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
  4. 50-60
设置

50-60(60 / 66)



《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凭伞柄的水滴玉坠狂舞振动,依旧岿然不动,金光照亮了他的侧颈。

那颈上靠近颈动脉的地方有一枚殷红的小点,在男人干净白皙的皮肤极为显眼,像是痣,更像是某种印记。

陈默只看到这里,烈日便吞没了天地间的一切,唯独伞下的男人,以及那枚似痣似印的殷红小点始终倒映在陈默视线中。

“救我出去……我就是你的了……”

那血伞发出微弱的声音,直抵陈默脑海。

看了那一场搅动天地的大战,哪怕是不识货的人也该知道,能让男人站到最后的血伞到底多么强大,那可是远超元婴级别的力量。

陈默一时没说话,他还在思考,那声音究竟在哪里听过呢?

血伞的声音没有得到回应,不由得急躁起来,若是被血池中其他两个人得手,那它真是一点自由都没有了。

三人之中,此人最弱,最好操纵。

但血伞算盘虽然打得好,但陈默其实是三人里对血伞渴望最弱的一个,若非被绫香欢抢去了会威胁自身性命,他是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抢神器的。

血伞着急,陈默也终于回神。

“想让我救你,可以啊!”

陈默沾着血的白皙脸颊上绽开一个堪称腼腆的笑意,他抱着兔子走近。

血伞下的银铃摇晃得更厉害了。

“你叫我三声主人听听。”

陈默将兔子放下来,手指似是好奇地戳了戳面前的金色禁纹,那金色丝线完全没有搭理陈默的打算,兀自封锁着血伞。

三声主人?这是个什么要求?

血伞从前引诱过许多人,他们有的要它展示自己的能力;有的要求它传授前任主人的秘法;有的甚至不需要它多说,恨不得将它放到宗祠上供起来。

却独独没有让它叫主人的。

这是个很羞辱人的称呼,哪怕是在那令天地失色的男人面前,它也没有这样卑微过。

然而这又是个很轻浮的称呼,哪怕它叫几声主人,也不代表它认可对方成为自己的主人,叫两声一块肉都不会少。

血伞搞不懂这个筑基修士的想法。

但它想脱困,又亲眼看到了那只兔子的破阵能力,哪怕那只兔子一口没能咬破禁纹,但它却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禁阵轻微的动摇。

这是一只十分难得的、天赋为破禁的兔子,假以时日,未必比它修罗血伞弱小。

血伞在心底纠结片刻,喊了一声:“主……”

“等等。”陈默竟然还有要求,“看着我的眼睛喊,不然我感受不到你的诚意。”

还要看着眼睛喊?什么毛病?

血伞只当这小修士能得到它这样一件神器实在是高兴疯了,迫不及待确定自己的所有权,虽然有些难理解,但也确实可以理解。

它看着对方的眼睛:“主人……”

一声主人叫下去,血伞忽然迟疑了一下,如果它没看错的话,对方眼睛是不是变了个颜色?里面好像还有东西闪过去。

陈默循循善诱:“继续。”

“主人……”血伞的声音忽然带上了几分不确定,语速慢了很多。

眼前的小修士仿佛察觉到了它的迟疑,催促道:“那两个人上来了,我可打不过他们,要不你再等等,让他们来救你吧?”

血伞本来对陈默这个人选只有四分满意,加上兔子多了三分,勉强有七分的高分。

但两声主人之后,它的自尊心不允许它对一个甚至没资格持有它的人叫主人,对陈默的迫切顿时提升到了九分。

此刻听到对方催促,它那十分的心分了一分犹豫,却有九分牢牢站在陈默那里。

纠结了一会儿,其实时间并不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穿书后和丞相有个崽[种田]

穿书后和丞相有个崽[种田]

老树青藤 / 文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虫族之重新崛起

虫族之重新崛起

李不贰 / 文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我在恋综和死对头秀恩爱

我在恋综和死对头秀恩爱

时已晚 / 文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替身受心如死灰后

替身受心如死灰后

咕小白 / 文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豪门弃夫意外揣崽了[穿书]

豪门弃夫意外揣崽了[穿书]

江禾鱼 / 文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我和我那美强惨贴身侍卫

我和我那美强惨贴身侍卫

海百合 / 文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