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前报到。耿老大没好气道:“你还知道有个哥啊?”
耿致晔嘴快:“我俩哥呢。”
耿老大噎了一下,可算知道大宝像谁。
杨孟夏打圆场,兄弟俩好好聊一会,耿致晔起身告辞。
他前脚出门,耿老大就忍不住跟妻子抱怨:“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毒蛇猛兽,都不敢留下吃顿饭。”
“老三一直不爱跟人打交道,又不是今天才知道。以前不是你经常夸他省心?”杨孟夏道,“再说了,要是八面玲珑爱钻营,惹得上面心烦,他早退休了。”
耿老大不禁点头:“那些长袖善舞的要看到老三不争不抢——”
“他们会认为你的功劳。”杨孟夏确实听到过这种论调才忍不住打断。
耿老大闻言笑了:“那看在他被人误会靠我的份上,不跟他计较。”
耿致晔才不在意被谁误会。因为他又不是第一次被误会。
以前被当成少爷兵,后来被认为靠老丈人。也不差他大哥一人。
回到部队,耿致晔和叶烦又各忙各的。
时光匆匆,三年荏苒,零七年元旦前,耿致晔和叶烦踏上了回京的飞机。
经过几年深耕,杭城分公司不需要叶烦坐镇,部队也不需要耿致晔大刀阔斧改革,夫妻二人一路上身心愉悦。
不过耿致晔忙惯了,突然闲下来他也无所适从。叶烦听到他唉声叹气装可怜啥也没说,第二天早上叫他跟自己去上班,耿致晔欢天喜地穿皮鞋戴手表换大衣。
叶烦盯着窗外的积雪:“你确定不穿棉衣?”
“不穿。太臃肿,跟门卫大爷似的。我像大爷吗?”耿致晔在她身边转个圈,“有我这么风度翩翩的大爷吗?”
“别摔着!”
耿致晔不高兴:“真当我是老大爷?”
叶烦闭嘴。
打开门,耿致晔倒吸一口气:“这么冷?”
叶烦心说,冻不死你个老东西!
“嫌冷还不赶紧上车?”叶烦拽着他到门口上车,耿致晔就说,“回头把门槛砸了,车放院里。”
叶烦:“那你得把墙砸了。咱家大门没门槛车也过不去。”
“那就买别墅。你公司北边不是开发个小区,有个小辈打电话问你要不要,当时我还没退休,你说不要。现在不用在意我,回头弄一套。”
叶烦道:“周围连个人影也没有,你去干嘛?跟鬼唠嗑啊。要去你去,我不去,你后妈肯定也不去。”
“我去就我去。”耿致晔心说,就不信你舍得我一个人孤零零住大别墅。
叶烦转向他:“你认真的?”
“我好奇电视里的大别墅,这辈子还没住过。”
叶烦:“那就买吧。”
“不是说送你?你之前帮他们赚那么多钱,这么小气啊?”耿致晔摇头,“这孩子不懂事啊。”
叶烦失笑:“是要送。我们出钱买。不过他也不会要太多,可能打七折或五折。”
“那还行。”
叶烦:“又还行了?知道为什么要送我一套?他的别墅太偏不好卖。要知道我过去,他临时加价也不愁卖。”
“你这么受欢迎啊?”
叶烦:“我认识的人多啊。很多人希望我牵线。就算我懒得出面,他们跟人谈生意的时候也可以用我跟人套近乎。比如早几天还碰到叶总之类的。有的聊才有的谈。”
“原来如此。”耿致晔啧一声:“生意人真精明!”
叶烦故意问:“你不是生意人?”
“我也是,生意人家属,四舍五入就是生意人。”
开车的警卫震惊,要不是在马路上他都忍不住回头,首长真会说话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1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