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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神去瞅成娃子,足足三日,都是成娃子带的队得了这个赏赐。
一刀肉虽然不是多么贵重的赏赐,但对庄稼人来说已经不少,兑上些素菜足以一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
但除了吃之外,还有个顶顶重要的作用———提着这刀肉经过众人回家的必经之路。
这肉是拿红纸包着的,通红通红的,格外惹人眼,到现在,甚至有人还专门等在路旁,就是为了看头名的人经过。
也就是说———这带回家的就不仅仅是一刀肉,更是彰显了拿肉之人的能力,主子的看重,家里人的体面。
众人摩拳擦掌,这几日成娃子几乎成为全庄子上最厉害的后生,他娘跟他妗子走到哪里,头都抬得高高的,他舅舅还端着肉菜专门在人最多的地方吃饭。
这种露脸的事儿,绝不能叫他那一队独占,总得给旁人些机会才是。
一群人如同牛犊一般冲出去,个个都是咬着牙,仿佛没有比那刀肉更重要的东西。
小贵子也将袍子系在腰间,陪着众人跑在中间,片刻后,他又折返回来,“主子爷,要不给您牵匹马?”
他们跑起来甚是不雅,想来,主子爷应当是不会陪着他们一道的吧……
*
耿清宁正趴在床上,徐嬷嬷的手艺当真是越来越好了,力道适中不说,手掌还格外热,酸疼的腰背被热烫的手掌抚过,简直比泡温泉还要舒服。
除了,屋子里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子马燥味儿。
难不成,甯楚格一大早就去骑马了?
“甯楚格又跟着去拉练了?”耿清宁一面闭着眼享受这片刻的悠闲时光,一面闲聊家常,“今日可是丁小队头名?”
“丁小队?”熟悉低沉的男声从耳边传来,带来阵阵痒意,“是那个黑乎乎的人领头的吗?”
耿清宁一惊,侧头一看,正是四爷在给她按摩,她捂住胸口,“你、你怎么还在这?”
上回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回京了,今早上身侧无人,她自然而然便以为他又走了。
不得不说,当时是松了一口气的,毕竟两人之间还有些尴尬,但同时,还觉得有些许的郁闷。
睡一觉就走,他把这儿,还有她,当成什么了。
“爷为何不能在此处?”四爷手中微微用力,将人压在手下动弹不得,滚烫的手掌抚过雪白滑嫩的肌肤,看着手下纤细的腰肢随着他的动作逐渐紧绷。
他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
耿清宁浑身一颤,把脸往枕头里埋了埋。
“怎么不说话?”四爷心中一动,含笑在她柔嫩的后腰按压上一处穴位。
耿清宁的腰,异常敏感,在现代的时候就这般,有时朋友们玩闹也会挠痒痒,但旁人只要做出要挠的这个动作,她就立刻觉得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只能赶紧求饶。
后来长大一些,她才从书上得知,怕痒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机制,因为那些敏感的地方大多是肋骨、胳肢窝、脖子等,这些搏斗时最脆弱的地方,而且书上还说。
被挠的时候越怕痒,说明潜意识中你对这个人越不信任。
“京中不是事忙吗?”耿清宁努力控制自己,但身后之人只要稍稍用力,她便抑制不住的全身发麻,浑身酥软,甚至还会不自觉的弹跳一下。
四爷见她只说了一句话,便将脸死死的埋在枕头里,露出的一点点侧脸和耳朵都红的几乎滴血。
又害羞了。
都是三个孩子的额娘了,宁宁还是这般容易害羞。
他爱怜的松开手,将软绵绵的人搂紧在怀里,柔声哄道,“再忙也得来看你与孩子们,况且,爷上次许过你的,咱们一道去塞外”。
一望无际的草原,肆意飞驰的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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