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古法药香养夫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十二。
胥州城内,原本叫常秀街的街道更名为流金街已有几年了,曾经胥州最繁华的花街名字叫做逢春街,内有花楼七十二座,积年累月迎接着四面八方来客人。
大量的黄金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到这里,就连上缴官府的税金也比寻常店铺多几倍。
但是没人在乎税收多少。
因为来这里的人不是寻常钻窑子,花几十几百文就能睡一晚的,因为娶不到妻子或是夫郎而欲求不满的男人。
来这里的客人什么身份都有,有男有女,其中有富甲一方的商贾,有几千乘商队的商首,甚至有隐瞒身份只为偷柱香的官员。
他们经历不同,背景不同,性情不同,性别也不同,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口袋里都装着花不完的银两。
逢春街上七十二楼各有千秋,有的楼里是哥儿,有的是豆蔻年华的姑娘,也有比较小众的,圈着十四五岁的少年。
后来逢春街的花楼越来越多,多的装不下。
官府放不下这棵为胥州带来数不尽黄金白银的摇钱树,所以将原本常秀街上的商铺全部迁走,常秀街的名字也改名为流金街,也是胥州百姓口中俗称的“花街”。
流金街由于本就在交叉口处,没过几年,生意甚至比逢春街还要好,生意越做越大,街上的花楼也越来越多,楼里的哥儿,姑娘,少年也越来越多。
美人多了,玩的花样也就多了。
每年花朝节前夕,这些花楼就会把今年楼里最受客人喜欢的,没接过客的美人推出来,进行一场才艺比试。
比试的项目会由流金街上最大的青楼“芳华楼”的主人进行抽签,而这些美人中最后的优胜者会被称作“花魁”。
胥州城每年都有无数人想成为这花魁的入幕之宾,他们都想成为花魁第一晚的客人。
可是花魁既然成了花魁,就不是谁都能见到的。
花魁有权利挑选和自己共度一夜的人。
因为花楼的主人知道,这些有钱人喜欢争抢这种特殊的权利,就算这任花魁不是他们喜欢的,他们也会为了这“入幕之宾”的资格一掷千金。
他们喜欢的不是花魁,他们喜欢的是这种凌驾众人之上的感觉。
所以花魁会给出一场比试,比试内容由花魁自己决定。
这比试内容不能太难,让客人不高兴;也不能太简单,让客人觉得没有挑战;更不能太俗,让客人觉得毫无格调。
所以今年花魁所选的题目便是“香道”。
而这场花魁给恩客们的比试,就叫做:
琼花宴——
“”
晏辞站在芳华楼门口,听完琳琅微笑的解释后,又抬头看了看这座熟悉的,脂粉扑鼻的楼阁,鎏金镀银的三层楼阁。
他在内心里咆哮:
我就知道!
以前的预感果然是对的,他就知道秦子观不可能去参加什么正常的宴会,于是他一脸黑,转身就想往外走。
结果后面尽职尽责的璇玑,坚定地上前一步拦住他。
晏辞无语地转过头,见琳琅微笑着,语气里却是不容抗拒,仿佛晏辞不答应,就把他敲晕了带进去:“表公子,二公子在楼上等您,请您跟小人上去。”
晏辞道:“这就是你们说的琼花宴?”
秦子观还跟他说是什么富有的公子小姐会友的地方,还什么有相亲本质的宴会。
琳琅面色不变,依旧一副笑模样:“表公子,二公子和琳琅都没有说慌,这琼华宴的确是胥州最大的宴会,来这里的人也的确都是富有的公子小姐。”
他这话倒是不假,流金街上来往的马车里下来的人有男有女。
由于胥州民风开放,这花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时誉3岁时父母意外离世,是哥哥时煊把他给带大的。 时煊对他这唯一的弟弟既疼爱又严厉,一心只想他留在本市,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平安长大就好。 但时誉性格跳脱,主意大过天。 高中毕业,时誉悄悄更改了大学志愿,考去了外省有名的传媒大学。 原以为脱离了哥哥的监管,哪知开学报到第一天,就被顾严领回了家……
其他 32万字 1个月前
耶耶今年三岁了,被养的白白胖胖,可可爱爱,还有两个爱它的爸爸,但一觉醒来耶耶就发现自己秃了,还长出了小手小脚。 更奇怪的是,两个爸爸也变得奇奇怪怪,不亲亲抱抱就算了,见面就要吵架,这让耶耶很是头疼。 耶耶口齿不清的发问:“泥萌,肿么不吵着吵着亲亲了?” 顾西凡和霍觉:??? 顾西凡和霍觉是全娱乐圈公认的死对头。 这天一切如常,直到两人从警察局领回来一个小孩,全娱乐圈都炸了。 因为这小孩长的与二人
其他 79万字 1个月前
这年头,皇帝是真不好当啊。 边关要钱。 赈灾要钱。 修河堤要钱。 就连长公主她驸马家的马厩要修也来跟朕要钱。 朕苦啊。 独自微服出宫喝酒,在花船上听闻一个江南来的富可敌国的女富商要找个夫郎作伴。 要求容貌俊朗,身家清白,一旦选中,虽不能给夫郎名分,但她名下两成产业皆可送出,折银二百余万两。 朕心动了,自问容貌不丑,身家……也还算清白。 于是,朕当晚就去应聘了。
其他 52万字 1个月前
不小心穿进魔幻世界的沈如珩被一道闪电击中 又穿成了一本狗血文中的豪门后爸 小说里,他是个娇宠大少爷,对一个已婚男人爱而不得, 自暴自弃之下答应和别人协议结婚,带继子上娃综继续追男人。 结果节目刚开始,原主立的亲民奶爸人设就火速翻车。 沈如珩刚醒,娃综直播已经开始 他那便宜继子正穿着件拖地的大人衣服,奶声奶气地跑过来, 衣服下若隐若现地拖着个龙尾。 没错,这里的人三岁开始分化,会逐步显示出兽化特征
都市 66万字 1个月前
叶清羽受够了卷生卷死的工作,毅然离职,打算找个清闲公司摸鱼养老。 那天,温柔漂亮的新老板亲自面试她,只问了一个问题:你喜欢小动物么? “嗯嗯,我最喜欢小熊猫” 就凭这句话,新老板的眉眼愉悦,当场让她入了职。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陆约从小到大的追求者多不胜数(他自己觉得),不堪其扰,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经朋友介绍,他收到一张名片,说对方可以扮演他暂时性的男朋友,只要他有需要,价格好商量 对方叫骆京书,也是个大学生 陆约见过朋友被类似情况骗钱骗心,于是在见面之前,就打定主意,在商言商,只谈工作 可是在见到骆京书的时候,他想,骆京书大概率有一个非常凄凉悲惨的身世,比如缠绵病榻的老母和需要学费的弟妹们,他愿意倾听对方的故事 -
其他 34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