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种好事儿?[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虽然他们第一天认识就经历了婚礼、谈合作、同床共枕,多少有些尴尬的氛围,但也许是累极了,也许是对新的搭档都很满意,两人没多久就睡着了,还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清晨,沈云萱先醒了,她迷迷糊糊地伸了个懒腰,没想到打到个人!
她坐起来对上霍思衡的眼睛,才想起来她已经结婚了,便笑道:“早啊,霍先生。”
霍思衡也是第一次和人在同一张床上醒来,被打了也没恼,微微勾唇,“早,霍太太。”
两人收拾整齐,一起去吃饭。霍夫人之前怕他们结婚结得不情愿,特意要求他们在家住三天,等三朝回门去一趟沈家,再住到他们夫妻俩的房子去,所以这两天都要和霍夫人同住一个屋檐下。
沈云萱觉得协议婚姻还挺好玩的,在踏出卧室门的时候就进入状态,挽着霍思衡的臂弯下了楼,到餐厅看见霍夫人也先笑着叫了声“妈”。
霍思衡有点不习惯,但知道沈云萱是在履行协议内容,跟着叫了声“妈”,一起坐下了。
霍夫人这一夜都没怎么睡,一直后悔没选好人,没想到沈家乌烟瘴气一团糟,自觉给儿子添了麻烦。但早上一看见他们,她提着的心就落地了,小两口面色红润、精神百倍,一看就睡得极好,相处也挺亲近,一点不别扭,这是合心意了啊!
这就好!最起码两个人愿意好好相处,那其他的事就都可以解决,到哪也找不到十全十美的儿媳妇。霍夫人安慰好了自己,就招呼他们多吃点,还想让霍思衡放一天假带沈云萱出去玩一玩。
霍思衡直接拒绝了,“妈,昨天婚礼没时间处理事情,已经积攒了很多工作,今天必须去公司。”他看了眼腕表,“时间差不多了,我去公司开会。”
霍夫人之前用身体不好逼他结婚,结果搞成那样,到底有些气弱,就没拦他,“那你有时间早点回来,才新婚,员工还能放婚假呢,你也别太忙了,事情总也做不完。”
“我知道了,妈,云萱,我走了。”
沈云萱点点头,说了句:“注意休息。”
餐桌上只剩下霍夫人和沈云萱两个人,霍夫人就觉得有点别扭了,刚想找个借口回房,就听沈云萱说:“妈,昨天的婚纱和礼服是你特意找设计师为我设计的吗?太适合我了!还有婚礼上好多细节都很贴心,听说连灯光都是你去现场看过才定的,筹备这么一场婚礼肯定很累,谢谢你这么用心。”
霍夫人听着就心里熨帖,她做这些没跟谁说过,但儿媳妇注意到了,肯定了她的付出,还真心感谢她,就让她很高兴,她脸上也露出了笑模样,“我之前一气之下不让沈家插手婚礼,事后想想结婚这么重要的事,还是要留下个美好的回忆,就多留心了些,没什么。
倒是那婚纱、礼服真的很衬你,回头找他再设计一些礼服,以后应酬穿。我还认识几个很不错的设计师,日常的衣服首饰也可以找他们设计。”
沈云萱笑道:“好啊,我以前都没穿过专门为我设计的衣服,看来我以后有福了。”
霍夫人想起沈家,不禁问出心底的疑惑,“听说你和你妹妹是双胞胎?怎么你父母他们这么偏心?是不是有什么说法?”
沈云萱无奈地笑笑:“我就记得,小时候沈云蕊总生病,我妈经常陪她去医院,我爸和爷爷忙公司的事,我就跟着家里的佣人。之后不知道怎么的,他们就认为是我在胎里抢了营养,才害沈云蕊身体病弱。
再加上沈云蕊嘴甜爱笑,会哄他们高兴,他们就更喜欢她一些,说我性格不讨喜。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沈云蕊的身体很正常,是她小时候爱美、贪玩、私下里对保姆的安排阳奉阴违,才会时不时感冒发烧,这么折腾起来当然体质会差,慢慢也变得比我瘦小。”
霍夫人皱起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顾茸是只两岁丧尸幼崽,因为太小,小短腿跑不快,追不上猎物,每天只能饿肚肚。 猎物从他眼皮子底下经过,他刚想爬起来追,啪叽一下摔地上。 一觉醒来顾茸穿进恐怖游戏,成为游戏里最小的一只nc。 nc靠吓唬玩家吃饭,但顾茸长相软萌,过于可爱,根本吓不到人。 玩家一个个见到这只最小nc,都在一惊之后,被萌翻了! 顾茸抱住玩家小腿,小拳头锤人家身上,跟挠痒痒差不多:打洗你打洗你! 玩家投喂一条小鱼干 顾茸抱
其他 53万字 1个月前
赵溪音穿成尚食局一名普通小厨娘。 本以为是份不错的正经差事,谁知道满宫主子个个难伺候。 胃口捉摸不定的皇帝、口味刁钻的皇后、用食挑剔的贵妃、……一个伺候不好就赏“一丈红”。 整个尚食局:瑟瑟发抖jg 好在赵溪音自带读心buff。 皇帝批着折子食欲不振:【尚食局整日鸡鸭鱼肉,就不能做些春日鲜味?】 赵溪音:“蒸槐花、蒸荠菜、榆钱窝窝、桃花果饮,春涧醋鱼,安排!” 皇帝吃得泪流满面:“呜呜呜宫外自由
其他 49万字 1个月前
师离忱穿书了 这是一本敌国质子和探花郎相知相恋的故事 身为质子的男主,会在反派暴君的磋磨中,与不得志的探花郎惺惺相惜产生情愫 直到暴君病重,男主趁势重返南晋,掌控大局后率军攻入月商皇城,最后一统江山和探花郎共享天下 暴君则被废帝位,千刀万剐曝尸荒野 很不凑巧 师离忱穿成了耽美文里,磋磨男主下场凄凉的反派暴君 想摆烂 但反骨痒了
其他 43万字 1个月前
苏镜音很美,美到祸国殃民的那种美。 这便罢了,她还是奇葩的祸水体质。 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死人。 她还有一个「梦枕红袖第一刀」的哥哥。 他有病,总是咳着咳着就吐血。 ——如此离谱的双重攻击之下,他却一直都没死。 后来她发现原来不是体质问题。 而是她有一只背后灵,名字叫作夜叉白雪。 再后来她还发现。 原来哥哥,不是她的哥哥。 苏公子从父亲手里接过的,除了金风细雨楼,还有一个妹妹。 小姑娘长得很好看。
其他 48万字 1个月前
2009年是温诺度过的最糟糕的一年, 水土不服,留学之后迅速小病一场, 亲眼见证男友出轨现场,见识了渣男的厚脸皮, 这些都让她疲惫, 于是2009年的夏天,她前往阳光普照的伊比利亚半岛,想要换个好心情, 这一年也是温诺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年 在马德里的小小角落, 她遇到了卡卡,她的小熊先生。 —— 卡卡也没想到,一次乐于助人居然会收获一次惊喜, 只是上帝在上, 教堂的彩绘玻璃下,阳光穿透玻璃照耀在她
都市 2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