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嫁山神》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余冬槿点头,很平静的接受了男人的身份,他仰着头鼓起勇气抬起手,握住了眼前人垂落在下的手。
捏着他温热暖和的大手,余冬槿又轻轻的问:“那,你可以掀开你的面具,让我看看你的脸吗?”
男人明显怔忡了下,没想到余冬槿第二句话居然会问这个,也没想到他会来握自己的手。
他以为余冬槿会害怕,会惶然,因为他从他的梦里出来了。
余冬槿见他久久不答,就摇了摇他的手,与他打商量:“不行么?我就看一眼。”
这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男人抬起另一只手抚上脸上的面具,将之取了下来。
余冬槿眼睛顿时一眨也不眨,面具被取下,他很快就看见了那张轮廓英挺的脸,他的眉峰凌厉,双眼漆黑如点墨,鼻梁高挺嘴唇偏薄,面相上带着点凶气,但忽略那股不好惹的凶悍感,余冬槿只觉得这张脸与眼前人那完美无缺的身体一样,都太完美了。
很漂亮,不是那种艳丽的漂亮,而是另一种因为余冬槿心里觉得太满意,而忍不住想要夸的漂亮。
幸好,幸好当初听了爷爷的,没有简简单单的去完成这场婚礼,余冬槿不由在心中庆幸。
同时他忍不住叹息,说:“你长得真好看,以后,以后可以不戴面具么?”
男人看着他那双雾蒙蒙的眼睛,对余冬槿口中吐出的对自己的夸赞感到颇为不适,他哪里算好看呢?他长得太凶了,当年他未沉睡时,偶尔下山,山下路过的孩童不小心看见他,都要被他吓哭了去,晚上还会做噩梦,叫他不得不摸黑过去替孩子安魂。
要说好看,眼前这人才叫好看,他的眉毛不浓不淡,轻轻柔柔的如两道远黛青山,一双杏核眼不大不小刚刚好,且总带着几分若有若无的水光,叫人一瞧便觉心里发软,他的鼻梁也很挺拔,但鼻尖形状偏圆,所以带着几分娇憨既可爱又秀气,他的人中偏深,这叫他那颜色总是润泽发粉的唇有些显眼,叫人见了便想伸手点上去试试他是否柔软。
余冬槿的长相,在男人心里才算是好看,很漂亮,叫他第一眼看过,便念念不忘,至此便不受控制的想要进入他的梦中,去与他相见。
这场婚事,他本该拒绝的,这是他在沉睡了这么多年后,心中一心想要施下的,对李家人不信守承诺的惩罚,可在见到余冬槿后,他便心软了。
所以他才在今日纠结了许久,还是换上了喜服,来到了这里。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心洪,从他见到他的那一刻刻开始,便再一发不可收拾了。
余冬槿见他又久久不回话,又摇摇他的手,重复问:“可以么?”
男人喉头滚动了下,说:“可以。”他将面具随手放到大黄笼子上,然后问余冬槿:“你知道我是谁吧?”
余冬槿望着他那双如夜一般黑沉的眼睛,点头:“你刚刚不是说了么?你是山神。”
男人却摇头,道:“我名为遥云,从今以后,我便是你的丈夫。”
余冬槿一愣,捏着男人的手紧了紧,随后,他郑重的重复:“你是我的丈夫。”是重复,也是承认,说完这句,他抿了抿嘴,随后鼓起勇气,用同样的句式告诉遥云:“我,我叫余冬槿,从今往后,我,我也也是你的丈夫。”
一句话说的结结巴巴的,但却很认真。
遥云听得一怔,下一秒却点头应的认真:“嗯。”然后他那张薄唇中,也喊出了余冬槿的名字,他称呼余冬槿:“阿槿,是,你也是我的丈夫。”
余冬槿的两颊上顿时染上绯红,偏过头去不看遥云,过了几秒,对着大黄的笼子,他应了一声:“嗯,好。”
好奇怪,余冬槿在心里想:他脸好烫!他可真是……他真的好大胆啊!他在心里对自己竖起了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宋砚星是爆红星际的人鱼影帝,因意外成为植物人,为了苏醒穿到狗血文中,完成系统口中的反向泼狗血的虐渣任务。 在每个狗血文中,总有一个推动主角感情发展的深情炮灰,他或许是主角心中念念不忘的因绝症去世的白月光竹马,或许是菀菀类卿的替身影帝…… 但无论开场多炸裂,万人迷属性ax的宋砚星都能一一攻克,以及……反向泼狗血!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
第二天早 林郗淮睁开眼时,身边躺着一个容貌出众的男人 对方亲昵的揽着他的腰,他们仿佛世界上最亲密的恋人 可实际上,昨晚他们在床上才交换名字 都说旅途多艳遇 林郗淮亲身体会了一把,什么叫一遇就遇到了个最“艳”的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末世来临,林潜被丧尸一口咬死。再次睁眼,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只是好像有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那时,他正被丧尸群包围,在尸群中瑟瑟发抖。幸好得到人类东部基地的尖刀小队搭救,带回了东部基地。 只是……似乎越来越无法抗拒生肉的吸引? 基地忽然紧急广播: 一级警戒!我们之中混入了一只丧尸,还极有可能是丧尸王! 林潜:(惊恐)救命!它在哪里! 凌弃:…… 林潜:(绝望)救救我!我最怕丧尸! 凌弃:……你不如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
应柏云只爱抽红梅软白的前半根,甜的,不上瘾。 陈风偏爱那被丢下的后半根,站在远处从烟雾中看着遥不可攀的应柏云。 视线交汇,星火渐起。 陈风的爱意藏在每根烟点燃的时候,他不断索取、挑衅般吻着应柏云的唇印。 应柏云对此了然于心,并乐在其中。 在夜色渐起的烟雾缭绕中,漫不经心的朝他勾了勾微红的舌尖,一次又一次引诱着他为自己着迷。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
大学毕业后,同学们要么在大厂卷生卷死,要么摩拳擦掌准备考编考公,姜里哪个都不想选,于是回老家接手了父母留下来的超市,打算当一个平平无奇的超市小老板。 开业第一天,一个来自异世的冒险者光顾超市,采购以后,留下了几枚亮晶晶的纯金货币。 姜里:??!!! 意想不到的道路出现在眼前?! 于是—— 零食速食、火锅底料风靡大陆。 贵族千金为护肤美妆一掷千金。 白袍的神父捧着电池高呼神迹。 龙和魔王为限量产品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