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穿越修真界以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再次醒来时,陈默发现自己睡在一张床上。
肩膀上的伤口被仔细包扎过,心脏的灼热感已经消退,除了肚子很饿之外,基本没事了。
想到昏迷之前的情形,他在心里叫了几声,意料之中的,重明没有回答。
他皱了皱眉,难得有点担心对方。
就在他准备起身时,房门忽然被人打开,金延玉端着一盘早餐进来。
见陈默醒来了,惊喜道:“陈默,你终于醒了!你睡了整整两天了,咱们都快到灵心宗了,如果不是大师兄说你没事,我还以为你被那个掩月宗的打死了。”
“两天?”陈默惊讶。
“是啊,来,饿坏了吧,这份早餐给你,我再去问大师兄要一份。”
金延玉将托盘放到床边的桌子上,将食物取出放好,自己则是拿着托盘往外跑去,临关门前忽然想起什么,探头道:“对了,大师兄说你醒了去找他一下,不过不用着急,你先把早餐吃了再去也不迟。”
“嗯。”陈默回忆了一番,确定自己不知道大师兄是谁,但也没问。
早餐是很普通的包子、油条、豆浆和酱腌萝卜,看上去和凡间食物没什么不一样。
这让陈默有些失望,他记得昏迷前见到的白衣道人是修仙者来着。
吃过早餐,陈默走到窗前,想看看自己在哪里,推开窗,一阵云气迎面扑来。
雪白的云朵就徜徉在窗外,凉风顺着窗户吹进来,薄薄的雾气透进来。
陈默怔住了。
“嘿嘿嘿,很震惊是吧?我一开始上来的时候也很震惊,咱们竟然要从天上飞去灵心宗!据说这是灵心宗唯一一件玄品高阶法器九莲月云舟,不仅可以在云中航行,还能承受金丹后期高手全力一击,可厉害了!”
金延玉端着早餐进来,见陈默看着窗外的蓝天发呆,立即炫耀起来。
虽然他也只比陈默早两天见到九莲月云舟,但不妨碍他此时像个老手一样得意洋洋地介绍舟上情况,活像云舟是他的似的。
陈默看着窗外近在咫尺的白云半晌,忽然探出身子,仰头闭上了眼睛。
湿润的空气拂过脸颊,仿佛真有一朵轻柔的云掠过皮肤,凉意沁入肺腑,浮躁的心也随之宁静下来。
远处的天空一声鸟鸣,分外悠扬。
金延玉放好早餐抬头,本来想抱怨他在碧潭洞中的遭遇,看到这一幕,也突然安静下来。
“金少爷,你知道我为什么想修仙吗?”
陈默睁开眼睛,没事人一样缩回身子,漆黑的眸子异常明亮。
“为什么?”金延玉慢慢道。
“因为我想和那些无法开口的东西交流。”陈默给出了一个极为古怪的答案。
“无法开口的东西?”金延玉回过神,眼里流露出一丝困惑。
“嗯,你可能觉得我是个疯子,但我能听到很多东西的声音。”陈默说。
“比如?”金延玉开始怀疑陈默被掩月宗那些修士打坏了脑子。
“比如你手中的筷子,它在说赶紧夹东西,菜都凉了。”陈默歪了歪头,认真道。
金延玉看了看手中许久没有动过的筷子,以及桌上本来就凉拌的腌菜,沉默了。
或许是察觉到了金延玉的无语,陈默补充道:“那些东西,大多都有点不太聪明。”
金延玉还是沉默,然后道:“你该去看大师兄了。大师兄你知道是谁吧?就是来救我们的那个白衣人,腰上挂着玉佩的那个。”
陈默瞥了眼金延玉的脸色,不难看出又一个觉得他脑子有问题的人出现了,叹了口气,转身向门外走去。
大师兄在云舟的甲板上。
陈默出了房门,沿着走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了,此时此刻他躺在死对头叶汀洲怀里,腰间还圈着占有欲极强的手臂,墙上挂着巨幅贴脸亲密照。 哦,叶汀洲俊脸下巴上还有一个整齐的牙印。 林暮声的小心灵受到了极大冲击,这狗男人真的是那个抢他代言,截胡他资源,走个红毯都要跟他比一比帅,处处压他一头的大影帝嘛。 林暮声:淦,一定是我没睡醒。 “宝贝,小懒猪,起床了。” 林暮声在磁性声线下睁开眼睛,笑死,这狗男人都要亲上他脸了。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人人都说太子聂昭爱慕顾其玉,和穆清在一起,不过是因他与顾其玉有几分相似。 穆清从不信那些流言蜚语,即便那个名满京都的骄纵少年游历归来他都没有动摇过他与聂昭两心相悦这件事。 直到他和顾其玉一同落水,聂昭奋不顾身扑向顾其玉,直到他亲耳听到聂昭说他不过是个玩物。 穆清从未想过他的一腔真心换来的却是欺骗,他远离聂昭,专心备考春闱,却在春闱前夕被聂昭带走。 聂昭深情款款的对他诉说心意,情话说的动听,穆清险
都市 20万字 1个月前
受乐扬,攻庄文柏。 乐扬前十四年是个孤儿院小孩,后十一年是异能者,跟着组织东奔西跑打丧尸,一辈子没有享过一天清闲福。 死后,他穿成了与自己同名同长相的霸总弃夫。 弃夫也是个可怜人。 霸总冷暴力他,父母偏心大哥,只想吸他的血。 乐扬穿过去时还没有“被休”,他看着豪华空荡的大别墅,想到霸总给他的每个月三十万零花钱,他决定成全霸总和主角受。 等霸总提离婚,他就拿钱走人,过自己的躺平小日子。 至于原主那
其他 21万字 1个月前
李庭霄穿书了,穿成了煜王,穿来时他正在北方边境带兵打仗,这场大捷后,将会引来皇帝忌惮,最终成为炮灰二号。 ——不行! 他看向身旁刚被他俘获、本应被他杀死、满眼写着不服气的炮灰一号——敌国将军白知饮。 改变原书剧情,就从你开始吧! 他擒住他的下巴,细细打量。 初看,他细皮嫩肉,像是自小养尊处优,身上却烙着许多陈年旧疤。 再看,他温声软语逆来顺受,眼底却时不时闪出看不懂的锋芒。 到最后,李庭霄将白知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