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神力运转略频繁。
但他怎么想,都觉得这个发展好像有点不正经!不仅如此,他明明身体更好了,为什么每个人看向他的眼神都如此爱怜?他真没有被霸王硬上弓!
“小默,你以后、咳、第二天不要穿太宽松的衣服……”宗主好心提醒了一句。
陈默茫然地低了低头,随即气笑了:“那是寄生蜉蝣,你们在想什么!”
他那身体虽然刚拼起来,但好歹是货真价实的神体好吗?怎么会留印!
他就说怎么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也就是今天蜉蝣往上爬了两厘米而已,而且那鲜艳的血红色怎么看都不可能是吻痕吧?等等……
“雪真怎么可能那么没分寸!”
陈默都要被这群人气死了,思想怎么那么污秽,而且他要是真受伤了,这群人不应该为他主持公道吗?
还是不是他的魂奴了!都不护主的!
陈默气呼呼地转身回了房间,换了件领口严实的衣服,出来时正看到宗主语重心长:“小默毕竟刚刚恢复身体,你还是……我不多说,你自己心里要明白……”
雪真正老老实实点头:“宗主,我明白的,我以后尽量让他用精神力……”
“精你个大头鬼!你再胡说八道!”陈默抓着身边的茶壶扔了过去,雪真闭着眼硬生生受了,忙转身跑过来,“茶壶打我又不痛,你要是生气,晚上用精神力……”
“晚上我要修复神体,谢绝干扰!”
可怜的雪真才得逞一天,就连续被陈默屏蔽了一个月,等到陈默身体完好,他就有点实力不济、难以得逞了。
好在一个月后,陈默就忘了第一天的事情,雪真还是得逞了,用精神力那种。
第127章 番外:千年前-if线
“拜见师尊!”
陈默端端正正朝着殊道仙宗少宗主第五尘行了个礼, 随即确认般问道:“殊道仙宗,在修真界真的可以横着走吗?”
第五尘抽了抽嘴角:“如果不能你当如何?”
“那我换个可以横着走的宗门拜。”陈默非常实诚地说。
第五尘以往只收到过宗主“顽劣不堪”的评价,但从未意识到这四个字对宗主是多么大的伤害, 现在他体会到了。
“放心住下吧, 祭神大典那天之前,尽量修炼到元婴期,别到时候让你递把剑你都拿不动。”第五尘嫌弃地说。
“放心,我很有天赋的!”陈默对此极有信心, 哪怕他只是毫无修为的凡人一枚。
第五尘眼不见心不烦地挥挥手,让他下去了。
等到少年离开问道殿, 第五尘忽然道:“宗主当初将我选为下一任神主时,你们是什么感受?实话实说。”
壬骨从虚无中现身,冷峻的脸上面无表情:“从无魂奴叛逃的《祭神诀》可能要在少宗主这里破例了。”
第五尘牙疼道:“你们就这么不信任我么?我那时才是个三岁的小娃娃……”
“可你把庚星宗主的孙子哄到椅子上撒了一泡尿, 还说那是宗主年纪大了控制不住身体机能, 该退位让贤……”
第五尘闭嘴了,比起他自己,好歹陈默毫无灵力, 应当不至于闯出什么祸事吧……
第二天, 第五尘在左脚迈入妙香居之后,便被一鞭子抽了过来!
“宗主, 我什么也没做啊!”
第五尘满脸错愕,看着那由精神力细丝化作的长鞭,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你什么也没做?那为什么戊城宗主跟我说他宗里的丹药都不见了?庚星宗的妖兽跑了一大半?就连甲魂宗主闭关的地方, 都被人种了一地的春山茶?”
“那跟我有什么……”第五尘顿了顿,首先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