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法老身边做权臣》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都还懵着,他只不过是摔了一个杯子,怎么把自家大人赔出去了。
笔尖悬停在婚书上,伯伊随意扫了遍,拉赫里斯盯着他的手,呼吸不自觉放缓,自是将将要落下的笔突然又停住了。
这一瞬间,拉赫里斯的心跳也差点停了。
“等会儿。”伯伊放下笔,对阿曼特招招手。
阿曼特连忙走上前,拉赫里斯眉心一跳,看向阿曼特手里捧着的盒子,伯伊轻笑一声,拿过盒子对拉赫里斯说:“送小陛下一件新婚礼物。”
拉赫里斯高悬的心脏“扑通”一声落地,又开始跳动了:“什么礼物?”
因为紧张,他的声音有些发紧,显得越发的低沉。
伯伊打开盒子,拉赫里斯看到里面是两个指环,同样的款式,银白色的指环,只大小有些区别。
“这叫结婚戒指。”伯伊取出其中一个,牵起拉赫里斯的手,戴上他的中指。
拉赫里斯的手骨节分明,戒指的大小刚好合适,圈住那修长的手指。
暗金色的眼眸微亮,拉赫里斯看着自己的手指,用指腹很轻地触摸了下:“这是送我的吗?”
伯伊低笑出声:“给你试试而已。”
拉赫里斯一顿,忽略掉这句话说:“我很喜欢。”
稍顿,“最喜欢的戒指。”
他也有很多指环,远远比这个繁复,华丽,还有镶嵌着各色宝石的,但他觉得没有什么指环能比这枚结婚戒指更好看。
“那枚呢?”拉赫里斯的视线落在盒子里的另一枚戒指上。
伯伊伸出手,微抬下颌:“帮我戴上。”
拉赫里斯喉结微滚,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朴素的戒指,却莫名让他感觉到了一种神圣而庄重的仪式感,就好像——
这小小的指环会套住彼此一生。
拉赫里斯伸手捏住那枚小小的戒指,拿在手里他才发现,戒指的里面有细细的刻痕,不用看他都知道那是他的名字,拉赫里斯。
手心发热,拉赫里斯的指腹轻轻摩挲着那熟悉的笔画走向,心脏的跳动越发有力。
视线从那戒指中脱离,落在伯伊的脸上,隐约带笑的眉眼,然后是嘴唇。
拉赫里斯喉结滚了滚,竭力克制着想要亲吻对方的冲动。他学着伯伊的样子将戒指同样戴到了他的中指。
尺寸严丝合缝,一切都是刚刚好。
“这有什么寓意吗?”拉赫里斯没有松开伯伊的手。
伯伊笑了声说:“只是觉得好看。”
拉赫里斯知道他没有说实话,但阿伊不想说的事情没有人能知道。
“那可以摘吗?”拉赫里斯问。
伯伊睨他一眼,笑道:“你摘了试试?”
拉赫里斯低笑出声,握住伯伊的手,手心还能感受到对方戒指微凉的温度,坚硬的材质。
但分明此时此刻,他的心又热又软。
“不摘,”他说,“我会爱护它如同我的手臂。”
伯伊唇角轻挑,重新拿起笔,靠着“拉赫里斯”几个字,顿了下,在婚书最后写下自己的名字,“伯伊”。
守候在侧的书记官见状低头在史册上记下——
“法老拉赫里斯·阿蒙霍特普于二十一岁迎娶王后伯伊,权杖二分,以共理朝政,此为埃及史上第一位男王后,颇受子民爱戴,奉若神明。”
稍缓,“未完待续……”
【-正文完-】
www.jiubiji.cc
【新文《肥啾在废土种田养崽》,打滚卖萌求收藏~】 本文文案: 戎音为救人而死,被天道安排穿进一个鲛人的身体里,补足原本还剩一年的寿命。 鲛人容貌倾城,泣泪成珠,被人抓住进献给了国君。 等见到满脸阴郁的皇帝,戎音才知道原来自己穿越进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 原书中,皇帝只是背景板,他终结乱世,成为开国皇帝,却因患有严重失眠症,导致性格狠厉,杀人如麻。 在位五年,死在他手上的
其他 10万字 1个月前
修真界大战的那一日,桑黛重伤濒死,被丢在了战场上,亲眼看着她的宗门护送另一个人离开。 这时的桑黛脑海里出现了一本书。 她是这本书的炮灰女配,表面是剑宗的大小姐,实际真千金另有其人,乃是原书女主。 爹娘对她好是为了利用她的修为作战,师兄师姐们惦记她的血给女主续命,所有人都为了原女主抛下了她。 即将昏迷之前,清冽的冷松香扑鼻而来,一人俯身抱起了她。 醒来后的桑黛冷眼看着榻边站立的青年。 一袭黑衣的人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李凤宁是遴选入宫的女官中,身份最不出挑的一个,容色却最是出众,姑娘们处处堤防她不许她在御前露面。 偏生李凤宁无意中犯在皇帝手里,为他所救。 起先皇帝见这小姑娘性子单纯柔善可欺,寻她解闷,后来见她模样玉柔花软,将之临幸, 凤宁怯生生问皇帝,“陛下能封臣女为贵人么?” 贵人方可为一宫之主,凤宁不想在檐下被人压一头。 她是他第一个女人,总以为她在他心里不一样。 皇帝想起她父亲官衔不高,信手捋了捋她鬓角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莫时鱼放假来霓虹旅游放松,结果刚下飞机,他发现他穿越了,还附带了一个抽卡系统。 穿越前就被抽卡游戏虐的死去活来的莫时鱼痛哭:为什么要给非酋这么一个金手指?他不配啊! 就在他以为自己以后只能抽抽垃圾卡的时候,生活又给了他一巴掌,告诉他,你想得美! 莫时鱼抽到了一张“王者卡”。
都市 68万字 1个月前
玄野是末法时代最后一只凶兽人,自行封印失败后遭反噬,一条腿残废,还穿成了江家村里的混球猎户。 猎户性情狂躁又爱喝酒,声名狼藉,连他家人都不跟他一块儿住。他娘为了摆脱猎户的发疯,给他买了个哥儿当媳妇。 哥儿是同村一户穷得揭不开锅的人家。那家人重男轻女,尤其厌恶哥儿,在卖给猎户家之前,几次险些将哥儿卖给镇上的员外老爷当填房小妾。 玄野:“……”这都什么破事儿。 婚后,哥儿干黄枯瘦的脸蛋终于变得红润,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