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种好事儿?[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家抓住偷盗辞退,琴姐在这个圈子的名声就毁了,再也找不到这么高薪的工作。虽说琴姐在沈家二十几年赚了不少,但她的两个儿子都在留学,花钱大手大脚,根本没攒下钱。没了好工作,她家以后就艰难了。
沈云蕊还真是狠,琴姐这些年对沈云蕊可是很疼爱的,明明有那么多方法可以用,沈云蕊偏偏选了这么毒的方法,可见是冷血到骨子里了。
不过这和她有什么关系?狗咬狗罢了,琴姐捧高踩低,没少拿着鸡毛当令箭,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云萱看了会儿热闹就上了楼,没过多久,沈云蕊找过来了。
“你满意了吧?琴姐滚蛋,家里其他佣人都得夹起尾巴做人,就算以后旧态复萌,你也早就嫁出去了。资产给你了,这几天我在外面也提过你很多次,帮你刷好名声,我都按你说的做了,你现在该去求爷爷调换婚事了!”沈云蕊说得很憋气,本以为重生到结婚前是天大的气运,一定会事事顺利,没想到刚开始就这么不顺。
按照她平时的性格,早就耍阴招让爸妈收拾沈云萱了,可现在林家的婚事落在沈云萱头上,她投鼠忌器,不敢得罪沈云萱,还要求着沈云萱,怎么想怎么憋屈。要不是惦记把沈云萱绑在霍家的船上,她早就忍不下去了。
沈云萱诧异道:“我满意什么?我只说你要能做到这些,我就相信你,可没答应要调换婚事。”
沈云蕊顿时脸色一变,“沈云萱!你耍我?”
沈云萱探究地上下打量沈云蕊,绕着她走了一圈,“你怎么这么想嫁到林家?你越这样我越好奇了,林家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卖力?你那些理由,骗骗爸妈还行,别想骗我。如果你告诉我真实的理由,说不定我会认真考虑考虑。”
沈云蕊避开她探究的目光,心里一凛,知道沈云萱起疑了。如果沈云萱去查林家的情况,会不会发现那穷小子有经商的天赋?如果被沈云萱发现,就更不可能调换婚事了。
这个猜想让沈云蕊有了紧迫感,她本想搞定沈云萱,直接调换婚事,毕竟她在长辈眼中一向乖巧懂事,重生一次也想维持人设,让他们继续给她做靠山,如果闹着非要嫁去林家肯定会让他们不高兴,她当然不愿意。
可是现在她发现多做多错,她忙了好几天,证明她想调换婚事的决心,反倒让沈云萱怀疑上她了,要是继续这么纠缠下去,沈太太就要安排她和霍家少爷见面了,到时候会闹得更难看。
沈云蕊到底不痛快,和沈云萱面对面,盯着她的眼睛咬牙道:“你就不怕我哄哄爸妈,让他们以后再也不管你?你不会以为爷爷要补偿你,你就能拿着钱享福了吧?你信不信,我说服爷爷一分钱都不给你?”
沈云萱忽然笑了,连眼里都布满了笑意,“这么生气?看来林家真的是个好去处,能让你这么在意,那我就更不想换了。从小到大,什么好东西都是你的,既然这次林家的婚事是我的,就算一分钱都拿不到,我也不给你。”
沈云蕊一口气堵在胸口,恨不得撕了沈云萱的笑脸!她怎么都没想到,威胁沈云萱的后果竟然是这样,沈云萱是死抓着林家的婚事不放手了。
也怪她,不该表现出对林家的在意。她这么在意,反而显得林家是个香饽饽了,沈云萱心里肯定嫉妒她,好不容易能占了她想要的东西,又怎么可能给她?
自以为看透了沈云萱,沈云蕊后悔不已,但也不想在沈云萱这白费力气了,深吸口气去找了沈太太。
第二天沈云萱看她们母女都冷着脸,就知道她们没谈妥。也不知道沈云蕊会想什么办法嫁到林家,但再也不能装体贴、装牺牲让沈云萱背上个亏欠她的名声了。
将来沈云萱还要在圈子里发展,名声和人脉都极其重要,当然不能让人觉得婚事是妹妹让给她的,更不能让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顾茸是只两岁丧尸幼崽,因为太小,小短腿跑不快,追不上猎物,每天只能饿肚肚。 猎物从他眼皮子底下经过,他刚想爬起来追,啪叽一下摔地上。 一觉醒来顾茸穿进恐怖游戏,成为游戏里最小的一只nc。 nc靠吓唬玩家吃饭,但顾茸长相软萌,过于可爱,根本吓不到人。 玩家一个个见到这只最小nc,都在一惊之后,被萌翻了! 顾茸抱住玩家小腿,小拳头锤人家身上,跟挠痒痒差不多:打洗你打洗你! 玩家投喂一条小鱼干 顾茸抱
其他 53万字 1个月前
赵溪音穿成尚食局一名普通小厨娘。 本以为是份不错的正经差事,谁知道满宫主子个个难伺候。 胃口捉摸不定的皇帝、口味刁钻的皇后、用食挑剔的贵妃、……一个伺候不好就赏“一丈红”。 整个尚食局:瑟瑟发抖jg 好在赵溪音自带读心buff。 皇帝批着折子食欲不振:【尚食局整日鸡鸭鱼肉,就不能做些春日鲜味?】 赵溪音:“蒸槐花、蒸荠菜、榆钱窝窝、桃花果饮,春涧醋鱼,安排!” 皇帝吃得泪流满面:“呜呜呜宫外自由
其他 49万字 1个月前
师离忱穿书了 这是一本敌国质子和探花郎相知相恋的故事 身为质子的男主,会在反派暴君的磋磨中,与不得志的探花郎惺惺相惜产生情愫 直到暴君病重,男主趁势重返南晋,掌控大局后率军攻入月商皇城,最后一统江山和探花郎共享天下 暴君则被废帝位,千刀万剐曝尸荒野 很不凑巧 师离忱穿成了耽美文里,磋磨男主下场凄凉的反派暴君 想摆烂 但反骨痒了
其他 43万字 1个月前
苏镜音很美,美到祸国殃民的那种美。 这便罢了,她还是奇葩的祸水体质。 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死人。 她还有一个「梦枕红袖第一刀」的哥哥。 他有病,总是咳着咳着就吐血。 ——如此离谱的双重攻击之下,他却一直都没死。 后来她发现原来不是体质问题。 而是她有一只背后灵,名字叫作夜叉白雪。 再后来她还发现。 原来哥哥,不是她的哥哥。 苏公子从父亲手里接过的,除了金风细雨楼,还有一个妹妹。 小姑娘长得很好看。
其他 48万字 1个月前
2009年是温诺度过的最糟糕的一年, 水土不服,留学之后迅速小病一场, 亲眼见证男友出轨现场,见识了渣男的厚脸皮, 这些都让她疲惫, 于是2009年的夏天,她前往阳光普照的伊比利亚半岛,想要换个好心情, 这一年也是温诺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年 在马德里的小小角落, 她遇到了卡卡,她的小熊先生。 —— 卡卡也没想到,一次乐于助人居然会收获一次惊喜, 只是上帝在上, 教堂的彩绘玻璃下,阳光穿透玻璃照耀在她
都市 2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