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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6 / 42)



《附身陀思的我日行一善》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它,理由是无法忍受空中飘过来的狗毛。”

“还有朱蒂斯姨妈好心给他送苹果馅饼,他也能在彬彬有礼接下礼物、表示喜欢的第二天就翻脸,说那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灾难的东西……”

男孩一口气用了许多话,连举好几个例子来告诫这位先生如果非要与他接触,就千万不能相信他说的任何一句话——这是附近住民们多年来的经验之谈。

幸好那把伞一早就倾斜了些,将男孩也笼罩在被庇护的范围内。

“我明白了,”

并没有打断这段话里的任何一个单词,直到男孩结束长篇大论的劝说,微微颔首的对方才继续开口,“我会当心的,感谢您的援手,这位合格的小绅士。”

“真的吗!”男孩显得很高兴,又特意强调了一遍对方接下来要走的路之后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这可能是他和贵族距离最近的一次交谈了!

陀思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才继续朝那栋建筑物走去。

他并非不清楚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处,仅是确认下这位的性格是否真如传闻所言那般喜怒无常罢了。

这个答案,正符合他的期望。

这次前来英国的他甚至换了身入乡随俗的装束。将那套带有俄国元素的披风与带有护耳的哥萨克帽换下后,缺少极富辨识性特征的他就不再显眼了,十分顺利的用假名偷渡到英国,即使踏上这块土地也无人在意。

虽说陀思丝毫不在意自己是否被英国特务机关[钟塔侍从]盯上,但这次来拜访的对象太过特殊,他还不希望有人能从这次的会晤里分析出任何关于他自身异常的端倪。

毛呢大衣穿在他的身上也非常合适——它是修身加腰带的英伦设计,是自英国风靡世界的经典审美。

或许有些人是不爱系腰带的类型,但讲究礼仪的陀思向来将衣服穿得细致、服帖,一丝不苟,衬得腰身窄瘦,略宽的袖口长度盖过手背。

拐过路口,他找到了那栋有着蓝黄配色的小房子,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所。

院门没有上锁,草坪太久没有修剪清理过了,长度早就没过脚背,还有许多枯叶与野花落在其间。

陀思走过略微泥泞的石板小径,在屋檐下收起伞,抬手按响了门铃。

——直至门铃安静后的一分钟内,也没有任何人来开门。

陀思又按了一次,还是没有动静。

这不太合理,因为那位“怪人”在情报中极不爱离家的,除非采购生活必需品,否则就算出门也不会离开院落的距离。

两次门铃没有按来这栋小楼的主人,反而是引来了隔壁的邻居。

她是一个身材略丰满,头上紧紧扎着发髻的中年女士,特意开门出来,隔着院落向陀思喊道。

“你是来找斯蒂文森的?你是谁,他的朋友?”

“只是一位不请自来的拜访者。”

转过身的陀思礼貌回答道,并虚心向她请教,“是让他感觉被冒犯了吗?”

“冒犯?那个古怪的人不随意来冒犯别人就算他安分了!”扎着发髻的女士摆了摆手,“我还以为你是他的朋友,这样至少能收回我借他的二十英镑……不过你非想要今天见到他不可的话,我建议你可以强行进入试试,即使这样做有点失礼。”

陀思:“嗯?”

“他已经有两天没出现了,整整两天,家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身为罗伯特·斯蒂文森的邻居,在了解他的程度上,再没有别人比她更有发言权。

“这不合常理。虽然我经常抱怨他的闹腾——您想想看,独自居住的他不仅会模拟和某人争吵,有时还专门爬上房顶大声念诗,或者半夜拿上一把铁锹去后院挖土再埋回去,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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