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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地跑来跑去。
李文溪拉着一张脸出了镇子。
刚进森林,倒是看到了好几个结伴组团来打怪的小队,三三五五,多的甚至拉了十多个人。虽然大部分看着东倒西歪大呼小叫跟郊游似的,但她还是感觉心里欣慰了一些。
不错,至少还有些知道努力的。
就是有的人与其说在打怪,不如说被怪在打,看着着实有点伤眼。
李文溪撇撇嘴,没打算跟这群牛马交流,一催马快马入林,去做她的独行猛兽了。
周围的玩家听到马蹄声看过来,只能看见一道黑袍飘扬的背影。
“哦,这人我好像见过。”路边树下有个把一扇木盾当做拐杖一样杵在地上的男玩家抬起头,冲旁边人说了句:“你记得不,昨晚咱们烧烤的时候,骑着黄马往林子里跑的!果然是个佬!”
“别看了,赶紧过来剥皮!”旁边的玩家说,“一上午就属你最磨蹭。你看人家鱼哥,多熟练!”
那男玩家甩了一下手,不高兴地说:“我有什么办法,尽力了好不好!我在家里鱼都没杀过,现在你让我来给活兔子剥皮,操了,真的受不了,这破游戏,怎么过的审啊啊啊啊啊……”
旁边那人当场照他后脑勺呼了一巴掌:“别搁那儿驴叫,吵死了。”
另外那叫鱼哥的玩家笑了笑,说:“没事,我平时也是肥宅一个的,就是之前接那个新手任务是剥老鼠皮,练出来的,熟能生巧就行。”
“听见没晴天,赶紧过来干活!”
“知道了知道了别叫。”
红烧酸菜鱼听他俩吵吵嚷嚷的,忍不住摇头笑了笑,低头继续拿木剑的刃口去割兔皮。
有点血腥,但习惯了也还好。
自从他毕业回家工作后,身边好像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过了。感觉仿佛回到以前还在大学的时候,几个舍友挤在那间窄小的宿舍里,闹闹哄哄,不算很融洽也有点吵,但日子总是不缺乏乐子和笑声。
这两个玩家是他昨晚在镇上遇见的,一个叫做[一个老酒鬼],和他一样是个剑士,一个叫做[遇见大晴天],是个盾卫。三人都是年轻男性,一聊还发现彼此都是深度的游戏爱好者,玩过很多共同的游戏,一来二去,就这么当场交了个友,约好今天一起出来打怪。
他们三个的新手任务都做完了,领了系统包裹,但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之前也跟着很多别的玩家们一样,三人先是尝试着满镇子跑,对话见到的每个npc试图接点“任务”,折腾了一晚上也没啥结果。
而且别人包括论坛上好像也没见到有成功的,都说这游戏根本没任务,于是红烧酸菜鱼提议说不如先想办法弄把更好的武器,至少他们都知道武器可以花钱去武器店买。
“整把铁剑吧,”红烧酸菜鱼说,“木剑还是太不像话了。”
“所以现在我们的目标是赚钱。”一个老酒鬼说,“咋赚?”
“我看到镇口的集市上有玩家在卖东西。”遇见大晴天摸摸下巴,“我们也可以整点东西来卖。刷怪呗,正好也升一下等级吧?”
就这么,他们一合计,决定今早六点镇口集合出镇闯荡。那真是比以前高三时上早自习的时候都来得要准时。
然后他们就再一次深刻地认识到了,键盘打怪和亲身上阵到底有多么巨大的不同……前三个小时一无所获。原定的抓兔子来剥皮,因为昨晚看到论坛上有人发帖说新手村的裁缝店收皮子,不用守摊价格还挺不错。结果折腾了三个小时,兔毛都没扯下来一根。
红烧酸菜鱼他们本来也挺沮丧的,结果打着打着,发现大家都一样。别的队好些真的还不如他们呢,至少他们是追怪追不上,不是跟有的人似的被怪撵着跑。屁滚尿流满地逃窜的大有人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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