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六零怀了大佬的崽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擦了擦身,弄了点家里备着的草药煮了给他喝。
命硬地活了下来。
何雪樱视他为眼中钉,只要他在一天,家里的日子就会又穷又苦,天天要数着米粒下锅,那时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天天变着法儿地撵他走,或者他死了,那家里的条件就会改善。
为了过好日子,她用尽了所有折磨他的手段,辱骂,摔打,扔东西,甚至期盼他赶快病死。
可天不从人愿,他就是不走。
程简泊在何家五年,一直忍气吞声,他提出过不去武馆,找个活计做,但何永福不同意,武馆的人说他是个好苗子,他想好好培养好友的儿子。
所以每次出镖回来都将赚到的钱,大头部分交到武馆做学费,学费已交就要不回来了,程简泊不得不去,这更惹程家姐弟愤恨不已,对他越发的变本加厉。
可惜,何家姐弟等的好日子还没有到来,何永福却在走镖的时候遇土匪死了, 那趟镖所有镖师都死了。
这让何家一时间雪上加霜。
没有何永福赚钱养家,家里米粮很快入不敷出。
偏偏这时候,另一个何雪樱穿了过来。
正好穿到这个街坊的婶子过来出馊主意的时候,还让何雪樱把家里的那个惹人厌的外姓人给卖了,卖五十两!
何雪樱连犹豫都没犹豫,立即拒绝了,这五十两卖了,她要用三百年来还啊婶子啊,你可长点心吧!
书里写的,原本的何雪樱就是听了婶子的话,晚上做饭的时候破天荒地做了程简泊那份,还亲手给他盛了一大碗米饭,程简泊都不敢接碗,后来接了过去,眼中似有了光,可惜,那光只是一瞬,就滑落了。
很快他就被蒙汗药迷倒了,一辆拉粪车将他拉去了矿山,连同命给卖了。
自此,属于程简泊的悲惨一生,拉开了序幕。
为什么会花五十两银子买矿工?
那是因为开的不是普通的矿,帮派开的是一座毒矿,是魔宗的毒矿。
需要大量的矿工,挖三个月旷工就死得差不多,然后再找一批,但旷工死得太多了,找不到人,为了完成魔宗的任务,帮派只好加银子,谁能拉来人还有额外赏银。
程简泊被最熟的家人出卖,进入了死亡矿山,只待了几天就全身溃烂,毒气入体,这些矿工都是被亲人朋友背叛卖到这里来,他们日日痛苦哀嚎,本以为三个月能死,能解脱这无尽的痛苦。
可没想到别的旷工只能支撑三个月, 可程简泊在矿洞一年还没死,身上肉烂了又长,长了又烂,整个人面目全非,像一具行走的尸体,一身恶臭的腐烂味,每日在矿洞里爬行,似人似尸,生不如死地活着。
直到一年后,他与其它旷工合谋杀了帮派的人,逃出了矿山。
出了矿山,却又被魔宗看守矿场的弟子逮到,在发现他是一具上好的活尸材料后,一心想将他练成活尸。
要成为活尸就要将灵魂活生生地封入体内,经过七七四十九日炼制,封住七窍,那痛苦仿佛人间地狱,但就在最后阶段,魔宗弟子的仇家寻来厮杀而亡,他才得以逃脱。
改头换面,冒充了那个魔宗弟子入了魔宗,自此后,他就疯了,他为什么会在矿上一年不死,是因为他是天生的毒灵之体,有抗毒之力,尤其尸毒,所以他经过四十七天炼制活尸流程后,很快就又恢复过来。
入魔宗后,他彻底开启了程魔头时代,他的精神受过巨大的打击,表面看着是个人,实际内心是个喜怒无常恶魔,疯子,他天天疯狂地搞事,无论怎么搞就是不死,和天,和地,和主角,和万物做对,他总是能一次又一次的活下来。
他乃毒灵根,魔功天赋极高,修行极快,在魔宗几年便一跃成为天才弟子,数年后,他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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