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还有年终奖。”叶烦道,“不过她总要结婚。今晚吃饭的时候聊起磊磊的事,于姨催森森找对象,她帮于姨一起劝,那感觉,她也想找对象。要留下她,怕是得给她找个对象啊。”
耿致晔一瞬间想到几个人:“小王虽然不是外乡人,可她是农村人,还是山里的。首都市民肯定嫌她家穷。她又在咱家当保姆,就算赚得比很多人都多,有些人也会认为这工作不体面。”
“想说什么啊?”
耿致晔:“年后会有一批人转业,这些人当中肯定有首都的,十有八九到派出所当民警。”
“临时工?”
耿致晔:“正式的吧。这几年首都发展快,外来人口多,派出所缺人。可是临时工也看不上小王啊。”
叶烦:“小王还看不上他呢。”
“别嘴硬啊。能不顾世俗眼光的人真不多。”耿致晔拉着她的手,“烦烦啊,不是人人都是你,堂堂京大高材生去摆地摊。”
叶烦似笑非笑地问:“是夸我吗?”
“顺带夸我自己。”耿致晔把人搂入怀中,“生意人不在乎闲言碎语,张小明认识的生意人多,你在这里瞎操心不如让他出面问问。”
第218章 限制出境
这个主意不错。可是张小明认识的生意人多在东城。小王在西城啊。
翌日上午, 叶烦给魏建设去个电话。挂上电话,叶烦就问小王想不想找对象, 想的话叫魏建设帮她留意着。
魏建设来过叶烦家几次,小王认识他。小王知道他家世普通,寻思着他认识的人自己配得上,便同意有合适的就见见。
随后叶烦给杭城办事处去个电话,让他们帮自己买几条羽绒被,回来找她报销。
年会前一天耿磊磊结婚,大宝人在首都,有空过去吃顿饭, 耿磊磊就叫他和耿森森当伴郎。伴娘是女方那边找的。
举行仪式的时候叶烦发现伴娘时不时打量耿大宝,大宝跟个六根清净的和尚似的, 叶烦不禁同情那姑娘。
喜宴结束,送走宾客, 叶烦和杨孟夏收拾自家带来的东西, 杨孟夏趁着身边没别人, 问:“大宝有对象吗?”
今早叶烦问过大宝, “磊磊结婚你有什么想法。”大宝回答“磊磊哥没苦硬吃。”叶烦还能不懂儿子的想法吗。
叶烦胡扯:“说有个对象。我问他女方的情况, 他说八字还没一撇, 让我少操心。还说时候到了自会带回家让我看看。”
“大宝打小就有想法啊。”杨孟夏叹了一口气。
叶烦知道她替谁问的,但就当不知道,把话题拐到别处。
东西收拾好, 叶烦和耿森森载着家人和近亲回家,杨孟夏和儿子儿媳被司机接走。耿磊磊的对象挺懂事, 十分好奇叶烦送的什么也忍到司机离开, 客厅里只有一家三口才打开。
杨孟夏问:“是不是镯子?”
新娘子颇意外:“小婶跟您说过吗?”
杨孟夏:“卉卉结婚那天我也在,她送的金镯子。你婶讨厌麻烦, 对小辈不偏不倚,卉卉有镯子,你和磊磊肯定也有。”
耿磊磊的老婆拿起金镯子轻呼一声:“好重啊。”
杨孟夏:“一百克。”
耿磊磊张张口,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小婶真实在啊。”
“给别的东西有好有坏,防止你们因为颜色款式不一样有想法,不如这个省事。你婶肯定这样想的。”杨孟夏道,“我总感觉这是她以前买的。兴许家里还有几个。”
耿磊磊惊得微微张口:“她——不至于这么懒省事吧?”
为了一个金镯子特意跑一趟反而不像叶烦的做派,杨孟夏感觉自己猜对了,
除夕当天,杨孟夏拎着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1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