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炼药,有事先拉铃!”
草屋的外面,确实挂着一串风子草做成的青色铃铛,嫩绿的铃身、雪白的铃舌,看上去竟还颇有几分可爱。
唯一令人有些费解的是,这铃铛似乎没有拉绳。
但修仙界的话,没有拉绳有问题吗?没问题!土包子的凡人们如是猜测。
长老也看到了那支风铃,沉默了片刻,张开嘴,似乎要说些什么,那老头忽然道:“算了算了,就知道你靠不住,就是这些人是吧?行行行,滚吧!”
长老看了眼过关者们,眼神竟是有些复杂,情绪百般流转,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了。
而见到熟悉的长老离去,身处僻静山野之间的众人,看着眼前造型怪异的药庐和一个打扮更怪异的老头,忽然间,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
冷风飕飕吹来,翻动过关者们身上新换的白色宗服,那衣服上的银杏叶随风飘摇,仿佛随时都会落下。
老头没有继续看他们,转身朝屋子里喊:“六儿,出来,带他们认草药。”
“认草药?”过关者们疑惑。
“好嘞!”没等众人疑惑成型,药庐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迎面跑了出来,两只沾了药汁的手还在衣服的两侧揩了揩,配上他那张娃娃脸,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来,跟我去药田,先带你们认认草药。”这位名叫“六儿”的少年看上去轻车熟路,招招手就径直走在前面带路。
身后的一众过关者们不明所以,下意识跟着他走,随即客气询问道:“这位小仙长,请问,这个认草药……是修仙的必要过程吗?”
六儿在前面回答得很快:“修仙?不是啊!修仙怎么会要求认草药?认草药是为了方便你们之后采摘药草、煎熬药汤的。”
众人:“???”
那个发问的人不死心,接着问道:“那请问,认完草药之后呢?我们要做什么?”
少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又蹦蹦跳跳转头,声音从前方传来:“不是说了吗?认完草药就该采摘药草、熬制药汤了呀!”
“不是……我们意思是,认药草、熬药汤等等和药草有关的过程结束之后,我们要做什么?”另一人忍不住追问。
“哦,这个呀……”少年似乎终于明白过来,停下脚步稍稍思索了一番,确定道,“是学习书法和绘画!”
“书法、绘画?”问的人声音险些劈了叉。
“是啊,书法、绘画,我没记错!”少年审视了一遍自己的记忆,自信满满说。
“那书法、绘画之后呢?”第三个人的声音已经有些控制不住的颤抖。
“等我想想啊……噢!能写能看之后,你们就要背东西了!《修真门录》、《修真天材榜》、《修真地宝榜》、《关于修真界你不得不知道的二三事》了!总之看得懂什么就得背什么吧!一大堆呢!”
“草药、书墨以及默背之外呢?”第四人急急追问,连声音都有些变化了。
“背完之后啊……”少年说着,似乎在回忆,众人焦虑地等着他。
“啊!到了!”少年转过身,从手里拿出一根藤鞭,笑容邪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问那么多干什么!药田到了,你们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这些草药全都认熟,谁要是没完成,那恭喜他,今晚可以开始修行的第一课——以天为盖地为庐!”
www.jiubiji.cc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