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里,将那只刚刚做成的假心——捏得粉碎!
百里晴天甚至还没有睁眼,呼吸便彻底停滞,头颅和四肢垂了下来。
翡藤、倪剑、甚至是慕,都没能阻止这一幕,眼睛渐渐由呆滞变得惊恐!
“哈哈哈哈!就是这个表情,是不是很痛心、是不是很愤怒?还没完呐!”
忘语真君放肆地笑着,他的手掌依旧没有从百里晴天体内伸出来,但是他的身体已经渐渐失去了气息。
取而代之的,是渐渐睁眼的“百里晴天”!
“是叫什么来着?百里晴天是吧?嗯……这名字虽然有点白痴,但没办法,谁叫我占据的是这具白痴的身体呢?”
“百里晴天”微笑着,声音、相貌、甚至是胸口的蜉蝣,都与从前的百里晴天别无二致!
忘语真君起的阵,竟是换身之阵!
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不是来追神虫的吗?又何以看上了百里晴天的身体?
唯有禾邺垂下了眸子,心道:果然。
忘语神君那么自大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为了宗门之令尽心尽力?他之所以追着神虫来到这偏僻的东灵山,只怕是从那几个被抓回来的伊莫族人那里知道了些什么。
在来东灵山的前几天,他瞒着宗门上下、甚至是他这个亲传弟子,亲自审问了那些伊莫族人,随后便自请来东灵山找神虫。
禾邺虽不知他策划着什么,却因想到陈默也是重明之主而内心不安,跟着对方一路来此,果不其然看到他对神虫之事兴趣寥寥,反而不停打听附近灵气浓郁之地。
原来……是策划着守株待兔、夺人身体!
这倒是有些不妙了,他知道这群人是陈默的朋友,本以为忘语真君至少要找到神虫才动手,却没想到竟然如此按捺不住。
那个叫百里晴天的人,也不知和陈默关系如何,若是关系极好……
禾邺觉得自己有点悬了。
“怎么都不说话?你们这么费尽心力,不就是为了救活我吗?现在我活了啊!哈哈哈哈哈哈……”
忘语真君本来是想模仿百里晴天说些话的,然而实在是没忍住,看看这些人的样子,简直活脱脱小兔子遇到狼哈哈哈哈!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我?”
陈默从翡翠山岭的方向缓缓走过来,银色的耳骨夹在夕阳中染上了点点茜红,身后跟着压抑着愤怒的陆红月,笑容清浅。
“少主……”翡藤嘴唇动了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们费尽心力,却被化神真君一朝破坏,百里晴天就这样死在他们面前!
他们的悲痛不仅仅是少主朋友的死亡,更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合力为少主办事,却是这样的结果,他们如何指望重振殊道仙宗?
“你是他们的少主?这么说来,你就是那个吞噬了神虫的人?”
忘语真君原本还不满眼前猎物们在看到来人后,那惶恐的表情里竟是多了一丝希望,这让他感觉很失败!
但得知这人竟然是这群人的头,是那天吞噬了神虫的人,忘语真君立马激动起来。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原本还愁着弟子死光了他该找谁帮自己敷衍神虫的事情,现在想来,原来老天早有安排,这就是他的福气啊!
“是啊,你是万器宗的人?忘语真君?”
陈默已经看到了禾邺的身影,他立即反应过来眼前上百里晴天身的应是万器宗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是禾邺的师尊忘语真君。
在伊莫族部落的时候,他就觉得那个繁杂的大阵不太像生活水准远低于普通修士的伊莫族人搞得出来的,又觉得这种对蜉蝣异常崇拜的部落信仰和万器宗的重明之主信仰有异曲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