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偷了这枚种子,才得以成为重明之主,继而被家族追杀。
这枚花种,本来是给秘境中沉睡的一道魂魄准备的,连那恐怖的香冢,也是为他而设。
绫香欢偷了它,却一点也不后悔,其一是因为香冢本就打算要她的命;其二是因为,这枚种子种出的虫,竟有起死回生之效!
“所以这只蜉蝣,本体其实不是蜉蝣,是一枚种子?绫香欢,你果真阴险!”
魔魂如果真信了她,取了蜉蝣就走,他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只普通的蜉蝣,远远达不到重明之主的要求。
“我阴险?你难道不是在骗我吗?失去了蜉蝣的人根本不可能活得下来!你能活下来,是因为那奇怪的金丝!”
“两百年前,我被琼重伤之前,失去了一段记忆,但我死而复生的时候,看到了一部分片段,巨大的白鲸、四根红线、还有一道被金丝护住的魔魂,那魔魂是你对不对?”
魔魂深紫色的眸子冷冷看着她,没有说话,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
“你也一直在骗我!”绫香欢愤怒地说。
“吵得这么凶,看来是决裂了?”
就在二人对峙之时,一个陌生的声音忽然闯入两人脑海之中。
准确地说,这声音是先传递给魔魂,然后才通过魔魂传递到被附身绫香欢耳朵里。
陈默过来了。
第082章 方清淮
“陈默, 我要是死了,你也活不了!”
绫香欢此刻已是被折磨得理智全无,毫不犹豫吐出自己知道的一切:“我之所以出现在这里, 是因为身上有重明!那个恐怖的女人, 在四处抓重明之主!”
出乎绫香欢意料的,陈默语气格外冷静:“说点我不知道的。”
“把修罗血伞借给我!这女人和我绫香家的一处秘境有关!把血伞借给我,我能杀了这个女人!相信我!”
“哦?那我为什么不自己去杀了她呢?”陈默的声音不紧不慢,好似并不担心仙蝉找到他。
“那地方你进不去, 只有女人可以进去!”绫香欢急得要命,她这时真没有半分抢夺修罗血伞的意思, 她只想脱离仙火,这该死的火烧得她要疯了!
“你也这样觉得吗?魔魂?”陈默问。
自从陈默侵入他魂魄后,魔魂就再也没有出过声, 好似哑巴了一般。
此时听到陈默问话, 魔魂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哑声道:“绫香香冢,确实不允许男人进去。”
“听到了吗?你赶紧做决定啊!再这样下去我要被烧干净了!就再也没有可以入香冢的人了!”绫香欢崩溃地催促着。
“可我不信任绫香欢。”陈默说着, 依旧是那个清淡的语调, “你在她身边这么久,就没有办法让我进去吗?”
他抬眸, “看”向魔魂。
明明是精神力入侵,但魔魂仿佛直直看到了那双篆刻着“主”印的银色眼眸。
魔魂听到自己干涩的声音:“……有。”
“不可能!魔魂在骗你!香冢是绝对禁止男人入内的!里面的紫衣仙子会杀了所有擅闯香冢的男人,一旦你死了, 我们就彻底完了!”绫香欢焦急不已。
“送我进去。”陈默说。
魔魂缓缓抬起那双紫色的眼睛,看向愤怒又不解的绫香欢。
“不……魔魂!我死了对你没有任何好处!这里的仙火会烧死你!”
绫香欢的眸子渐渐染上了惊恐, 她看出了魔魂的打算,他要趁此机会彻底侵占她的身体, 再利用花种送陈默进去!
“仙火……烧不死我。”
魔魂睁着那双紫色的眸子,淡淡地说。
有陈默的护道金丝在,只要陈默还活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