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花的钓鱼执法》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真的说不出。
因为此刻夏黎的手指正往她嘴里送。
她要咬作乱的指尖,却被抬了下巴,被迫含得更深。
“可以。”
沈知嫣闭上眼,睫毛上挂着零碎水珠,说话时一抖一抖。
“好。”
此刻的夏黎完全像个温和无害的好人,她温柔抹去身下人眼角的泪,另一只手接触到空气时,还挂着些许晶莹剔透。
装什么正直有礼。
但很快沈知嫣又溢出几滴泪水,她边在心里骂对方,边不由自主攀上了女人的胳膊。
领口被扯得扣子都松了好几颗,松松垮垮只能遮盖一小部分皮肤。
她蹙起眉头轻唤:“别、别去那。”
很久不进食的毒蛇仿佛迷失在森林里,不知有意无意,总能狠狠擦过饱满的果实,却又很快离开。
女生快要将身子蜷缩。
“真的不想要吗?”
夏黎听着层层水声,鬼魅般凑到她耳旁:“两张嘴回答得不一样呢。”
“我该听谁的?”
果实被沾染上溪水,湿润温热。
沈知嫣小口呼吸着,呼吸紊乱。
夏黎喜欢惨了她这模样,吻上对方的锁骨后,手上也猝不及防加重。
水声骤然变大,沈知嫣脸颊红晕一片,勾住对方的脖子止不住颤抖。
“慢,慢点夏黎。”
夏黎感受着她为自己落下的颗颗泪水,满意地亲吻她鼻尖,落下的话却是不容拒绝。
“驳回。”
沈知嫣微微睁大双眸,在模糊的视线里,她只能被迫承受一阵又一阵热浪。
夏黎的后背被她抓出好几道印子,她晕乎中想到夏黎的那句。
“要和我做恨吗。”
抓着肩膀的手便更加用力。
她想在爱与恨中寻找到一个平衡点,却怎么也办不到。
所以究竟是爱大于恨、还是相反?
后半夜里,夏黎还真是说到做到。
在厨房,她咬着身前人的耳垂说要教她做饭。
而后又就着清理的借口将人抱去了浴室。
若不是沈知嫣极力反抗,还甩了她一个巴掌,夏黎就真的要转弯拐去阳台,美名其曰解锁新地点。
浴室内温度更高。
沈知嫣头发散乱靠着墙,夏黎蹲着抹了嘴角的余物,而后牵了她的手腕。
“打我吧。”
沈知嫣还没回过神来,她听见对方又开口,
“打我,然后说你恨我。”
很久之后,
抬起的手没落下、要说出口的脏话也没了声响。
沈知嫣只是触上她的脸颊,两行泪慢慢地流。
无言中,眼泪诉说着她心里的崩溃。
夜还很长,夏黎拥住她,用吻安抚。
两人的身影再度交织,一直到天明。
*
再醒来是下午,昨晚实在精疲力尽,沈知嫣躺着连翻个身都腰酸背痛。
以至于她见到夏黎的第一眼,眼底尽是哀怨。
“饿不饿?”
对方靠近床沿,又俯身落下一吻。
没侧脸成功的沈知嫣感受到额头的温热触感,忍不住往上扯了扯被子。
她只露出一双眼睛,闷着声音:“不饿,我要再睡会。”
“好的,大学生。”
夏黎假装不经意道。
完蛋。
她今天还有课。
“我手机呢?”她着急了。
女人把玩着她的手机,闻言晃了晃:“在这。”
“还给我,我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入v公告]6号从37章开始入v,感谢各位宝子的支持。鞠躬jg嘘,说话声音小点,不要吵醒防风铃的大魔王,吵醒了可是会发火的。那可是连总代都收拾过的大魔王。在风铃,一直有一个传统活动,就是在放学后寻找大魔王。当你能单独抓住放学后的大魔王,你才算合格了。点击就看大魔王在风铃高中的相处日常。【阅读指南】1时间节点从总代还没入风铃开始。2漫画剧情会稍微调整下。
都市 12万字 1个月前
黑川绫,男,二十二岁,因为不明原因穿越。 现在是一只猫。 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猫咪与咒x这等战力的世界实在不搭,好在他有穿越必备金手指——随机切换的劣质盗版小游戏,通关后能给予奖励。 他怀着凝重的心情打完一关,缓缓点开宝箱。 宝箱金光四射,随后弹出一支棒棒糖。 介绍:吃完能在水下吐泡泡。 …… ………… 真的假的,要拿这玩意当金手指?
都市 33万字 1个月前
方青洛依约去桃花观见修道的姨母,姨母一针刺向她手指。 她手指的血“哒”一声,渗进香案十八道桃花符中。 姨母告诉方青洛,出了桃花观,将有十八个桃花运在等着她。 随便抓住一个,她就能嫁得如意郎君。 方青洛踏出桃花观时,刮起龙卷风。 龙卷风将她和新科探花郎一起卷进深山老林。 风停时,她身上只剩下红肚兜,高冷探花郎只剩下一根腰带。 方青洛震撼,桃花符的威力太大! 这个时候,她尚不知道,剩下十七道桃花符,
其他 28万字 1个月前
陆薇穿越成乾隆后宫著名的捡漏王庆恭皇贵妃陆氏。 这位陆氏是下一任皇帝的养母,妥妥的气运之子,人生赢家。 然而现在是乾隆六年,陆氏还在答应的位份上苦苦挣扎。 乾小四的后宫人才济济,有情深似海的富察皇后,还有颇得圣眷的贵妃、纯妃、嘉妃,在如此光耀照人的同事衬托下,陆薇作为纯纯的小透明,毫无存在感。 身为汉籍民女的陆薇就打算这么混吃等吃熬资历过活了,她同屋的嫔妃姐妹魏答应却野心勃勃拉着她一起求上进。
都市 97万字 1个月前
沈凝初在二十八岁这年实现了财富自由,辞掉了工作打算去西南玩一趟,到了发现入住的民宿大厅墙上挂了一个一副及其美丽的女人的画像,看眉眼竟然和自己有点相似。 正奇怪就听早一点来的小伙伴说这是老板喜欢的人,年纪轻轻做了寡妇,独自一个人辛辛苦苦养着女儿,结果女儿在十八那年出意外死了。 她深受打击一病不起,最后郁郁而终。 沈凝初听得一阵唏嘘,结果一睁眼她就穿成了那个美人妈妈早逝的女儿。 想到早死的亲爹,懦弱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回家奔丧的路易莎,带着自家超市穿越到了刚看完的架空中世纪小说中 好消息:出身贵族,有继承权的那种 坏消息:这可是中世纪啊!!! 虽然‘黑暗的中世纪’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观点, 更多是为了显示自身时代的文明进步,所以拉踩之前的时代 但不可否认,中世纪的确不怎么‘宜居’ 脏乱差、暴力、物质贫乏、黑暗料理、文化禁锢、医学胡闹、女性地位低下……这些关键词都不是假的。 生活在这个时代,即使她随身带着一个超市,
其他 15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