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兽世生存日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白石全都是被大风从别处吹到这里。
“大风?”顾九黎立刻发现不对劲,“如果白石是被大风吹来,应该到处都能看见白石,怎么会只能在白山的山洞深处找到白石?”
狮白随手捡起块白石,解释道,“这只是融化的白石,刚被吹来的白石非常大,有些直接落地成山。”
落在山上的白石会在降落的地点,缓慢的融入那座山。
这个过程白石变小,山上的其他石头变成白色,紧贴白石的地方逐渐凹陷,形成山洞。
顾九黎若有所思的道,“像是我们找到绿竹的那座白山?”
“差不多。”狮白继续解释,“白石变小到某种程度就会彻底变成碎石,然后形成水潭。”
白石部落曾经故意让奴隶只饮用白水,那个奴隶因此,头发、睫毛和眼睛全都变成白色,只要捧着白石就能完美的隐藏气息。
顾九黎和猁渔闻言,同时看向中型野兽的皮和骨头。
狮白也看向那边,轻声道,“白石部落原本想让那个奴隶,提前潜入下一个准备攻打的部落,没想到那个奴隶”
“怎么?”猁渔忍不住追问。
狮白握住顾九黎的手,语气平波无澜,“那个奴隶没等到那天就在阳光下融化,不仅皮骨是白色,血肉也是白色。”
第082章 三合一
猁渔终究还是走向堆积野兽皮骨的地方, 仔细翻看。
顾九黎睁大眼睛,无意识的抱住狮白的手臂,自言自语似的道, “那个奴隶最后还是兽人吗?”
狮白缓慢摇头, 他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能继续说长毛猩猩告诉他的事。
第一个饮用白水的兽人,在阳光下融化,白石部落的长毛猩猩却不死心,又挑出几个奴隶, 饮用白水。等奴隶的头发、睫毛和眼睛全都变成白色,可以拿着白石隐藏气息,立刻让奴隶停止饮用白水。
这次长毛猩猩依旧没能让这些奴隶,潜入白石部落准备攻打的部落。
只要停止饮用白水, 两日之内, 奴隶必定会褪色。
有的奴隶是头发或睫毛褪色、有的奴隶是皮肤不再如白石那般通透莹润,看着就不像是正常兽人、有的奴隶外表没有任何变化, 可是无论捧着多少白石都没办法再隐藏气息。
失去捧着白石隐藏气息的能力, 全身毛发和皮肤全都变白的奴隶, 反而更容易在潜行的过程中被发现。
从此之后,白石部落就不再理会经常随着大风降落的白石。
“经常?”顾九黎的脸上浮现明显疑惑,“大风没有规律?不会伤害兽人吗?”
他和狮白发现绿竹的那座山, 降落的白石肯定很大。
随着白石融入山峰, 越来越小, 山洞也越来越狭窄,中型野兽却依旧能蜷缩着钻到白水潭的位置。
难以想象, 什么样的风才能掀起这么大的白石。
况且这里不仅有白石落在山上的某个地方,逐渐形成山洞的情况, 还有能直接落地成山的白石。
“大风从北边来,浮在半空,如同乌云,非常明显,兽人可以提前躲避。只要及时离开大风即将到达的地方,避免被白石砸中,兽人就不会遇见危险。”狮白从背包里拿出金属片,“这是那只长毛猩猩记忆中大风刮至这里的时间最近似乎越来越频繁。”
顾九黎低头,眼底的疑惑不减反增,哭笑不得的道,“什么意思?”
没有任何一个类似符号的图案,全都是竖着的划痕。
狮白解释道,“这是长毛猩猩划下的痕迹,两条划痕之间的距离近,代表这两次大风间隔的时间短。”
金属片表面总共有十三条划痕。
长毛猩猩似乎手抖,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4岁的喻竹是一名保安,平日里就是坐着看看报,比别人少走40年弯路。 或许是上天见不得她太过享乐,某天一觉醒来,人就被扔到了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身下只有一块孤零零的木筏,她陷入了沉思。 【欢迎来到海上求生游戏】 【姓名:喻竹】 【性别:女】 【身高:170】 【生命值:15(你还挺抗揍)】 【攻击力:15(拳头较沙包还硬)】 【敏捷值:15(溜得比兔子都快)】 【任务:建造一个简单的海上庇护所】 【
其他 49万字 1个月前
【高亮预警】:恶人女主,自私随性人狗手欠还特莽,狗路过她都踹一脚的那种(不是真的说踹狗!狗狗很可爱!),慎入! 玩游戏行走江湖,要么打人,要么挨打。李文溪为了防止别人打她,一般先把别人给打了。 她认为这叫正当防卫,并且对别人不理解她表示不理解。 重生,对于有的人来说,可能是救命的稻草,求而不得的后悔药。但对李文溪来说,只让她觉得有点烦躁。 就像已经推过一次的游戏进度重置了被迫再来一遍。 她生来是
其他 85万字 1个月前
在玩小程序种田游戏时,王清妍刚看完视频开了双倍收获,然后就眼前一黑出现在一条公路上。 一条看不见尽头的公路,公路两边是看着就幽森恐怖的森林。 身旁是一辆老旧的汽车,王清妍怀疑它再跑几里路可能就会报废。 她也是看过几本公路求生小说的,现在这情况王清妍只觉得天要亡她。 幸好来时玩的那个种田小游戏跟来了,看30秒黑屏视频就能得双倍收获,那还等什么努力肝吧。 既来之则安之,现在的她只能努力种田先填饱肚子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孝敬宪皇后,雍正的结发妻子。 穿越而来的泰芬珠想到自己将以十岁稚龄嫁给四阿哥胤禛。 既高兴也忐忑! 多说无益,认真生活就是。 且看泰芬珠拥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金手指,活在清康熙雍正年间的故事。
都市 81万字 1个月前
许嘉穿成了三岁小崽,大名爱新觉罗·弘昼,赫赫有名的和亲王,俗称大清“摆烂王”。 只要傲慢任性,肆意妄为,无法无天,就能过好这一生! 换了是其他任何一个遭受过社会毒打的社畜,都要喜笑颜开,咸鱼躺平,享受这泼天的荣华富贵。 但,许嘉是个卷王! 早上六点起,晚上十一点睡,全年无休的高三卷王。 清朝皇子六岁进上书房?这怎么行?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弘昼三岁就要去!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姜晚宁二十七岁,白皙温雅,清冷似璞玉,是职场公认的高岭之花。 追求者a:刚开始还以为小姜只是有点难追。 追求者b:后来发现实在太难追了啊—— 追求者c:谁家好人会有三面墙的纸片人老公手办啊qaq!!! 某次出差,姜晚宁不慎被灌醉,走错了房间,见到了相貌酷似他推的男人。 姜晚宁脸红且内心震憾:好家伙,我推活了 一夜之后。 两人又见了三次面,随后各取所需,决定协议结婚。 但姜晚宁怎么也想不到,当他婚
都市 4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