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璀璨。
他伸出手,抓住了陈默身侧的一缕风,那是速度过快的修罗之身。
陈默本人也被无数神魂护在正中央,遥遥看着笑容逐渐收敛的宣曌。
“本就是偷渡,还敢使用精神力,找死。”宣曌说着,马小凤出现在雷光下,再度拾起长剑,对准陈默。
比起帝真,真正处在化凡状态下的马小凤对宗主更有威慑力,对付她等于对付天道规则,比任何法术都管用!
“帝真,你还醒不过来吗?”
庞灵抓住了帝真,没有第一时间出手,厉声质问。
然而帝真的眼神依旧麻木,一双眼睛只紧紧盯着陈默。
庞灵见此,眼中闪过一丝坚决。
在天道规则限制下,他的法身持续时间有限,不可能再和帝真耗下去,他要杀了帝真,不论对方清醒与否!
就在庞灵即将出手之际,马小凤身后的宣曌忽而轻轻一笑。
霎时间,帝真的眼神恢复茫然,见自己被一只手抓住,神情困惑。
宣曌要杀的不只是陈默,还有帝真!
“噗嗤”一声闷响——
电闪雷鸣的天地间,这一声本该无人听闻,但在场所有人都是而聪目明之辈,因此第一时间捕捉到这细微的动静。
只见重重魂奴围绕之下,陈默不知何时出现在最外围,本就不堪重负的心脏再度被一柄长剑洞穿。
那柄剑,握在马小凤手上,本来是刺向魂奴的,隔着数百米,无论如何也刺不到陈默身上才是。
“小默!”
两位师尊的脸色煞白,就连雪真的神情也有一瞬间扭曲,似是难得的清醒。
就连宣曌,也是满脸惊愕。
反应过来后,她脸色骤变,迅速道:“马小凤,救他!”
一心想要杀陈默的宣曌,为何在此时心慈手软,甚至是慌张无措?
陈默抬起头,脸色苍白,语气却冷静:“小凤——且这么叫你吧,师尊再教你一课,不要畏惧死亡,如此方可战胜死亡,修得长生。”
他话音刚落,便平静地闭上眼,仿佛睡着了一般,但马小凤知道,对方气息全无,已是死了。
马小凤眼中有一瞬间茫然,下意识松开剑,心中似有名为悲痛的情绪蔓延开来。
但她身后的宣曌,却是神色前所唯有的冰寒,嘴唇紧抿。
下一秒,漆黑天幕乍开一丝缝隙。
陈默睁开了眼睛,声音平静:“宣曌。”
第122章 长月青
天空的雷云不知何时消散了。
取而代之的, 是一片缥缈轻盈的出尘仙光,从国师府上方一直蔓延到看不到边际的远方,整个星球的人于此刻抬头, 都能看见那铺得长长的灵尘大道。
漫天光华, 只为迎接一人的降临。
“小默……成仙了……”
宗主和庞灵都惊呆在原地,不曾料到陈默赴死之后,竟是立地飞升了。
不仅如此,这一眼看不到尽头的氤氲仙光, 比他们成仙时的排场要大多了。
他们甚至觉得,这情景大概率不止在这颗凡星上空发生, 只怕整个修真界,此时都能目睹此仙光降临之景。
“姐姐,师尊这是……飞升了吗?”
马小凤手中那染血的剑早已掉落, 看着陈默却只觉陌生, 对方的眼神,比起曾经的师尊,似乎更多了一丝淡漠。
“是, 也不是, 他应该全都记起来了,可惜……”
宣曌说着, 神情异常凝重,随即,她叹息一声, 缓缓垂下头,闭上了眼睛。
“姐姐?”马小凤不明所以。
陈默抬起手, 掌心凭空出现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