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攻略周目融合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这么多人喜欢瑶瑶,确实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女孩。
元清的视线向旁边移动,看见了面带微笑的萍姥姥。
她已然将自己从思绪中抽出,观察到了周身的变化。
面对一声不吭就离开的朋友,她似乎已经习惯了一般,平淡对待。
元清一直知道,尘之魔神归终的离世,一直是萍姥姥心中的一根刺。
他那时还不在璃月,不清楚前因后果,只知道魔神战争的时候,自己似乎在……
青年摁了摁额头,怎么也想不出那几个字。
他踌躇着喊了一声:“阿萍姐,我…”
萍姥姥笑着打趣他:“刚刚不是还聊得很好吗?怎么面对我这个老太婆就没话说了?”
听起来像是从未离开过一般。
元清从花坛上站起,接受了这一份好意,“我这不是没将您同那个风姿绰约的仙人联系起来吗?”
“不过我们阿萍姐就算是老了,也是独一份的好看。”
萍姥姥摇头叹息,对着瑶瑶道:“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天天油嘴滑舌的人,他还欠你们师姐妹一份拜师礼呢,记得找他讨去。”
瑶瑶弯眼点头,带动双髻上的铃铛“叮铃铃”的响,“等我见到香菱师姐,一定同她说。”
她从背篓里拿出了食盒,摆在一旁的桌上,“元清哥哥,赶路是不是很辛苦?我这里有自己做的炸萝卜丸子,你要不要吃点垫垫肚子,一会儿一起去万民堂吃饭。”
元清一路赶来,到璃月后就去了群玉阁,确实还没怎么好好吃过饭。他吃了几个丸子后,不禁再次打量了眼前的小女孩,怀疑对方是不是也有着七七那样的年岁。
就算香菱说瑶瑶是个小大人,但这也太…太好吃了。
现在的孩子…都这么厉害了吗?
他来到萍姥姥身边,低声问:“阿萍姐,瑶瑶真的是普通小女孩吗?”
然后被赏了个白眼。
元清想了想接下来的事情,开口道:“我还要去不卜庐报个平安,不如一会儿你和阿萍姐一起来不卜庐吃怎么样,有什么喜欢吃的,我都可以做。”
瑶瑶觉得也是,补充:“那我去叫香菱师姐,还有空哥哥和派蒙!”
她还觉得有些遗憾:“要是能把甘雨姐姐也叫过来就好了,烟绯姐姐最近也找不到人。”
元清安慰她:“没事,这次不行还有下次,我又不会突然消失。”
他正想再来一个丸子,被小女孩按住了手。
“元清哥哥,炸物不能多吃哦,一会儿的午餐也是。”
好的,他总算明白“小大人”是怎么来的了。
可恶啊,他明明是个成年人了,还不能自由的吃东西吗?
元清听着自己心里的话语,突然有些惊异。
好像每一次跟摩拉克斯聊完天后,他总是会放松许多。
不,不只是摩拉克斯,璃月认识的每一个人,似乎都让他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就像是卸去了一身的重担,能够随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般快活。
若他是个小孩,还会和瑶瑶争取一下,但他是个大人了,可以偷偷出去吃。
元清如此想着,顺着小女孩的话放下了手里的筷子。
这里离不卜庐不远,他走了几分钟就到了。
时隔一月,他见到了白术。
爱与咳嗽是无法隐瞒的事情。
在见到那抹熟悉的身形和白发后,白术当即从柜台后走出,疾步走下楼梯,其中还间杂着长生惊呼的“慢点”。
元清被抱住了。
就在楼梯的中间,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白术一眼就找到了他。
长生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南岛是座岛。 广东沿海,南城之南,与城市隔着一湾窄窄的海。 南岛中学,寄宿制高中,全市排名第一,被称作“小岛之光”,却直属市教育局,90的招生名额都给了海对面的城里小孩。 小岛穷,师资差,那一年,南岛县新港乡方口村,考上岛中的,就两个。其中只有一个姓方—— 村口海鲜大排档家老板方老三的女儿方泳柔。 可惜啊,女孩子嘛,书读再高,有什么用?方老三就这一个女儿,写在族谱上,孤零零一个单支儿,断了后啦!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末世生活了十年的珂敛穿了,穿到个兽人满地跑,只有男人的原始社会,在这里能变身的是兽人,不能变身的男人称为雌性。 而珂敛就穿成了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连部落大门都不敢出的弱鸡雌性,不但成天被人欺负,还被部落嫁给了个残疾兽人。 好不容易甩掉极品部落,结果又被缠上,忍了! 刚找到落脚地,又被虎视眈眈的大小部落盯上,忍…忍了! 后来甚至有人打起他领地的主意, 忍…还忍个屁! 本想安稳度日的珂敛(掀桌):老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
“gl全联盟最强对抗路”、“战队通天对抗路”、“对抗路的尽头”。 这些称号曾经都属于颜术。 谁知第二届世界大赛战队惜败后,天才对抗路却被媒体爆出“实力存疑,企图买通对手获胜”的黑料。 丑闻缠身的颜术自此一蹶不振,默默背负骂名远走他乡,销声匿迹被大众遗忘。 四年后,颜术重回gl联盟,加入了重组的sr战队。作为全队年龄最大的新人,他补位辅助。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顾焰穿书了,刚来就干了件大事 他和一男的睡了 和那位高岭之花春风一度之后,他狼狈跑路。还没两天。家里要求他和殷家联姻 离谱的是,他开始孕吐了 更离谱的是,和他滚床单的帅哥跟他的婚姻对象是一个人 更更离谱的是,那位帅哥拔x无情,根本不相信他会怀孕,还要带他上恋综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楚昭穿成一个古代王爷,本来只想咸鱼,但皇帝给他赐了个婚。 王妃是个男子,又美又弱,脾气好,病得我见犹怜,还有不长眼的来招惹他。 唉,可怜。 为了病弱的可怜美人,楚昭决定卷一卷。 楚昭:我可真是好人。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
宋度然穿成了一本狗血耽美文的反派炮灰男妻,结婚两年和渣男老公见过不到三次。 原书里,宋度然和渣男作为主角攻受的对照组,相渣相杀的同时一直在作死,最终落得个双双破败的下场。 穿书后的宋度然决定自救,矜矜业业扮演着渣男最讨厌的绿茶人设。 渣男醉酒归家,嘴里叫着其他人的名字,宋度然轻轻一笑,表面: “老攻你别着急,我这就和小叔子把他接回来。” 内心:“接回来看你这副醉鸟朝疯批图顺便再给你这颗鸟头上绣个
都市 52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