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兽世生存日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兽人会觉醒什么自然能力,没有任何规律,完全不可控。
射箭也是看命,狮白的箭术不用多说,箭无虚发,百步穿杨。如今已经进步到能顺着小型野兽的眼睛直接射穿脑袋,可惜小型野兽不会因此死亡,只会更加疯狂。
狮壮的箭术却惨不忍睹,从开始到放弃只用半天,在此期间被误伤的兽人却高达二十几个。
处处不肯认输的虎猛,接连拉断十几个弓,放弃的比狮壮还快。
为不确定的将来,舍弃曾经的努力和现有的优势,委实不是聪明豹的选择。
“豹明会选射箭。”白狮轻声道,“如果能放弃,他不会等到现在。”
森林猫点头,若有所思的道,“我会找个机会告诉他,只有极致的敏捷才能最大作用的发挥射箭精准的优势。希望他不要因为专注练习射箭,忽略对身体的控制。”
保住现有的本事,即使将来既没有练出射箭的准头,又没有觉醒风自然能力,豹明也有退路,依旧可以去全是豹兽人的狩猎小队。
白狮眼中浮现笑意,“如果他足够聪明,有悟性,知道来找我教他射箭”
“你就教他?!”森林猫睁圆眼睛,追逐只说半句话就跑的坏狮子。
自从云销雨霁,迁徙队伍就没再感受到频繁的地震。
顾九黎认为,这只能代表导致地面裂开的大地震,终于不再余震,后续是否还会有更大的地震,依旧是未知的事。
又在原地停留两天,迁徙的第四十五天,兽人再次出发。
金属车从八辆变回六辆。
临时搭建的遮雨工具也尽数被拆开,迁徙队伍只带走能晾干的防水兽皮。
每个兽人随身携带的食物从足够吃两天变成足够吃三天,暂时减少每次给狩猎小队、采集小队和种植小队多发的食物。
因为只要面临暂时缺少食物的情况,狩猎小队、采集小队和种植小队就会主动拿出剩余的食物。这原本是部落对能者多劳的奖励,反而成为狩猎小队、采集小队和种植小队额外的负担。
迁徙队伍的速度非但没有因为遭遇大地震加快,反而再次变慢。
因为离开暂时停留六天的地方,连续十天的路程都变得格外难走,时不时遇见各种阻碍。
兽人原本能通过的地方,堆积各种形状的石块,只能绕路。
平整的地面有条突兀的缝隙,宽度超过兽人的巨兽形态身体长度,只能绕路。
树林边缘到处都是断木残枝,里面还藏着数不清的荧蚺和荧蚺幼崽,只能绕路
这些阻碍全都证明,即使兽人加快迁徙的速度,依旧会被大地震影响,遭遇突如其来的危险。
同样是随时都有可能面对地震带来的危险,按照尽量避免疲惫的方式迁徙,至少危险来临之际,兽人还能有足够的力气逃跑。
迁徙的第五十二天,迁徙队伍发现陌生兽人留下的痕迹。
狩猎九队负责探路,豹飞轻声道,“只能分辨出是兽人的气味,不知道是什么种族。”
虎啸立刻做出决定,“继续保持原本的习惯,绕开陌生部落的领地,避免冲突。”
这是迁徙队伍第七次发现陌生兽人留下的痕迹。
每次迁徙队伍都会主动避让陌生兽人的气息,从来都不会与擦肩而过的部落有交集。
顾九黎拿出专门记录迁徙路线的金属片,斟酌着留下新的信息。
趴在他身侧的白狮,目光专注的凝视金属片,忽然道,“这次绕路,恐怕要走得远点,从迁徙的第五十天开始,周围的野兽明显变少。”
周围的野兽很少,这个未知部落,领地内的野兽也不会多。
如果有一千三百二十五个兽人的迁徙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4岁的喻竹是一名保安,平日里就是坐着看看报,比别人少走40年弯路。 或许是上天见不得她太过享乐,某天一觉醒来,人就被扔到了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身下只有一块孤零零的木筏,她陷入了沉思。 【欢迎来到海上求生游戏】 【姓名:喻竹】 【性别:女】 【身高:170】 【生命值:15(你还挺抗揍)】 【攻击力:15(拳头较沙包还硬)】 【敏捷值:15(溜得比兔子都快)】 【任务:建造一个简单的海上庇护所】 【
其他 49万字 2个月前
【高亮预警】:恶人女主,自私随性人狗手欠还特莽,狗路过她都踹一脚的那种(不是真的说踹狗!狗狗很可爱!),慎入! 玩游戏行走江湖,要么打人,要么挨打。李文溪为了防止别人打她,一般先把别人给打了。 她认为这叫正当防卫,并且对别人不理解她表示不理解。 重生,对于有的人来说,可能是救命的稻草,求而不得的后悔药。但对李文溪来说,只让她觉得有点烦躁。 就像已经推过一次的游戏进度重置了被迫再来一遍。 她生来是
其他 85万字 2个月前
在玩小程序种田游戏时,王清妍刚看完视频开了双倍收获,然后就眼前一黑出现在一条公路上。 一条看不见尽头的公路,公路两边是看着就幽森恐怖的森林。 身旁是一辆老旧的汽车,王清妍怀疑它再跑几里路可能就会报废。 她也是看过几本公路求生小说的,现在这情况王清妍只觉得天要亡她。 幸好来时玩的那个种田小游戏跟来了,看30秒黑屏视频就能得双倍收获,那还等什么努力肝吧。 既来之则安之,现在的她只能努力种田先填饱肚子
其他 42万字 2个月前
孝敬宪皇后,雍正的结发妻子。 穿越而来的泰芬珠想到自己将以十岁稚龄嫁给四阿哥胤禛。 既高兴也忐忑! 多说无益,认真生活就是。 且看泰芬珠拥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金手指,活在清康熙雍正年间的故事。
都市 81万字 2个月前
许嘉穿成了三岁小崽,大名爱新觉罗·弘昼,赫赫有名的和亲王,俗称大清“摆烂王”。 只要傲慢任性,肆意妄为,无法无天,就能过好这一生! 换了是其他任何一个遭受过社会毒打的社畜,都要喜笑颜开,咸鱼躺平,享受这泼天的荣华富贵。 但,许嘉是个卷王! 早上六点起,晚上十一点睡,全年无休的高三卷王。 清朝皇子六岁进上书房?这怎么行?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弘昼三岁就要去!
都市 48万字 2个月前
姜晚宁二十七岁,白皙温雅,清冷似璞玉,是职场公认的高岭之花。 追求者a:刚开始还以为小姜只是有点难追。 追求者b:后来发现实在太难追了啊—— 追求者c:谁家好人会有三面墙的纸片人老公手办啊qaq!!! 某次出差,姜晚宁不慎被灌醉,走错了房间,见到了相貌酷似他推的男人。 姜晚宁脸红且内心震憾:好家伙,我推活了 一夜之后。 两人又见了三次面,随后各取所需,决定协议结婚。 但姜晚宁怎么也想不到,当他婚
都市 47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