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兽世生存日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要么吃好,要么吃死。”
顾九黎缓慢点头,凝成轻薄的金板,快速留下清晰的字迹,“兽人肚子疼最常见的原因是误食毒果,这种草药应该是可以治食物中毒。”
停顿片刻,他又道,“有吃死的可能,大概是这种草药本身有毒,达到以毒攻毒的效果就能救误食毒果的兽人,没能以毒攻毒就导致吃这种毒草的兽人双重中毒,加快死亡的速度。”
他写下最后的总结。
无计可施时可用。
确实是赌命。
顾九黎指向沫沫草,问道,“这个草药,掐下草叶就能用吗?如果我没受伤,它会不会起白沫?”
狮蓝点头,暗自庆幸,守在交易商店的兽人虽然经常找不到重点,但是天生的好奇心足够旺盛,否则他必定被祭司问住。
狮茂立刻伸手汇聚清水,方便顾九黎令沫沫草沾水起沫。
“这个草药,交易商店的兽人用过吗?”狮白问道,“效果相比止血草怎么样?”
狮蓝摇头,“别说与止血草相比,哪怕是与草原部落惯用的止血草药相比,那也是效果几近于无。”
如果不是顾九黎特意强调过,交换陌生的植物重在收集,不必在乎是否吃小亏,交易商店未必会留下这些沫沫草。
沁绿的叶子沾染清水,模样没有任何变化,似有若无的香味却瞬间变得浓郁。
顾九黎将叶子按在手臂狮白忽然伸手,叶子按在他的手臂,色彩愈发鲜艳,随着缓慢的蹭动,边缘出现比狮白肤色更明亮的微沫。
狮茂变成兽形,纤长的胡须快速抖动,“白沫好香,这种植物能不能做味草?”
“不能。”狮蓝叹气,“我吃过白沫,又哭又涩,不好吃。”
顾九黎沉思许久,抓住偶然闪过的灵光,碧绿双眼陡然变得明亮,“有点像皂荚?”
他快速问道,“你现在是什么感觉?”
狮白认真的寻找合适的词,形容他的感受,“清凉、滑、很想将这些白沫洗掉。”
顾九黎点头,“洗掉看一看。”
狮茂立刻动手,他虽然还不是高级自然能力兽人,但是想要冲洗手臂沾染的微沫却是轻而易举的事。
微风吹过,仅剩的水珠和潮湿立刻消失。
顾九黎缓慢抚摸曾沾染白沫的地方,认真的道,“这里比别处的皮肤滑嫩。”
狮白轻咳,脸侧不知不觉沾染薄红,心不在焉的摸在异香格外明显的地方,想象如果小猫的皮肤变成这样。
虽然手臂已经不再有麻痒的感觉,但是不自在的程度不降反升。
狮蓝和狮茂满脸好奇,本能的伸出手,想要理解什么是滑嫩。
狮白却吝啬的退开,扬起下巴示意沫沫草,提醒道,“那里还有可以起沫的草。”
顾九黎凝成新的金板,语调轻快的道,“这种草虽然止血效果差,但是清洁的效果很好,可以用于洗手、洗澡、擦洗厨具,等到下次十天一次的例行会议,我会提议在种植院附近,开垦新的种植地,大量种植这种草。”
如果这个提议没通过,他就在北区九十七号院的花园种,随时用,随时摘,简直是再方便不过的事。
两种野果和两种草药都有大概的安排,顾九黎又去看八种毒草。
他将毒草分为两大类,一个是影响兽人的神志,一个是影响兽人的身体,前者通常需要漫长的时间恢复,后者如果运气好没有被毒死,恢复的速度格外快。
八种毒草,如果按照顾九黎的方式,恰好可以平分。
影响兽人神志的植物全都送到种植院封存,如果没有意外情况,只会偶尔种一株留种。即使如此,种植院也会特意挑选德高望重的老兽人照顾这个种类的毒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4岁的喻竹是一名保安,平日里就是坐着看看报,比别人少走40年弯路。 或许是上天见不得她太过享乐,某天一觉醒来,人就被扔到了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身下只有一块孤零零的木筏,她陷入了沉思。 【欢迎来到海上求生游戏】 【姓名:喻竹】 【性别:女】 【身高:170】 【生命值:15(你还挺抗揍)】 【攻击力:15(拳头较沙包还硬)】 【敏捷值:15(溜得比兔子都快)】 【任务:建造一个简单的海上庇护所】 【
其他 49万字 1个月前
【高亮预警】:恶人女主,自私随性人狗手欠还特莽,狗路过她都踹一脚的那种(不是真的说踹狗!狗狗很可爱!),慎入! 玩游戏行走江湖,要么打人,要么挨打。李文溪为了防止别人打她,一般先把别人给打了。 她认为这叫正当防卫,并且对别人不理解她表示不理解。 重生,对于有的人来说,可能是救命的稻草,求而不得的后悔药。但对李文溪来说,只让她觉得有点烦躁。 就像已经推过一次的游戏进度重置了被迫再来一遍。 她生来是
其他 85万字 1个月前
在玩小程序种田游戏时,王清妍刚看完视频开了双倍收获,然后就眼前一黑出现在一条公路上。 一条看不见尽头的公路,公路两边是看着就幽森恐怖的森林。 身旁是一辆老旧的汽车,王清妍怀疑它再跑几里路可能就会报废。 她也是看过几本公路求生小说的,现在这情况王清妍只觉得天要亡她。 幸好来时玩的那个种田小游戏跟来了,看30秒黑屏视频就能得双倍收获,那还等什么努力肝吧。 既来之则安之,现在的她只能努力种田先填饱肚子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孝敬宪皇后,雍正的结发妻子。 穿越而来的泰芬珠想到自己将以十岁稚龄嫁给四阿哥胤禛。 既高兴也忐忑! 多说无益,认真生活就是。 且看泰芬珠拥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金手指,活在清康熙雍正年间的故事。
都市 81万字 1个月前
许嘉穿成了三岁小崽,大名爱新觉罗·弘昼,赫赫有名的和亲王,俗称大清“摆烂王”。 只要傲慢任性,肆意妄为,无法无天,就能过好这一生! 换了是其他任何一个遭受过社会毒打的社畜,都要喜笑颜开,咸鱼躺平,享受这泼天的荣华富贵。 但,许嘉是个卷王! 早上六点起,晚上十一点睡,全年无休的高三卷王。 清朝皇子六岁进上书房?这怎么行?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弘昼三岁就要去!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姜晚宁二十七岁,白皙温雅,清冷似璞玉,是职场公认的高岭之花。 追求者a:刚开始还以为小姜只是有点难追。 追求者b:后来发现实在太难追了啊—— 追求者c:谁家好人会有三面墙的纸片人老公手办啊qaq!!! 某次出差,姜晚宁不慎被灌醉,走错了房间,见到了相貌酷似他推的男人。 姜晚宁脸红且内心震憾:好家伙,我推活了 一夜之后。 两人又见了三次面,随后各取所需,决定协议结婚。 但姜晚宁怎么也想不到,当他婚
都市 4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