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神心尖上的男人》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你看,现在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乔桥低头看着宋以明的手,有点儿呆愣。
乔桥缩回手,伸出食指,很小心地碰了碰宋以明的手心,问:“疼吗?”
宋以明顿了顿,说:“只有一点。”
乔桥手指轻颤了一下,又要往回缩,被宋以明抓住了。
“骗你的。”宋以明笑了,说:“不会疼,一点儿都不疼。”
“我和你说这些,可不是想让你不敢靠近我,我只是想告诉你,即使我有再大的能力,也没办法伤到你。”
“不用害怕,乔乔。”
宋以明低下头去,碰了碰被乔桥戴在脚腕上的紫色小石头。
小石头突然亮起了炽热的紫光,将宋以明的手指都烫出了一块红斑。
乔桥惊呆了。
宋以明食指和拇指指腹摩挲了一下,轻描淡写地将伤痕抹去,看着乔桥说:“紫水晶其实是一种能储存能量而不消散的容器。”
“当初帮你下楼去拿快递的时候,我就在这块紫水晶里存入能量,这些能量来源于我,取之不竭,且独立于系统之外,并且只受你的掌控。”
“如果哪天我让你难过了,让你失望了,你可以抽出这些能量,或者直接毁了这块石头,都能轻易杀了我。”
“所以你不用害怕。”
宋以明笑了一下,说:“应该感到害怕的是我才对。”
第65章
乔桥呆呆地看着脚踝上的手链, 思绪有一点儿恍惚。
这块被乔桥拿来当成普通的漂亮石头戴在身上,又被所有人都误认为是系统商店里的那个很名贵的紫晶石的小石头,原来真的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 而是比紫晶石还要珍贵百千倍的东西。
是关系着宋以明的身家性命东西。
乔桥原本还觉得这块小石头哪里都好, 就是太小了, 一点儿也不显眼, 以至于平常戴久了都几乎要忘记了它的存在。
乔桥之前还设想过,要是它能再大一点儿,能每天抱在被窝里睡觉就好了。
可现在乔桥不这么想了,乔桥忽然感觉这块小石头很沉,坠在脚踝上沉甸甸的, 存在感强到根本没办法忽视。
乔桥看了看宋以明, 慢慢地把脚缩回来一点,继续低着脑袋去瞧自己脚上的链子。
他哭了太久了, 眼睛红红的, 看东西也模模糊糊的看不太清,需要凑得很近过去才能看得清, 好在身体柔软,几乎把自己折成了对折,也没一点儿不适应。
宋以明看着好笑, 看乔桥看得那么专注的模样,忍不住也凑过去和乔桥一起看。
乔桥看的是紫水晶,宋以明却被乔桥的手吸引了所有目光。
乔桥的手实在很漂亮, 手指纤长雪白,像是一块无暇的玉, 指尖指头缝里带着淡淡的粉,干净柔软得像是初春的花瓣, 让人想捏在手心里细细把玩。
但乔桥没有给宋以明任何表示,没有说不再生宋以明的气了,更没有允许宋以明触碰他。
所有宋以明什么也不敢做。
宋以明只得打住思绪,竭力把视线从乔桥的手上移开,强迫自己去看被那只漂亮的手捏在手指间的紫水晶。
其实没什么好看的。
那颗石头只不过是盛载能量的容器而已,除了因为表面能够折射光的原因,看起来亮一点儿,也没什么特别的。
却不知道乔桥为什么对它这么喜欢。宋以明垂着眼,看着乔桥小心翼翼地把水晶石转过来,手指头轻轻地摸着不规则的表面,很珍惜的样子。
宋以明忽然对这块抢走了乔桥所有目光的水晶石产生了某种厌烦情绪。
但乔桥这时忽然又抬起眼来看了宋以明,宋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江承屿万万没想到,重生还有“低配版”。 他接手的这具身体简直一言难尽, 家里是开大公司的——破产负债中; 自身是个知名演员——江湖人称“票房毒药”; 未婚妻下个月结婚——新郎不是他。 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迟迟无法与这具身体彻底融合,导致阳寿不足,只剩下短短七天寿命! 系统:宿主是要找个阳气重的大佬抱大腿呢,还是要进娱乐圈搜集人气值转化为寿命? 江承屿: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两个都要!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盛斜阳意外捡到一部手机,此后进入的地方,都有几率成为恐怖游戏场。 游戏里的boss们死法各异,全员凶残。 烧炭级蹦迪:“这人八字低,h适合附身。” 十里八乡最美红衣:“嗬嗬,有新人进来,今晚可以加餐了。” 我没头但我知道我是个好姑娘:“这个头颅好美,终于找到颜值符合我的了,好高兴~” 对此玄学大师盛斜阳笑道,“来一个撕一个,来两个撕一双。正好为地府投胎率做点贡献。”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季菡穿了,从厨神穿成了宰相府一个最不起眼的小丫鬟。 好消息:宰相府泼天富贵,下人们个个都能过得红光满面,吃穿不愁。 坏消息:相府被抄家了,所有下人都要被重新发卖。 季菡觉得自己就是个大冤种。
都市 22万字 1个月前
穿成恋爱脑不要紧,要紧得是身无分文连个馒头都买不起。 什么男主女主先放一边,赚钱要紧! 一夕穿越,秦溪从前世知名厨师穿成了曙光电缆厂秦海夫妻的三女儿。 记忆里,一家子都是别人眼中的极品。 相处下来,秦溪才发现家人的偏爱千金难买。 女儿骂人……那我帮腔,妹妹创业……那我掏私房钱。 在家人支持下,秦溪一步步将美食事业越做越大最强,成了寿北市非常有名的女老板没有之一。
其他 105万字 1个月前
“我于山野见神明。” 前任都是说不出口的。夏恬也不例外。 只是她这个前任,有点难缠。 于无声处听惊雷,八年过后从天而降。 和她成了合租室友。 白天,俩人相敬如宾。 “早上好,上班去了。” “好的。” 夜晚,俩人共枕而眠。 “别摸我,你抓不住,姐姐喜欢你的。”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丰年年穿书了,穿进最喜欢的一本书里。 书中他最爱的角色,是反派! 绝美的反派,没能拆散男女主,可最后商业联姻创造庞大商业帝国,被世界仰望。 但丰年年穿晚了,反派已经退休。 丰年年望着帅气的遛狗老头,目瞪口呆。 追星,老年也不是不行。 丰年年自我安慰,如果反派还年轻,没准他碰不到反派衣角。 丰年年努力和反派老头成为忘年交。 意外的处的很好?? 丰年年:失去了初恋,你后悔过吗? 反派:爱情都是垃圾,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