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弱小可怜但能吃》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现在日子到了,屠子的生意总算能重新做起来。
秦夏趁此机会多要了些肉,还买下了一大盆猪血。
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对的,今日来食肆里吃饭的食客,恨不得一桌全是大荤,半点清淡的都不想沾,一个个念叨着舌头要淡出鸟。
平常吃不得辣的,也都上赶着点辣菜尝。
秦夏得知后,让邱川挨个劝一劝。
吃素多日,上来就吃油水大的,已经极容易闹肚子,再添上辛辣的调味,怕不是出了食肆就要去医馆报到了。
到时吃出毛病,怕是外面还要疑心是秦记的吃食出了问题。
大部分人听劝,乖乖把水煮肉片改成了芙蓉鸡片,水煮鱼改成了番茄鱼,鱼香肉丝改成了酸菜肉丝……
其中的芙蓉鸡片,还要秦夏亲自来做。
这道菜看似简单,却也是一道名菜。
之所以得名“芙蓉”,乃是因为成品出锅后洁白鲜嫩,大片的鸡片不碎不黏连,相互堆叠如同芙蓉花瓣,讲究的是吃鸡但不见鸡。
火候稍差一点,便少了这份“惊艳”。
先剁鸡胸脯肉,最难的不是剁碎成泥,而是去除其中的筋膜。
需要用刀一点点地往下刮,下来的肉分别用刀刃、刀背剁上几个来回即成。
肉泥放入碗中,加生粉和蛋清和匀,成一碗淡色的“肉糊糊”。
有人还会往鸡肉泥里加鱼肉糜或是荸荠,秦夏觉得那样反而会让这道菜失去原本的风味,故而从来都只做纯鸡肉的一种。
最关键的一步:下锅油炸。
当锅里的热油冒起小泡,秦夏小心地舀了一勺肉糊慢慢浇入锅底。
鸡片炸熟后会瞬间上浮,捞出后浸入清水,再炸下一片,周而复始,一碗看起来粘稠的肉糊,摇身一变成了盘中芙蓉。
庄星在旁边看得合不拢嘴。
每当秦夏做这种菜时,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够不上这个水平。
“大掌柜,等您离开齐南,我们怕就没有这般好的学厨机会了。”
秦夏闻言道:“不难,走前我会抽空把一部分食肆中做过的菜记录下来,留给你们慢慢研究,再者,又不是一去就再也不回来了。”
庄星欢喜了一瞬,立刻意识到自己大字不识,窘迫地挠了挠脸。
不得不开始计划每天打烊之后,都拜托邱川和邱瑶教自己认字。
夜幕降临,食客渐散,食肆上下不管伙计还是掌柜都忙累了。
庄星和郑杏花开始搜罗剩下的食材,做自己人吃的晚食。
“嫂子,猪血还剩不少,放到明天可就坏了。”
郑杏花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端了过来。
“那就做一锅炒猪血。”
庄星本能地去找韭菜,郑杏花把他叫住,“别用韭菜,用青椒吧。”
前者愣了一下,没当回事,转而去拿青椒。
郑杏花低头时略显无奈地一笑。
她虽是望门寡,在某些事上也比庄星一个没嫁人的小哥儿懂得多些。
大晚上的,韭菜加猪血,汉子吃了可不好过。
秦夏吃饭时没想那么多。
和虞九阙分开日久,他多半时间都在强迫自己忙起来,最多是偶尔嗅着枕褥间的兰花香,自力更生地做点什么。
可今夜不知怎的,大约是饿极了,猪血吃得有点多。
秦夏晚间躺在床上,突然迫切地想要抱一下虞九阙。
一些独属于他们的记忆在脑海里反复上演,令人喉咙发干。
兰花的香气离了人太久。
已不能安抚他绕骨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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