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当反派马甲捡到野生阿卡姆骑士》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蝙蝠侠沉默着。
“而你是蝙蝠侠。”
andyouarebatman.
良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他缓缓松开了手。
小丑哈哈大笑起来。
蝙蝠侠突然一把抓住小丑的头发。
戈登吓一跳:“蝙蝠侠!”
蝙蝠侠没有停下动作,他把小丑脑袋狠狠往地上一磕。人的头骨和坚硬的水泥地面碰撞出沉闷的声响,听得人牙根发疼,小丑吭都不吭一声就晕死了过去。
戈登缓了缓快跳出胸膛的心脏,刚刚他差点以为蝙蝠侠真的要把小丑弄死,但好在,蝙蝠侠最终没有这么做,一旦他这么做了,他再也回不了头。戈登放松绷紧的手指,上前拍拍他的肩膀:
“我理解你,伙计。”
“但唯独我们,不能越过那条线。”
触碰到的肌肉坚硬如磐石,和蝙蝠侠给人的感觉一样,他沉默得像哥谭深夜下顽固而坚硬的滴水兽。
蝙蝠侠盯着虚空的墙壁,低声开口:
“他把杰森关在这里,让反派们一起虐待了他半年。当我巡逻阿卡姆时,我的孩子就在我脚下不到六尺的距离,我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求救……”
“然后我把罪犯们送进阿卡姆,落在杰森身上的拳头就又多了一个,就像迪克说的,他们把怒火发泄到了杰森身上,因为是我把他们抓了进来……”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乎是在自言自语。
“戈登,我真想让他们也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戈登心里咯噔了一下,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扳机,他审视地看着蝙蝠侠:“你会这么做吗?”
跨过法律的底线,动用私刑进行复仇?
蝙蝠侠凝视着戈登:“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可以杀了我,在我滑向更深的深渊之前。”
他转身,披风划过锋利的弧线。
戈登无言片刻,他跟了上去,和蝙蝠侠进到那间地下室。
这里完全没有光线,非常阴冷,难以想象阿卡姆还有这么隐蔽的地方。
戈登打开手电筒,照亮四周。
地面上的蟑螂虫子受惊地疯狂乱窜,激起一阵灰尘,戈登捂了捂鼻子,险些打出一个喷嚏。
地下室很空旷,因此显得翻倒在一旁的铁椅无比刺眼。上面遗留的绳索还有干涸的棕褐色血泊无一不表明这里发生过什么。
戈登草草看过一眼,便不忍地移开视线。
蝙蝠侠抬头注视着什么,戈登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看见平整的天花板,和中间脱落的一块墙皮。
“你发现了什么?”他忍不住问。
“这是曾经挂着绳索,”蝙蝠侠蹲下身,手指揩了揩地上的灰尘,“现在,它不见了。”
灰尘印出地面上凌乱的脚印。有女人的,那应该是报道记者维姬;有成年男人的,属于小丑;还有更小一些的,只有囫囵半个脚印,因为脚印的主人被吊在半空,只有脚尖沾地。
戈登毕竟是个警察,他也发现了不对:“缺了点什么……其他人的都有来有回,但是杰森的只有原地留存的脚印……他是怎么逃出去的?”
“有人救了他?但没有留下痕迹,是个潜行的高手?”
蝙蝠侠沉思:“我更倾向于……他原地消失了。”
连带着吊在天花板上的绳索一起。
魔法?还是瞬移能力?杰森在绝境中突然觉醒了超能力?可能吗?
蝙蝠侠起身,往地面上走去。
他去了关押反派们的牢房。
“臭蝙蝠,你把小布丁怎么了!”
小丑女趴在栏杆上,面目狰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天宫杏奈,职业…… 勉强是瓶真酒,曾试图卸任审神者,现天宫财阀继承人。 是个表面吃喝不愁只管花钱的大小姐,背地里肝的发疼,真正的007社畜。 某天,我觉醒了! 打倒007暴行,世界属于摸鱼人! 为了申请入职就没用过的年假,我毅然决定—— 闪婚,休婚假,日后坚定摸鱼划水当一瓶快乐的掺水假酒! 我家亲爱的是高中时棒球社的学长,作为曾经的社团经理,我阴差阳错算用两年给对方进行了背调。 天然阳光、直爽运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温楚眼里的秦见纾优雅知韵,相貌清绝,是难得一见的漂亮美人,除了性子有些冷。 但凡对方出现的场合,温楚都不吝让自己的视线在她身上多停留一会儿。 大会上,或者校园里。 朋友曾打趣说既然感兴趣,不如追追看? 温楚听完以后笑言婉拒,更是把话直接说死了:“谁会想不开去喜欢直女,特别还是有未婚夫的那种。” 谁想一语成谶,不到半年,秦见纾婚事黄了。 温楚在一家民谣酒馆门口捡到醉酒的秦见纾,哪知女人酒品差得要命
都市 48万字 1个月前
【这个世界ai科技发达,机器人替代人类存在,纯种人类自然消失。】 【你是被机器人研究所意外发现,花费巨大代价从休眠仓内唤醒的唯一人类。】 【你长相精致漂亮,皮肤格外娇嫩,轻轻捏一下都会产生可怜红痕。】 【大家都对软乎乎娇滴滴的小人类感到非常好奇,觉得小人类这种生物非常脆弱。】 【你的攻略目标是各路精英机器人大佬们。请充分发挥美貌优势,努力完成攻略任务。】 新入职攻略组的漂亮小笨蛋牢记任务,打算用
其他 15万字 1个月前
白真真穿越三千世界,终于攒够积分,能够回到现实世界时,系统忽然乱码。 她没有回到现实,反而被投进一个个陌生世界,并且失去了系统信号。 ……这是谁主管的世界? 任务呢?剧本呢?要求呢?都没有是吧?确定没有吗?我数到三。 妖女无所拘束,彻底放飞。
其他 87万字 1个月前
在昔年那个黄昏。 谢宝因从渭城谢氏的宗庙乘墨车去到博陵林氏。 因为阿翁将天子视为知己。 所以在公主丧命以后,应诺让她为其成昏。 但其实数十载来,她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都市 88万字 1个月前
撄宁出嫁了。 皇帝指的婚,嫁的人是当今九皇子,晋王宋谏之。离经叛道暴虐恣睢,名字能止小儿夜啼。 这还不算要命,要命的是她们姜家,好巧不巧属太子党。 圣命难为,撄宁只得夹起尾巴做人。好在她心宽,除了吃食和活命没什么所求,没什么可被人拿捏的。 “真当本王不敢杀你?” “万香阁的杏仁佛手,你不吃本王便扔了” 撄宁:“……” 屈居人下,她没什么骨气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都市 4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