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嫁山神》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鱼头下下垫着鱼肉猪肉丸清蒸的,小炒酱肉丝比较简单,青椒丝姜丝炒酱肉丝,而辣味丸子居然是素菜,是辣椒粉裹着糯米糯米裹着素菜馅儿,然后浇了酸汤的一道菜。
而白玉粉丝汤中的白玉则是鲜嫩的嫩春笋尖儿,粉丝则是本地的细米粉切成碎,里头还放了碎虾肉与碎羊肉末,还有碎香菇和碎青菜叶,加了淀粉做成了比较稀的糊,这道说是汤,但看这样,其实更应该称之为羹才是。
闻着这饭菜的香味,余冬槿终于开始肚子里打鼓——饿了,遥云不等他动手,先给他打了一碗羹。
余冬槿乐滋滋,遥云可真懂他,他正想先喝一碗羹呢,他在拿起勺子之前,先招呼了一嘴其他人,“快开吃吧,刘阳,小鱼,你们也再吃点。”
刘阳还真想尝尝,倒不是也馋或者饿,他怀着恶意,只盼这一尝之下,能发现这满香楼大师傅的厨艺开始退步,那他就美了。
可惜,叫他失望了,他喝下一口汤,那熟悉的味道与以前分毫不差,刘少爷愁啊,一张胖乎乎的脸上,眉头都打结了,忍不住叹了一声:“哎……”叹完气,他忽然看了眼余冬槿,忽然又觉得没啥好气的了。
刘阳在心里想,反正这叛徒做的再好吃,也比不上人家小掌柜的一碗面,他现在嘴可叼啦,就这样的,他还看不上呢。
嘿,说起看上,他现在已经看上余掌柜了……这么想着,刘阳刘胖子忽然心底一寒,身上的肉忍不住一抖,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受了惊似的找半天,却也没找到刚刚那股杀气是打哪儿来的。
遥云默默收回眼神,端起桌上放白水的茶壶,把余冬槿的杯子涮了下,给他倒了一杯水。
余冬槿也有点失望,他半碗羹汤下去,缓解了肚子里的饥饿感后,便仔细品味了起来,然后就觉得,味道还行,不好不坏,并没有以前吃到美食时的那种惊喜感。感觉和他自己做的比,都要差一些。
不是余冬槿吹牛,这味道他用舌头稍微品一品,都能随便复刻出来,能做到更好。
他接下来喝完羹,盛了饭,又去吃另外四道菜,还是一样的,味道不算差,但也没有给他惊艳的感觉,就是现代普通馆子里的味儿。
真奇怪,这样的菜也不稀奇,怎么就打的刘阳家毫无还手之力呢?
余冬槿顿时面色古怪,忍不住看了一眼郁郁不乐的刘阳,心想,这满香楼都这样了,那寻味楼的该有多差啊?
还是说,这样的味道就是留云县顶尖的了?余冬槿回想着来到这里之后,在外头总共吃过几次的,饭食的味道,嗯……好像真没遇见过什么特别好吃让他留恋想要学习的……
难怪呢,难怪他的店能那么火,开了几天了,新鲜劲本来都该过了才是,结果生意还是那么好,看来这里面不全是儵鱼和薲草的功劳嘛,余冬槿终于心里有了谱。
而遥云,他自从下了山便吃惯了余冬槿的手艺,对这些菜同样觉得平平,他自己吃的随意,主要看余冬槿碗里的,菜没了就给他夹菜。
桌上,只有第一回下这种大馆子的刘成吃的香——也不是那么的香,这孩子吃着吃着,就忍不住想到了昨日在店里吃到的香肠和烧肉,他忍不住在心里想,比起这些,他还是更喜欢吃那切的薄薄的香肠和大块的烧肉,一口下去,满嘴留香,吃了还想吃。
刘成舔舔嘴唇,心想,就是太少啦,不能叫他吃个过瘾。
待肚子差不多饱足,余冬槿放下筷子,问刘阳:“这些菜你家有么?”
刘阳苦着脸不高兴道:“算是有吧,本就是同宗同源的,只不过他们家的方子被改过,改了之后名字也换了。他们这大师傅是个厉害人物,很会创新,正是因为他把从我爷爷那儿学来的菜式都改良了,所以我家才争不过满香楼的。”
原来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宋砚星是爆红星际的人鱼影帝,因意外成为植物人,为了苏醒穿到狗血文中,完成系统口中的反向泼狗血的虐渣任务。 在每个狗血文中,总有一个推动主角感情发展的深情炮灰,他或许是主角心中念念不忘的因绝症去世的白月光竹马,或许是菀菀类卿的替身影帝…… 但无论开场多炸裂,万人迷属性ax的宋砚星都能一一攻克,以及……反向泼狗血!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
第二天早 林郗淮睁开眼时,身边躺着一个容貌出众的男人 对方亲昵的揽着他的腰,他们仿佛世界上最亲密的恋人 可实际上,昨晚他们在床上才交换名字 都说旅途多艳遇 林郗淮亲身体会了一把,什么叫一遇就遇到了个最“艳”的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末世来临,林潜被丧尸一口咬死。再次睁眼,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只是好像有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那时,他正被丧尸群包围,在尸群中瑟瑟发抖。幸好得到人类东部基地的尖刀小队搭救,带回了东部基地。 只是……似乎越来越无法抗拒生肉的吸引? 基地忽然紧急广播: 一级警戒!我们之中混入了一只丧尸,还极有可能是丧尸王! 林潜:(惊恐)救命!它在哪里! 凌弃:…… 林潜:(绝望)救救我!我最怕丧尸! 凌弃:……你不如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
应柏云只爱抽红梅软白的前半根,甜的,不上瘾。 陈风偏爱那被丢下的后半根,站在远处从烟雾中看着遥不可攀的应柏云。 视线交汇,星火渐起。 陈风的爱意藏在每根烟点燃的时候,他不断索取、挑衅般吻着应柏云的唇印。 应柏云对此了然于心,并乐在其中。 在夜色渐起的烟雾缭绕中,漫不经心的朝他勾了勾微红的舌尖,一次又一次引诱着他为自己着迷。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大学毕业后,同学们要么在大厂卷生卷死,要么摩拳擦掌准备考编考公,姜里哪个都不想选,于是回老家接手了父母留下来的超市,打算当一个平平无奇的超市小老板。 开业第一天,一个来自异世的冒险者光顾超市,采购以后,留下了几枚亮晶晶的纯金货币。 姜里:??!!! 意想不到的道路出现在眼前?! 于是—— 零食速食、火锅底料风靡大陆。 贵族千金为护肤美妆一掷千金。 白袍的神父捧着电池高呼神迹。 龙和魔王为限量产品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