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下去必须当影帝》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江承屿的感觉是有些新鲜的,终于不是他一直被所有人压戏了。
但林白雨这边,心情就复杂了很多。
平心而论,她的演技确实算不得精湛,虽然挂着个科班出身的牌子,但从出道开始,接的一直都是偶像剧一类的作品,去年才开始接触电影,但拍的也是所谓的ip电影,偶像剧级别的演技完全能够胜任。
而且演技这东西,你得看跟谁比。
林白雨的对比对象,一直都是同为流量的小生小花,在他们之中,她算是演技出众的,媒体通稿吹了一遍又一遍,连她自己和粉丝对此都快深信不疑了。
这次被唐文泽选中,更是让林白雨信心倍增。
却没想到,竟然在江承屿这里遭遇了一场滑铁卢。是江承屿开了窍突飞猛进,还是她的演技太久没磨练,已经差到这种地步了?
下来休息的时候,助理小声汇报,“我跟剧组这边的工作人员打听了一下,都说江承屿开窍了,拍得挺不错的,唐导都赞不绝口。”
“岂止是开窍了?简直是开挂了!”林白雨倒在躺椅上,百思不得其解,“我被他压戏了啊!之前跟高影帝一个剧组都没感觉到那么大的压力,见了鬼了!”
其实这就是林白雨的误解了,江承屿当然不会比高承更厉害,恰恰相反,正因为高承已经厉害到了可以收放自如的地步,能视她的表演水平来配合搭戏,才会让她完全没有被压住的感觉。
而江承屿,距离这个境界还很远。
“没准是开小灶了呢?”助理在一边小声嘀咕,“网上不是都在说他和段总关系很好吗?这部戏是长星投资的,段总和唐导又是好朋友,没准私下请人指点过他。”
“网上的消息你也信?”林白雨用剧本挡着脸翻了个白眼,“网上还说我和高影帝因戏生情呢!就昨天还有媒体说拍到我和他共进晚餐,我的影分/身飞回去跟他共进的晚餐么?”
助理忍不住笑了起来,“行了,别人家的事咱不管。我倒觉得,江承屿跟传闻中的不太一样,应该不用这么小心。既然是配合的问题,要不你去找他对对戏?”
“也行。”林白雨摸着下巴想了想,从自己的零食袋子里拿了几包,给江承屿和导演送了过去,好借口搭话。剩下的就让助理分发给剧组其他人了。
江承屿自然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两人一起练了两遍,林白雨摇头,“我总觉得情绪还是不够。”她把自己的人物分析说了一遍,诚恳地看向江承屿,“你给我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从原身的记忆和自己对娱乐圈微薄的了解里,江承屿知道这圈子并没有表面上这么光鲜亮丽。讲戏是导演的事,他一个声名狼藉的演员也不好对别人指手画脚。
但自从共情过江文春之后,江承屿就一直处在一种微妙的兴奋之中。
不单是因为自己吃透了这个人物,更多的,是他对演员这份职业,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之前他想留在圈子里,只是因为要给自己续命。要说对这份职业有多热爱,完全没有。但是现在,他好像体会到了这份职业的乐趣所在。那种触碰到不同的灵魂,并且努力将他们演绎出来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有意思。
正是一腔热忱无处安放的时候,听见林白雨诚心诚意的请教,江承屿就免不了有点手痒。
他咳嗽了一声,“我觉得,这种愤怒不但是对外的,应该也是对内的吧?”
“对内?”
“是啊。被心上人背叛的同时,难道不会产生一种‘我是不是眼瞎,为什么会看上这种人’的自我怀疑和愤怒?”江承屿道。
听到他这么说,林白雨和在一边旁听的唐文泽都不由用同情的眼神注视着他,让江承屿有些莫名其妙。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盛斜阳意外捡到一部手机,此后进入的地方,都有几率成为恐怖游戏场。 游戏里的boss们死法各异,全员凶残。 烧炭级蹦迪:“这人八字低,h适合附身。” 十里八乡最美红衣:“嗬嗬,有新人进来,今晚可以加餐了。” 我没头但我知道我是个好姑娘:“这个头颅好美,终于找到颜值符合我的了,好高兴~” 对此玄学大师盛斜阳笑道,“来一个撕一个,来两个撕一双。正好为地府投胎率做点贡献。”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季菡穿了,从厨神穿成了宰相府一个最不起眼的小丫鬟。 好消息:宰相府泼天富贵,下人们个个都能过得红光满面,吃穿不愁。 坏消息:相府被抄家了,所有下人都要被重新发卖。 季菡觉得自己就是个大冤种。
都市 22万字 1个月前
穿成恋爱脑不要紧,要紧得是身无分文连个馒头都买不起。 什么男主女主先放一边,赚钱要紧! 一夕穿越,秦溪从前世知名厨师穿成了曙光电缆厂秦海夫妻的三女儿。 记忆里,一家子都是别人眼中的极品。 相处下来,秦溪才发现家人的偏爱千金难买。 女儿骂人……那我帮腔,妹妹创业……那我掏私房钱。 在家人支持下,秦溪一步步将美食事业越做越大最强,成了寿北市非常有名的女老板没有之一。
其他 105万字 1个月前
“我于山野见神明。” 前任都是说不出口的。夏恬也不例外。 只是她这个前任,有点难缠。 于无声处听惊雷,八年过后从天而降。 和她成了合租室友。 白天,俩人相敬如宾。 “早上好,上班去了。” “好的。” 夜晚,俩人共枕而眠。 “别摸我,你抓不住,姐姐喜欢你的。”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丰年年穿书了,穿进最喜欢的一本书里。 书中他最爱的角色,是反派! 绝美的反派,没能拆散男女主,可最后商业联姻创造庞大商业帝国,被世界仰望。 但丰年年穿晚了,反派已经退休。 丰年年望着帅气的遛狗老头,目瞪口呆。 追星,老年也不是不行。 丰年年自我安慰,如果反派还年轻,没准他碰不到反派衣角。 丰年年努力和反派老头成为忘年交。 意外的处的很好?? 丰年年:失去了初恋,你后悔过吗? 反派:爱情都是垃圾,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
在大学里卷生卷死了六年的谢桥,终于被导师看不下去了,送上了恋综。 理由是谢卷王从大一卷到研三,三年修完学业毕业保研,六年下来从未停止过他的卷王生活。 导师担心他的心理健康:“上个恋综散散心不过分吧?最好还是牵手成功谈个恋爱,找不到也没关系,不过分吧?” ……不过分!非常不过分! 过分的是为什么前男友也在恋综啊!
都市 2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