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找的那头白虎赤纹鲸大妖,缓缓睁开眼睛,看向脚边一只透明魂魄。
“嘤……”那半凝实的白鲸魂,朝着琼殷切叫唤了一声,眼中露出担忧。
“回去吧,不用担心我。”琼说着,看向逐渐露出真实模样的庞灵大殿,苍白而俊美的脸上缓缓露出一个笑:“看来,是我对了。”
“嘤……”白鲸魂再度叫了一声,一步三回头,见琼不再看它,这才渐渐消散而去。
而直到白鲸魂消失,狱中其他恶妖也没有对琼投来一眼,仿佛此魂从未出现过。
——白虎赤纹鲸一族,本就有遮天目的能力,想要掩人耳目,再简单不过。
可怜陈默还想着怎么避开庞灵找琼见上一面,却不知白鲸幼崽想要见琼,只需一个小小的法术。
不过,陈默也并未被瞒在鼓里,第二日他便从白鲸魂“嘤嘤”的叫唤声中得知了一切:“所以原来你自己就可以见琼?只是在昨晚之前,一直没有恢复记忆?”
“嘤!”白鲸魂连连点头。
“那你这恢复记忆的时机挑得真不好。”再早一点他就不会被庞灵抓个正着,再晚一点他什么也不知道就不会痛心于昨晚白白被抓……
白鲸魂露出羞愧的神色。
“不过还是恢复了记忆好,庞灵太厉害了,经过昨晚一事,我还真不敢立即向他提出去伽蓝狱之事。”
陈默露出悻悻之色,将白鲸魂再度放入伞中界。
既然琼已经见到了对方,他就不用再冒险去伽蓝狱了,只是如今这情况,他该怎么向庞灵辞行呢?
“这就要走?”庞灵原本闭着眼睛支颐在侧,此时缓缓睁开了眼睛。
陈默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他已经耽搁了好几日,再住下去他怕自己露馅,如今庞灵的实力一日比一日强,想必不日就能恢复全盛实力。
到那时,即便没有特意查看,以对方仙君修为,也能一眼看穿他的伪装。
庞灵缓缓吐出一口气,身体四周氤氲出大量灵气,渐渐坐直了身子:“明日再走吧,我给你炼的法器,还差一日完工。”
“法器?”陈默有些惊讶。
“嗯。”庞灵的目光落在他素简的乌发上,“是一枚玉簪,平日出门在外,把它戴上,仙君以下的修为,轻易伤不到你。”
陈默下意识摸了摸头发,有些担心庞灵送他过于女性化的样式,但听到后面,他内心很快坚定下来。
别说女式发簪了,就算庞灵送他一朵花,只要能抗大乘修为,他也一定戴在最显眼的地方!
一日后,陈默拿到了庞灵给的簪子,却并没有见到庞灵的人。
“殿主休息了,但留下了话,拜别的话就不必了,仙子直接离殿便是,但这簪子,殿主让我务必亲眼看到仙子戴上。”
陈默看了看手中的簪子,竟然是一款极为简约的碧玉兰花簪,更偏向中性,倒省去了他的纠结。
他也没有犹豫,将簪子插在了发间,与那根银漆蝶翼步摇一上一下,倒也颇为和谐。
那仙子见状,认认真真将陈默如今的模样记下,福了一礼退下了。
陈默于是踏出了庞灵大殿,确定离得够远之后,扭动戒指,变回了男身,那根碧玉簪子依旧插在头上。
“噗——”庞灵大殿中,有人一口酒吐了出来,“小、小花?”
第110章 仙雾莲池
那熟悉的眉眼, 庞灵一口酒喂给地板后终于想起来,此人就是他那日在殿中久寻不着的重明之主!
然而,在微微起身后, 庞灵却又顿住了身子, 眉间几番情绪划过。
“这两人……怎么会是一个人?”
庞灵皱眉低语着,左思右想后,终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