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和丞相有个崽[种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控火温度。
他没有打扰,悄悄的往里走,先去找苏兰毓。
所有的护肤品,在铺子里都是供不应求的状态。其中爽肤水是最受欢迎的。
因为其香,且见效最快。
怕加了其他的水,会导致烂脸。因此那爽肤水里的灵泉水,除了加了些花香进去外,根本没有任何的稀释,效果自然是好。
灵气滋养着皮肤,想不好也难。
他找苏兰毓,是想与苏兰毓说一声,何家来人了。
还没到雍京城,在路上。
是崔慎派去盯着何家的暗卫,快马加鞭前来通传的消息。
苏兰毓的小工坊里面,香气弥散,很是好闻。
云怀瑾因为吃了魂果,五感增强的原因,这些味道再好闻,于他来说也过于浓郁刺鼻。
因此他没有没有进工坊里面,而是让人进去叫苏兰毓,他在外头的小亭子里等着。
苏兰毓来的很快,身上还带着一股玫瑰花香。
“见过东家。”
苏兰毓在工坊这段时间,精气神养的很不错。脸上的愁容几乎都见不到,脸颊也不再如初见时那么的苍白,终于有了血色。
“何家来人了。”
云怀瑾将知道的说了,让苏兰毓心里有数。
“这些日子,没有特别的事情,最好不要出庄子。即便有人找,也不要出去。在庄子里,他们不敢进来,出去的话,护卫没及时跟上,你们前期肯定会受伤。”
苏兰毓闻言立即点头,脸上也是一片认真的神情,“东家放心,我回去就和家人说,一定不出庄子。”
她再也不想看到家人,因为何家人再受伤了。
“今日爽肤水提取的花香,除了玫瑰还有什么?”
云怀瑾在苏兰毓靠近的时候,就在她身上闻到了除了玫瑰花香外的另一种香。
只是因为玫瑰的香气太浓郁,被遮掩住了许多。
若非他嗅觉灵敏,也闻不出来。
“没有啊,只有玫瑰的味道。”苏兰毓如实回道。
云怀瑾问她,“那你身上的另一种香是?”
另一种香?苏兰毓愣了一下后突然想到,“东家说的香,应该是我衣服上的。”
苏兰毓脸色有些不太自然,想了一下后,还是回了话,“这香是我儿子在家无事调的,给加进了洗衣用的胰子里面,做了带有香气的胰子。刚开始的时候,香气还不明显。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那胰子香气明显了起来。用它来洗衣服,会留下香味。”
“因为衣服晒干后香味会淡,这孩子就用喷壶洒带有花香的水在衣服上。那水很香,随着在衣服上停留的时间不同,闻着能有好几种不同的味道。”
云怀瑾听的暗自吃惊,这里的胰子类似于肥皂,去污能力比较强。加了香气的胰子,这是弄出了香皂和香水?
他想了一下苏兰毓的儿子,才发现自己没见过。
“我之前好像从未见过你的儿子。”
苏兰毓低下头,轻叹一声,“那孩子得了怪病,怕东家见了会受惊,便也没让他露面过。”
“怪病?”云怀瑾有些可惜,他问道:“可有让孙大夫去看过?他那的药草,药性是最好的。市面上其他的药草没办法遏制病情,或许他那的药草可以。”
苏兰毓点头,也有些躲过一场灾难后的庆幸,“看过了,也幸好有了孙大夫,还有那些好药草。”
“前段时间,苏牧说突然觉得眼睛看不清东西。我听说孙大夫医术高,离的也近,就去找了孙大夫。”
“孙大夫给针灸过后,又开了些药方,就是给了他那的好药草让我去煎。喝了几天后,孩子说眼睛能看清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2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2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2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2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2个月前
江行一朝穿越成古代农家子,吃糠咽菜多年后,金手指卷王系统姗姗来迟。 卷王系统大名086,致力于帮助卷王们通过人生大小考。 086:考科举吗宿主,卷王积分可以兑换奖励哦? 江行:我是咸鱼我不考。
都市 4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