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攻略周目融合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你不要我,却记得我的上班时间。”
“我记得我们分开有两三年了吧,你就记得这么清楚吗?”
他在青年的额头轻啄一口,“另外,我已经申请了三个月的休假,足够陪你做很多事情了。”
元清很坚决:“我不会选择你的。”
【你太危险、太不可控了。】
艾尔海森好像并不意外,“那如果…我们签订一切听你的契约呢?”
还未等元清回答,他接着讲起了自己的优势。
“我认识几个经验丰富的船长,都可以安全的去稻妻。这比你随便找个不确定的船要好很多吧。”
“我的入境证明也办好了,要是离岛上,你约定的那个人没有来,我也可以帮你办完通行证。当然前提是稻妻还在锁国,那些蛀虫还没被清理。”
“但你去稻妻的话,旅行者应该已经把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对吧。”
“当然,这些优势显然不够。”
“但我比卡维冷静克制,也比他理智,相比较于他,我才是最适合的那个,不是吗?”
“我明白你的忧虑,也大概清楚你的需要。我能满足这一切,作为回报,我想要成为你的伴侣。”
他补充道:“时间你来定。”
元清被一大串信息砸下来,花了点时间才去消化掉。
如果艾尔海森会如他所说的遵守一切,那确实是个良好的伴侣。
但从前的事情一直萦绕在元清的心头,不敢去赌这一个可能性。
他沉默了良久,才回道:“让我考虑一下。”
艾尔海森知道,不能把人逼的太紧,不然会适得其反。
他说了声好,就放开了自己的手,把元清的早餐端了上来。
“那我走了,希望能听到你的答复。”
男人走到门口,突然回头留下一句:“书记官可以知道的东西很多,我希望你不去吃这个苦头。”
这句话把元清刚刚咽下去的饭给呛出来。
他不知道这句话只会带来反效果吗?
元清坚定了不找艾尔海森、独自一人的决心。
他匆匆地解决早饭,简单舒缓过身体后就来到附近的港口,准备直接坐船先去奥摩斯港,那里应该有须弥和稻妻来往的商船。
实在不行,他可以先回璃月,然后蹭一下北斗的船。
——
奥摩斯港依旧繁华,来往的商人络绎不绝,各个小摊上出售了来自各个国家的商品。
经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周转后,这些商品都出现了溢价的现象。
元清顶多就是看看,并没有买下多少。
他倒是对兰那罗木雕很有兴趣,打算买个两三套带回去给可莉和七七。
——小孩子…应该会喜欢的吧。
不知道等事情结束以后,能不能带可莉来须弥玩。
元清觉得,小精灵一定能看到兰那罗,兰那罗应该也会喜欢和她做朋友。
他大手笔的买下木雕装进背包,直接让这个小摊贩提前收摊,获得了周围同行的羡慕。
收起这几套木雕,元清慢悠悠地朝着码头走去,询问那些船长有没有去稻妻的。
——结果是一无所获。
元清坐在附近的饭店,开始怀疑人生。
他猛然想起,现在这个时候,国与国之间的消息有着滞后性。
就像他在蒙德看到蒸汽鸟报报导的须弥枫丹联合研发,其实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才传到蒙德。
在这个通信还是使用信件的时代,传递一个消息需要太久的时间,而传送锚点又只有空能用…
元清在之前就试验过,即便空拉着他的手,依然不能带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南岛是座岛。 广东沿海,南城之南,与城市隔着一湾窄窄的海。 南岛中学,寄宿制高中,全市排名第一,被称作“小岛之光”,却直属市教育局,90的招生名额都给了海对面的城里小孩。 小岛穷,师资差,那一年,南岛县新港乡方口村,考上岛中的,就两个。其中只有一个姓方—— 村口海鲜大排档家老板方老三的女儿方泳柔。 可惜啊,女孩子嘛,书读再高,有什么用?方老三就这一个女儿,写在族谱上,孤零零一个单支儿,断了后啦!
都市 34万字 2个月前
末世生活了十年的珂敛穿了,穿到个兽人满地跑,只有男人的原始社会,在这里能变身的是兽人,不能变身的男人称为雌性。 而珂敛就穿成了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连部落大门都不敢出的弱鸡雌性,不但成天被人欺负,还被部落嫁给了个残疾兽人。 好不容易甩掉极品部落,结果又被缠上,忍了! 刚找到落脚地,又被虎视眈眈的大小部落盯上,忍…忍了! 后来甚至有人打起他领地的主意, 忍…还忍个屁! 本想安稳度日的珂敛(掀桌):老
都市 36万字 2个月前
“gl全联盟最强对抗路”、“战队通天对抗路”、“对抗路的尽头”。 这些称号曾经都属于颜术。 谁知第二届世界大赛战队惜败后,天才对抗路却被媒体爆出“实力存疑,企图买通对手获胜”的黑料。 丑闻缠身的颜术自此一蹶不振,默默背负骂名远走他乡,销声匿迹被大众遗忘。 四年后,颜术重回gl联盟,加入了重组的sr战队。作为全队年龄最大的新人,他补位辅助。
都市 30万字 2个月前
顾焰穿书了,刚来就干了件大事 他和一男的睡了 和那位高岭之花春风一度之后,他狼狈跑路。还没两天。家里要求他和殷家联姻 离谱的是,他开始孕吐了 更离谱的是,和他滚床单的帅哥跟他的婚姻对象是一个人 更更离谱的是,那位帅哥拔x无情,根本不相信他会怀孕,还要带他上恋综
都市 43万字 2个月前
楚昭穿成一个古代王爷,本来只想咸鱼,但皇帝给他赐了个婚。 王妃是个男子,又美又弱,脾气好,病得我见犹怜,还有不长眼的来招惹他。 唉,可怜。 为了病弱的可怜美人,楚昭决定卷一卷。 楚昭:我可真是好人。
都市 40万字 2个月前
宋度然穿成了一本狗血耽美文的反派炮灰男妻,结婚两年和渣男老公见过不到三次。 原书里,宋度然和渣男作为主角攻受的对照组,相渣相杀的同时一直在作死,最终落得个双双破败的下场。 穿书后的宋度然决定自救,矜矜业业扮演着渣男最讨厌的绿茶人设。 渣男醉酒归家,嘴里叫着其他人的名字,宋度然轻轻一笑,表面: “老攻你别着急,我这就和小叔子把他接回来。” 内心:“接回来看你这副醉鸟朝疯批图顺便再给你这颗鸟头上绣个
都市 52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