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我养迹部?!》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声,喝口酒压压惊,看到那家伙调侃的眼神,忍不住吐槽:“当年你和迹部可没少黏在一起。”
很好,这回落下风的变成了花鸣。
不过很快,早川就把她从被调侃中解救了出来。
被早川拎着往一边走,花鸣看见她不科学的兴奋,多少带着点奇怪:“酒喝多了吗?”
“NONONO!我遇到了我的白马王子!”见到“真命天子”的早川兴奋不已,脸色红扑扑的,看起来就很……娇妻()最起码,花鸣之前从未在她脸上看到过这样的娇羞表情。
这个形容,还真是叫人一言难尽,花鸣欲言又止,硬生生压下吐槽,询问道:“你的白马王子是谁?”
早川握住花鸣的手臂,示意她往那边看。
看清那边站着的男人后,花鸣懵逼。
……幸村和真田?
“你是指哪个?”俩高难度啊。花鸣有点佩服她的勇气。
早川星星眼的看向硬汉真田:“当然是左边那个皮肤黑一点的,哇,绝对是型男。”
花鸣:不得不说,你还真是会选。
“对方有女朋友吗?”早川蠢蠢欲动。
“我和对方不熟,不过应该是没男朋友。”因为她记得上次迹部和真田约着一起打网球的时候,还在用单身狗这个词嘲讽真田。
早川知道自己想知道的,立刻就抛弃了好闺蜜,用手揽了揽碎发,步伐轻快的走了过去。
花鸣:……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心底祝福。
晚上,大家自然都在农场留宿,不少人喝的大醉伶仃,其中也包括酒量不是很好的迹部。
是的,迹部那家伙喝醉了。
当然,也可能是装的,毕竟花鸣没见过迹部醉酒。
今晚大家都不回去,在别墅过夜,房间够多,足够大家住下。
花鸣一手扶着迹部,好不容易摆脱继续灌酒的家伙,这家伙走路的架势已经彻底成了S形,而且不喜欢其他人碰。
辛辛苦苦回到房间,花鸣累出一身汗,第一件事就是把迹部放在沙发上,然后打开连接阳台的门。
晚间的风透着凉意,席卷而来,吹得人瞬间清醒。
花鸣回头看了眼迹部,他正靠在沙发背上,昏昏欲睡。
走到阳台上,趴在护栏上,低头往下看,浅棕色的长发被风吹起。
草坪上的东西已经被收拾干净,穿着女仆装的佣人在整理餐具,农庄是有路灯,不过不是很亮。
迹部坐在沙发上,整个人依旧晕乎乎的,白皙的脸颊微微泛红。
花鸣伸了个懒腰走到房间内给迹部倒了一杯蜂蜜水。
“景吾,喝点水?”她把杯子递过去。
醉酒的家伙抬起头,直勾勾的看她,
眯着眼,脑袋还有点眩晕,缓慢抬起头,视线逐渐凝实,目光落在花鸣的背影上。
屋内静悄悄的,明亮的灯光落在花鸣身上,她进屋时把大衣脱了扔在沙发上,此刻身上穿着贴身羊毛衫,曲线凹凸有致。
视线骤然变得深邃,紫灰色的瞳眸落在纤细的腰身,迹部的手指微微动了下。
气氛正好。
他站起身。
花鸣感受到身后贴来一个炙热的温度,微微回头,仰头看到迹部绯色的面庞。
她笑了笑,迹部低头,视线对视上。
俯身,鼻尖对着鼻尖,浓郁的酒味,花鸣条件反射的推开他的脸,嫌弃道:“都是酒味,快洗澡啦。”
迹部愣怔,似乎没想到自己会被推开,喝了酒的大脑有点迟钝,花鸣见他不太对劲,手在他脸上晃了下,被他一把握住。
“景吾?”花鸣试探性的叫了一声,在观察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次的采访对象,是近期火出圈的女书法家柳墨。 见面当天,柳墨穿一条中式长裙,皓腕上戴着个半山水的翡翠镯子。 声音亲和温柔,笑容如春日的杨柳风拂面,一张脸清雅得宛若她端上的茶汤。 慕与潇工作期间,平静地想起两件事: 1她们两家沾亲带故但关系堪比仇人,柳墨对她少有真诚和善意。 2前几年她俩喝完酒阴差阳错地过了一夜,柳墨说别放心上。
都市 45万字 1个月前
一次意外,简越成为了无限惊险生存游戏的主播,在一众顶尖主播们觉醒的异能中,他抽到的生存异能是—八卦。 观众们:“哈哈哈这是什么破能力,等死吧主播!” 传闻怨灵贞子杀人不见血,当女鬼因为情郎惨死而怨恨所有人即将展开杀戮,眼看所有选手要全军覆没时: 八卦技能在脑海生效:【s级怨灵,她情郎其实没死,背着她跟人私奔了!】 简越:“?” 正准备杀人的女鬼:? 直播间吃到瓜了的观众们:!? 又一场生存副本展
都市 258万字 1个月前
秦赋,秦朝的秦,汉赋的赋。人如其名,既有秦王朝的锋锐,也有汉大赋的华美。 被选中成为任务者后,他的任务是拯救并攻略主角。他需要洗白原身后再攻略主角,并且保证主角的安全。 对于做任务,他决定采纳系统提出的建议:以真心换真心。而真心用行动表现出来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苦肉计,秦赋决定卖惨。
其他 41万字 1个月前
温有衾,a大药学院之光,连续两年国奖获得者。 不仅成绩好,长得也好,频繁被挂上学校表白墙,被同学们戏称药学院男神。 为了艹绩点发文章争取保研名额,他咬牙接下了难度极高的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挑战杯”课题。 恰好最近计算机院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结果出炉,大二学弟盛璟珩带队取得了金奖。 温有衾一眼便看上了他的能力,想把他拉到自己课题中,但接连邀请了三次,皆被冷酷拒绝。 就在他束手无策时,网友水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是个没人要的孤儿,性格孤僻,流言缠身,人人都说他是天煞孤星。 可他看了眼教室窗外脏兮兮呆呆望着他的傻子。 ——这不有个不怕死的么 捡回家洗干净养起来,傻子好看的不像话,竞赛题全对,歹徒轻松制服,就连厨艺都是顶呱呱。 林暮:……不是,说好的傻子呢。 久别重逢,傻乞丐摇身一变,成了慈善晚会幕后身家百亿的投资人,西装革履,矜贵淡漠。 林暮为学生寻求资助碰壁,硬着头皮走近:“你还记得…” 男人侧目,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