱星辞:“真要是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闻奚,生于人类末日审判后的第二百七十二年。 那是一个极其残酷的荒原时代,在异变污染生物的猎杀下,生存是唯一的目标。 少年在逃亡途中捡到了一枚耳机, 系统自带的声音低沉温柔, 在此后漫长艰难的岁月中教他战斗,为他引路, 做他最忠诚的同伴,荡平一切绝望的荒野。 趟出血海的那一天,耳机中的声音突然消失了。 闻奚穿越回末日审判前的第十三个夜晚, 那时污染时代才来临不久,一切尚有希望。 趁着月黑风高,他拦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
宋远杳从小出身低贱,万幸长得貌美,靠拙劣的心机,引得芝兰玉树实则表里不一的男人愿意娶她。可在成婚三年,男人莫名死了。彼时,她膝下无子,若丈夫死去,她分不到多少家产。为了将来的锦衣玉食,她瞒下夫君死去的消息。盯上了从京州回来,跟夫君长相相似的小叔子,虽然他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的酷吏。她想要与之珠胎暗结。可小叔子一心怀疑她夫君的死,跟她有关系,步步紧逼,想送她进牢狱。-经过一番周旋后。宋远杳有了孩子,
都市 44万字 1个月前
二十六岁的蒲千阳,送人进急诊室的同时把自己也送了进去。 他临死之前最后听到的话是:“要是祝云宵博士在就好了,患者一定能活下去。” 祝云宵?好像有点熟悉,谁啊? 七分钟后,抢救失败,患者宣告死亡。 下一秒,从十六岁课桌上醒来的蒲千阳发现当年他身后这个长刘海的阴郁仔就叫祝云宵。 再加上他放在桌子上的医学院校报考指南。 嗯,就是你小子十年之后没救我?! 本以为自己是穿越回去可以像许多小说里一样借助信息
其他 10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