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我养迹部?!》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咽了咽口水,他感觉自己要憋出内伤了。
“不是,我跟迹部不是那种关系。”这辈子没想到自己会被误会,和迹部传出绯闻,此时此刻,忍足唯一的念头就是:迹部这家伙想要追花鸣……估计挺难。
听到忍足这么说,花鸣摆明了是不信的。
“你们俩不是?”她挑眉,“那昨天那人露出那副凶残的表情?”
这就是忍足很难解释的地方,他总不能说,对方误会他们俩在一起,所以迹部吃醋了,才会露出那副可怕想吃人的表情吧?毕竟花鸣根本不认识迹部。
“……额,他昨天心情不好。”半响,忍足才憋出一个看似正常的理由。
花鸣疑惑的眼神还是没有消失,“你们俩真不是?”
“不是!要不晚上一起吃个饭?”忍足顺势邀请到。
“……你不忙吗?”其实她想说,你不需要陪男朋友吗?但看到忍足额头上跳动的青筋,花鸣就当做自己不知道他们俩的事情吧。
已经看懂她不信的眼神,忍足再次确信:迹部的追妻之路绝对很坎坷,不幸的是,这一份坎坷似乎是他带去的。
倒是被迹部拉着喝了大半天的酒,也幸亏夜班之后能够休息两天,休息的时间久,不然他感觉自己迟早有一天会猝死。
今天礼奈的外公外婆会到,她也不需要继续照顾小姑娘,于是花鸣勉为其难的应了下来:“好吧。”
忍足看到她的表情,忍了又忍,最后没忍住,“我和迹部真的没什么。”
已经开始准备工作的花鸣闻言,心不在焉的应了声:“嗯嗯,好好。”
敷衍的应了两声,忍足郁闷不已。
两人早上都有手术,一忙就是忙碌到下午。
花鸣下午没有安排手术,查房的时候礼奈的外公外婆抵达医院,幸运的是,礼奈的母亲下午的时候也苏醒了,就是意识还有点模糊。
48小时苏醒基本就能转入普通病房,检查了对方的身体情况后,花鸣狠狠地松了口气。
最起码,小礼奈不会再失去妈妈了。
……
今天的夕阳尤为刺眼,染红了大半边天空,形成绚烂的橘红色。
迹部穿着便装,抵达医院时还有点犹豫。
这具身体虽然是他,却又不完全是他。
等他回去,未来的自己回到这具身体,又是否会喜欢上这个世界的花鸣?迹部不确定,哪怕那个人是自己他也不确定。
所以他的想法是先认识一下花鸣,至于其他的,那就交给未来的自己。
“还真是不华丽的想法。”看向电梯中的自己,迹部忍不住小声道。
医院内的冷气打的很足,走在过道上有一点点凉意。
八楼,左边楼层,外科组。
白炽灯尤为明亮,迹部轻而易举的按照忍足给出的地址找到办公室。
他刚到,迎面撞上拉着礼奈、穿着白大褂的忍足。
刚接到花鸣的电话,礼奈的妈妈醒来了,准备带礼奈过去看看。
这还是迹部第一次看到穿着白大褂的忍足,他本就属于俊雅温润的类型,此刻看上去更似古时俊朗的公子哥。
“忍足?”迹部压了压眉梢,视线扫过他牵着的小姑娘。
八岁,肯定不是忍足的女儿。
见是迹部,忍足抬了抬眼镜,“你来的正好,我们正好要去找花鸣。”
“这个孩子——”比起医生,陌生的男人让礼奈充满恐惧,她躲到忍足身后。
“是病人的孩子。”当着孩子的面,忍足也不好多解释什么,只是和迹部又说了句:“她妈妈现在醒了,花鸣在查房,我送她过去。”
对迹部来说,忍足说的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次的采访对象,是近期火出圈的女书法家柳墨。 见面当天,柳墨穿一条中式长裙,皓腕上戴着个半山水的翡翠镯子。 声音亲和温柔,笑容如春日的杨柳风拂面,一张脸清雅得宛若她端上的茶汤。 慕与潇工作期间,平静地想起两件事: 1她们两家沾亲带故但关系堪比仇人,柳墨对她少有真诚和善意。 2前几年她俩喝完酒阴差阳错地过了一夜,柳墨说别放心上。
都市 45万字 2个月前
一次意外,简越成为了无限惊险生存游戏的主播,在一众顶尖主播们觉醒的异能中,他抽到的生存异能是—八卦。 观众们:“哈哈哈这是什么破能力,等死吧主播!” 传闻怨灵贞子杀人不见血,当女鬼因为情郎惨死而怨恨所有人即将展开杀戮,眼看所有选手要全军覆没时: 八卦技能在脑海生效:【s级怨灵,她情郎其实没死,背着她跟人私奔了!】 简越:“?” 正准备杀人的女鬼:? 直播间吃到瓜了的观众们:!? 又一场生存副本展
都市 258万字 2个月前
秦赋,秦朝的秦,汉赋的赋。人如其名,既有秦王朝的锋锐,也有汉大赋的华美。 被选中成为任务者后,他的任务是拯救并攻略主角。他需要洗白原身后再攻略主角,并且保证主角的安全。 对于做任务,他决定采纳系统提出的建议:以真心换真心。而真心用行动表现出来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苦肉计,秦赋决定卖惨。
其他 41万字 2个月前
温有衾,a大药学院之光,连续两年国奖获得者。 不仅成绩好,长得也好,频繁被挂上学校表白墙,被同学们戏称药学院男神。 为了艹绩点发文章争取保研名额,他咬牙接下了难度极高的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挑战杯”课题。 恰好最近计算机院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结果出炉,大二学弟盛璟珩带队取得了金奖。 温有衾一眼便看上了他的能力,想把他拉到自己课题中,但接连邀请了三次,皆被冷酷拒绝。 就在他束手无策时,网友水
其他 38万字 2个月前
林暮是个没人要的孤儿,性格孤僻,流言缠身,人人都说他是天煞孤星。 可他看了眼教室窗外脏兮兮呆呆望着他的傻子。 ——这不有个不怕死的么 捡回家洗干净养起来,傻子好看的不像话,竞赛题全对,歹徒轻松制服,就连厨艺都是顶呱呱。 林暮:……不是,说好的傻子呢。 久别重逢,傻乞丐摇身一变,成了慈善晚会幕后身家百亿的投资人,西装革履,矜贵淡漠。 林暮为学生寻求资助碰壁,硬着头皮走近:“你还记得…” 男人侧目,
都市 58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