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君听见我要攻略他[穿书]》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较了,”乐归说着,殷勤地追上去,“是不是呀尊上,等等我呀尊上,别走这么快呀尊上。”
“再废话杀了你。”帝江威胁。
乐归:“来呀来呀。”
帝江:“……”
第 27 章
乐归也是刚从险境逃生, 脑子尚且有点不清醒,说完那句‘来呀来呀’之后,就对上了帝江颇有威慑力的双眸。
她丝滑跪地:“尊上我错了。”
“脏。”帝江眼底流露一丝嫌弃。
乐归顺着他的视线低头, 才看到自己的裙子因为跪地沾了泥。
自从把那身具备自洁功能的工作服以三千两的价格卖掉后, 她就一直穿凡人的粗布麻衣, 弄脏是常有的事, 前几天全靠合欢宗宗主施舍一些清洁术,才勉强维持干净, 但稍有不慎还是会弄脏。
她抠了抠膝盖上的泥, 刚抬头要说什么,帝江的指尖便点在了她的额头上。
经历过一次漫长又令人窒息的欢愉后,他每次做这个动作,乐归都心有余悸,这一次也是习惯性要躲,却还是慢了一步。
冰凉的灵力注入脑海, 她一个激灵,能清楚地感觉到身上的伤口在快速愈合, 因为在比试台上各种摸爬滚打形成的酸痛也在顷刻间消失不见, 待帝江收手, 她精神奕奕地站起来, 才发现衣裙也重新变得干净了, 比合欢宗宗主弄的还要干净。
“谢谢尊上。”她乖乖道谢。
帝江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后天第二场比试, 要赢。”
“……尊上, 你要求会不会太高?”乐归尽可能委婉。
帝江盯着她看了半晌,道:“敢输, 就杀了你。”
【草草草草草他这句绝对是真的!】
帝江勾起唇角,转身便要离开, 乐归下意识去抓他的衣角,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消散于空气中。
“尊上你别走啊,你还没说我要怎么赢呢,第一场靠防御法器就行第二场可是一对一啊!尊上!尊上!”乐归歇斯底里。
然而已经无人可以回答她的问题。
刚才还热闹非凡的比试台周围只剩乐归一人,她轻舒一口气,把镜子从怀里掏出来用力砸在了地上。
还以为她已经忘记报仇的镜子:“……”
凭一介凡人之力强行在镜子上制造出两根裂痕后,乐归才心满意足地回到合欢宗大本营,结果一进门不出意外地遇见了三堂会审。
“宗主。”乐归乖巧行礼,手指结出的依然是错误姿势。
合欢宗宗主懒得管教她的姿势问题,只是淡淡问一句:“你有报名玉简的事,为何不同本座说?”
都自称本座了,看来事态很严重。
乐归轻咳一声:“弟子也不想隐瞒宗主,但弟子曾经答应过前辈,不会将这件事告知任何人。”
“前辈?”合欢宗宗主敏锐抬头。
乐归:“是呀,一位非常厉害的前辈,弟子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只知道他一头白发,胡须及胸,总是笑呵呵的,因为弟子给了他一颗桃子,便送了弟子一枚报名玉简。”
凡间名额五十个,其中五大宗门占三十,各小门派一共占十个,还有十个随机发放,谁也不知会落到哪家宗门。
乐归的话听不出毛病,但宗主总觉得哪里不对,静默半晌后又问:“你是如何通关的?”
“那位老前辈给了我防御的法器,说可平安度过第一关,”乐归面不改色,“还给了我两枚疗伤的圣药,我刚才服下之后,身上的伤果然痊愈了。”
修炼之人耳聪目明,鼻子也尖,定然能闻出她身上的血腥味极淡,与其等她追问,不如提前说明。
宗主盯着她看了片刻,道:“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孙淼穿越以后一贫如洗家徒四壁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好消息是获得了【随机摆摊系统】,坏消息是除了餐车什么都要自己准备,连厨艺都得在系统空间里学习。 孙淼撸起袖子,不就是摆摊嘛,有什么难的! 就是这系统安排摆摊的位置,怎么有点不对劲啊。 第一次,她在富婆住的医院后门口卖蛋炒饭; 第二次,她在富婆住的小区后门口卖麻辣烫; 第三次,她在富婆开的公司楼下卖牛肉饼… ………
都市 112万字 1个月前
当世最强魔尊端木无求被绑定了灭世系统。 系统:滴,你将成为世界之主,毁灭腐朽的旧世界。 端木无求:本尊好不容易修炼到无人敢招惹本尊的实力,本尊想休息。 系统:为了实现灭世霸主的目的,请你去落霄谷,以罡风淬体,练成不灭金身。 端木无求:本尊以前试过,太疼了,不练。 系统:请你前往北辰派,暗杀正道盟主洛闲云,以免他未来阻止你的灭世霸业! 端木无求:本尊这就去。
都市 33万字 1个月前
黎幸死前才发现,他的爱人江映身上竟然带着攻略系统,凭借时间回溯,制造对他的救命之恩来撬开他的心房。 这次重来 他因为可以听见系统声音,抢占先机,将江映玩弄于股掌之间。 一切都很顺利,他即将摆脱控制。 但是一场事故导致他提前二觉,他这才发现,他的信息素和abo三种性别的相合率竟然都为100? 他成为了众矢之的。 所有人都想要抓住他,研究他,拥有他,带着狂热的理所应当的爱,对他围追堵截。 他们将心脏
其他 48万字 1个月前
云怀瑾穿成了生子文里的哥儿,还是文中反派的恶毒阿父。 看着嘴角有淤青,手臂有淤痕,饿的瘦巴巴的反派幼年模样。 云怀瑾想到原身最后是被彻底黑化的反派,报仇而亡,于是决定好好养崽,长命百岁。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唐修齐活了三辈子。 第一世,他双腿残疾,富贵日子没享受多久就被堂姐开车撞死了,多有意思呢~可惜没死成。 第二世,他拥有健康的身体,在雌尊雄卑的远古虫族步步为营,带领雄虫起义,并开发出雄虫最为宝贵的精神力,最后开着虫族第一艘星舰朝宇宙里的一颗美丽行星撞去,成为虫族历史课本上极具传奇色彩的兰德大帝。 可惜又没死成,睁眼二次重生在了十万年后的现代虫族。 现代虫族好啊,现代虫族妙~科技发达,珍视雄虫,虽
其他 9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