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我养迹部?!》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往后一看,瞧见迹部正在投喂对方棉花糖。
感觉两个人周身散发着叫人感觉黏糊糊的气场,那两个家伙的四周好像有着奇怪的粉色泡泡,准确来说,是迹部的背景之中有着粉色泡泡。
网球部众人:……感觉有点恶心是怎么回事。
不过,不得不说,作为不缺钱的存在,迹部相当豪气的承包了大家的英国之旅。
花鸣也难得趁着这个机会,找到许多家有趣的中古店,当然也有一些是打着中古店名号的普通店铺。
她邀请少年们一起闲逛,不过这时候非常有眼色的少年们纷纷回拒,只是说想去街头网球看一下。
于是两队人马分别,约定好晚上一起吃晚饭的时间,花鸣和迹部开始了双人约会。
对于网球部成员们难得的识相,迹部露出满意的表情。
花鸣一直对中古店有着探索的爱好。
服装类或者饰品类,各式各样款式复古的东西摆放在木架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味。
有一种身心沉入其中的愉悦感。
作为陪同的迹部是第一次来到中古店这种地方,一种充满了故意做旧的店铺,整体算不上小,但因为东西太多总给人一种拥挤感。
架子和柱子上都挂上镜子,用来增加视觉效果。
在看到店内各种复古的项链首饰,还有造型可爱的胸针,甚至还有故意做旧的书籍,挑了挑眉梢。
花鸣好像很喜欢一切带着历史痕迹的东西。
顿了下,正准备开口,花鸣立刻拦住了他:“我只是买来玩一下,并不打算收藏。”
迹部沉默,虽然他不太懂,但选择尊重。虽然,他确实想跟花鸣说,他家有许多这样的古董,她可以随便挑选,不过看花鸣自己挑选的还蛮开心的,他也就没说什么。
购物的快乐不在于花多少钱,而是买到自己喜欢的或者有趣的东西。
花鸣在一众颜色鲜艳的衣服里一眼就挑中了两件情侣装,花衬衫、花裙子、花裤衩。
“这件衬衫怎么样?”
她把吊带裙拿出来在自己身前比划,裙摆是不规则高低起伏的,似乎是真丝面料,手感不错,兴致勃勃的询问迹部:“怎么样?”
看向对面的镜子,整片整片盛开的花卉,五颜六色的叫人有一种夏日的热闹感。
迹部带着欣赏的目光上下打量,裙子上的大片花朵都是蓝色,他思考了一下:“再搭配一条蓝钻项链怎么样?”
说着,他点点头:“会很华丽。”
“……”很好,有一位土豪男友的感觉就是很不一样。
“咳咳,这样的投资回报率太高,我会觉得有风险。”花鸣一本正经,把另一套情侣款递给迹部。
轻而易举读懂她的意思,迹部压了压眉梢,四周吵吵闹闹的,他笑了起来,抬手压了压花鸣的脑袋:“你所创造的价值,远比这更多。”
迹部这家伙,果然是去法国进修过!
“咳咳,这件事压下再议,这件衬衫怎么样?换情侣装?”花鸣跃跃欲试,毕竟在日本穿情侣装出门总担心被熟人看到。
虽然买了很多情侣装,但是两人好像一次都没穿过。
在人生地不熟的英国就绝对不会有这方面的困扰。
面对女朋友的邀请,迹部自然欣然接受。
两人走到更衣室换上情侣装。
迹部先一步出来,他看了眼另一边的更衣室,花鸣还未出来。
他随意的看向四周的摆件,拿起其中一个胸针,沉甸甸的,是一枚蝴蝶造型,不过做工很糟糕。
以迹部的审美,他自然看不上,并且这枚胸针的价格——
他扫了一眼,226欧,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次的采访对象,是近期火出圈的女书法家柳墨。 见面当天,柳墨穿一条中式长裙,皓腕上戴着个半山水的翡翠镯子。 声音亲和温柔,笑容如春日的杨柳风拂面,一张脸清雅得宛若她端上的茶汤。 慕与潇工作期间,平静地想起两件事: 1她们两家沾亲带故但关系堪比仇人,柳墨对她少有真诚和善意。 2前几年她俩喝完酒阴差阳错地过了一夜,柳墨说别放心上。
都市 45万字 1个月前
一次意外,简越成为了无限惊险生存游戏的主播,在一众顶尖主播们觉醒的异能中,他抽到的生存异能是—八卦。 观众们:“哈哈哈这是什么破能力,等死吧主播!” 传闻怨灵贞子杀人不见血,当女鬼因为情郎惨死而怨恨所有人即将展开杀戮,眼看所有选手要全军覆没时: 八卦技能在脑海生效:【s级怨灵,她情郎其实没死,背着她跟人私奔了!】 简越:“?” 正准备杀人的女鬼:? 直播间吃到瓜了的观众们:!? 又一场生存副本展
都市 258万字 1个月前
秦赋,秦朝的秦,汉赋的赋。人如其名,既有秦王朝的锋锐,也有汉大赋的华美。 被选中成为任务者后,他的任务是拯救并攻略主角。他需要洗白原身后再攻略主角,并且保证主角的安全。 对于做任务,他决定采纳系统提出的建议:以真心换真心。而真心用行动表现出来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苦肉计,秦赋决定卖惨。
其他 41万字 1个月前
温有衾,a大药学院之光,连续两年国奖获得者。 不仅成绩好,长得也好,频繁被挂上学校表白墙,被同学们戏称药学院男神。 为了艹绩点发文章争取保研名额,他咬牙接下了难度极高的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挑战杯”课题。 恰好最近计算机院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结果出炉,大二学弟盛璟珩带队取得了金奖。 温有衾一眼便看上了他的能力,想把他拉到自己课题中,但接连邀请了三次,皆被冷酷拒绝。 就在他束手无策时,网友水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
林暮是个没人要的孤儿,性格孤僻,流言缠身,人人都说他是天煞孤星。 可他看了眼教室窗外脏兮兮呆呆望着他的傻子。 ——这不有个不怕死的么 捡回家洗干净养起来,傻子好看的不像话,竞赛题全对,歹徒轻松制服,就连厨艺都是顶呱呱。 林暮:……不是,说好的傻子呢。 久别重逢,傻乞丐摇身一变,成了慈善晚会幕后身家百亿的投资人,西装革履,矜贵淡漠。 林暮为学生寻求资助碰壁,硬着头皮走近:“你还记得…” 男人侧目,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