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起来收拾房间消磨时间。
好不容易天亮了,她打算出去,耿致晔端着两个饭盒和搪瓷缸子过来。
叶烦下意识问:“不去食堂?”
“食堂人太多!”耿致晔打开搪瓷缸子,“胡辣汤,没有豆腐脑。”又打开饭盒,一个里面是几样菜,一个里面是包子、馒头和鸡蛋。
在这年头这顿早餐称得上丰富,可是叶烦满脸无语:“上次过来大家就不盯着我了,你至于吗?”
“那是他们不直勾勾盯着你。”耿致晔提起这事就烦,“一个个跟没见过女同志一样。”
叶烦无奈地坐下:“谁又说什么了?”
耿致晔挑眉:“你知道?你碰到他了?”
“谁呀?”
耿致晔见她脚上穿着趿拉板,估计她不可能这样出去,碰到外人的可能性极低:“没谁。”
“有劲没劲?”
耿致晔坦白:“还能有谁,参谋长,说你这几次过来,他发现你的衣服没有重样的。你说他是不是闲的?”
“就这?”叶烦喝一口胡辣汤,总感觉里面不止一碗,“你吃了吗?”
耿致晔摇头。
叶烦把胡辣汤推过去:“你先喝。”
耿致晔问:“你呢?”
叶烦掰块馒头:“吃菜。”
耿致晔一边喝一边抱怨:“他没盯着你怎么可能知道你的衣服不重样。”
“没说别的?”
耿致晔不想说,可是见她好奇,无奈继续:“问你的衣服哪儿买的,他到市区都没见过。还问贵不贵。你说他一孤家寡人,是不是吃饱了撑的?”
叶烦很是意外,不由得停下筷子:“他没儿没女?”
“两个女儿没儿子。离婚时他想要孩子,他前妻问他怎么照顾,他就不敢要。每月工资自己留一半,另一半给老妈小头,给前妻大头。”
叶烦好奇他为什么离婚。
耿致晔一抬眼就知道她想问什么:“没什么大矛盾,因为两地分居他跟前妻的感情淡了,前妻守活寡也受累了。”顿了顿,“我估计是伺候他爹妈伺候的。离婚后日子照过,钱没少多少,还不用伺候老人。”
“他说的?”
耿致晔摇头:“说他前妻拿到离婚证就搬走,一刻也不愿意多待。我猜跟公婆没矛盾不会这么迫不及待。”
“有可能。”
耿致晔随口问:“这么关心他干嘛?”说出来,想到一个可能,“不是想把他介绍给陈小慧吧?”
叶烦白了他一眼,什么跟什么啊。
“那你问这么多干嘛?”耿致晔哼哼,“你该多关心关心我。”
叶烦扯一块馒头塞他嘴里:“关心你!”
耿致晔顿时有口难言。好不容易把馒头咽下去就抱怨:“想噎死我你跟参谋长一样潇洒?”
叶烦朝他脚上踩,耿致晔慌忙说:“吃饭,吃饭。”叶烦停下,耿致晔又嘴痒:“男未婚女未嫁,不能怪我多想。”
“他看起来比陈小慧大十岁,还结过婚有孩子,你觉着俩人般配吗?”
耿致晔:“一样废话多,除了专业知识,旁的一知半解,我看挺般配。”
叶烦懒得跟他打嘴仗,把缸子拉过来喝几口胡辣汤。
耿致晔适可而止:“其实我这边有个人选,就怕你嫌我乱点鸳鸯谱。”
“说说看。”
耿致晔回想一下,免得说错挨骂:“结过婚!”
叶烦不禁瞪眼。
耿致晔叹气:“这年头三十多岁的优秀人才有几个没结过婚?即便暂时未婚也有未婚妻。”
“也有吧。”
耿致晔:“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肯定有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1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