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那种修炼过的正统精神力!根本不是寻常宗门养得起的,哪怕在千年前,也是极为稀有之物。
他还以为千年过去,识修一脉几乎凋零,这种识修克星也该灭绝了才是。
“小默,暂时不要和我们联系!”
宗主说完,自己熄灭了魂魄投影,并且连带着他四周的魂魄投影,也被他悉数掐灭。
陈默感觉好了一点,但没完全好。
而这时,天空出现了一名金衣男子,站在夜冥殿屋顶上,视线不断探寻。
陈默此时还穿着那件沼泽黑衣,在一般人眼里几乎相当于不存在,就连那金衣男子,也险些要错过他踪迹。
不过,他一抬手,陈默的脑海再次传来难忍的刺痛,那波动迅速被对方察觉!
“原来你在这里!”
夜冥看向云天道场的一座凉亭,那里明明空无一人,他却仿佛描摹出了那人的浑身轮廓,一双眼睛神异无比!
但没等他下去,就见左右两侧,分别出现一道黑影,气息均不弱于他。
寒光一闪而过,夜冥不得不放弃凉亭中那个始终没能现身的人,迅速闪避,发现那是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
不过……他很快意识到,其中一个人,他见过——或者说,他用精神力接触过!
“望月冥猫!你以为化形我就认不出来了吗?”夜冥一边说着,一边震惊无比。
怎么回事?对方不是在御兽园那边待着吗?怎么会和今日的擅闯者扯上关系?
不仅如此,还有另一个人,也是大乘期气息,他甚至在上面嗅到了无数上古大妖的气息,怎么会这样?这两人都不对劲!
陈默试着将精神力波动隐藏,这才彻底摆脱了那种识海被人入侵的感觉。
他没有参与上方大乘期级别的战斗,但也没有趁机离开。
一是因为他不敢保证暗地里还有没有更多御兽仙宗殿主赶来,离开小黑和苍悟他可能更加危险;二是他不甘心!
夜冥殿、吞梦天兽、大乘期识修……
这御兽仙宗能抢了连抢殊道仙宗两头大妖,果然与殊道仙宗牵扯颇深,这里肯定能搜寻到最多关于殊道仙宗的消息。
然而他现在修为只有元婴,精神力也不能用,该如何在御兽仙宗继续探查下去?
陈默思前想后,想到了一个人。
他看了看上方被缠住的金衣男子,冒着被那吞梦天兽再次攻击的危险,沟通识海。
“方清淮,仙蝉住哪座殿?”
“不可能!我绝不可能让蝉儿背叛宗门!我们的交易不包括这些!”方清淮立即拒绝。
反应得倒挺快。
可惜,陈默不吃这套。
“那好,眼下这个人我对付不了,我要把这东西还回去。不过,下次再来的话,我们不一定有这样顺利,如果你觉得取得夜冥殿妖兽灵智的事情可以拖一拖的话,我们可以回去后做个详尽的计划。”陈默一点不急。
方清淮沉默了许久,终于还是因为“妖兽灵智”妥了协,缓缓道:“东南方向。”
第096章 长月宫
御兽仙宗主殿四悬山上方。
一道身形清瘦的黑影快速自锁链上方浮掠而过, 在他身后,三道身影紧随其后。
除了夜冥之外,这御兽仙宗主殿附近果然还来了其他仙宗弟子。
陈默微微向后一瞥, 沉声道:“方清淮, 上我的身。”
“做什么?”方清淮还有些不情愿。
“你娘子应该不会认不出你吧?”陈默说着,语速随着身后人影的接近而加快,“让她赶紧出来接我们,我只有元婴期修为!”
陈默说着, 毫不犹豫退出了身体,识海中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