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膀,常念笑着说:“有你这样的搭档真好!等我脚好了,我还想去会断流的那条河看看,估计那儿会有我想要的东西。”
“好,我会派人给你。”
太阳落下大半时,所有的族人都回了部落。
部落的空地上点着高高的篝火,篝火旁有烤好的整只羊和鹿腿架在炭火上,像户外的野炊似的。旁边还有人摇着木杆,让肉在炭火上一圈圈的旋转,保证每个位置都能被烤的焦香酥脆。
芽和小队长似的,带着一群小孩子蹲在不远处流口水,见大人们都回来了,恨不得这就扑到肉跟前。
小孩子们都知道祭司大人给芽做过肉丸子,听说好吃的不得了,于是问:“芽你说是肉丸子好吃,还是这烤兽肉好吃。”
闻着扑面而来的肉香,芽遵从当下的感觉回道:“我觉得可能烤肉更好吃。”
常念和厉站在一起,看向所有族人,厉先开口:“都找个地方坐下吧,一会儿会把食物分给大家。”
何止是孩子们馋,做饭的大伙儿和刚回来的战士也都馋的直咽口水,听见要分食物了,赶忙拉着自家伴侣和孩子坐好,抻长了脖子张望。
常念对后面的人招招手,站得整齐的奴隶陆续走出来,拆肉、分盘,再把东西平分给每家。
今天的晚餐很丰富,除了有烤全羊和烤鹿腿,还将打来的鱼挑着个头不是特别大的烤上了。为了照顾他们的饮食习惯,也煮了鹿肉,用的就是常念煮肉的办法。当然,烤红薯是管够的,剩下的还有一道常念很期待的鸡汤炖菌子。
鸡一共三十多只,基本一只鸡五家分,不过鸡肉本就是为了吊味道的,一餐下来都是肉,需要用菌菇荤素搭配一下。
各家分到的食物都不少,至少够每个人都吃到“汤足饭饱”的。
狩猎回来的战士撕一块肉就要往嘴里送,却被家里负责做饭的伴侣打了下手。然后就见着,奴隶们端着一盘绿油油的泥状物送过来了。
蘸料是大葱捣成泥后放一点盐水,喜欢吃羊肉的老饕都知道,无论是烤全羊还是煮羊排,配着纯手工的韭菜花酱特别好吃。韭菜花延越没有,但常念想到用葱泥代替,之前在家的时候就试过,这样吃味道不错。
常念拿着一小碟葱泥酱,举起来给大家示意。“一会吃肉的时候沾一点这个葱泥,相信这个味道你们会喜欢的。”
其他的事情,他与厉商议过要饭后说,于是开口道:“开动吧。”说完他又叮嘱:“炭火里有烤红薯,大家可以自己拿。如果不够吃,前面的那只羊也都是你们的。”
他话音一落,族人都迫不及待的开动了。
有的老人牙口不好,吃不来鹿肉,好在羊肉烤的比较嫩。撕一块放嘴里,羊肉的鲜美带着汁水还沾着浓浓的炭火气,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只一口羊肉,老人的泪就流了出来。
因为年老体弱或疾病等原因被朔风遗弃,过了多少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要不是厉带着一群年轻的族人们奋力拼杀,他们这群老头子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现在不仅能过上较为安稳的日子,竟然还吃到了曾经在族里都没吃过的食物,真是死也值了!
其他族人也是差不多的想法,包括后面加入延越的,也为自己的选择庆幸,还好成为了延越的族人。
盛嚼着嘴里的肉,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知道弘说的没错,就今天晚上这一顿饭,那些吴娅族的族人们便更不愿离开延越了,他们何时吃过这样的兽肉。不但没有腥膻味,也没有盐的苦涩,只有肉香和盐的咸香。
庚见盛失落,并没有多说什么。
厉拿了一块羊肉,像常念说的一样,沾了一点葱泥,葱泥里微弱的辣味,刚好冲淡了羊肉仅剩下的一点点膻气,比那日做的鹿肉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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