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难道我理解错了?”耿犇犇道,“那就是你吝啬啊。妈,又不是什么大缺点,至于这么不敢承认吗?”
楚风禾气得头疼:“我就不该回来陪你们过节。”
耿犇犇:“常年不着家,还怪我变得胡搅蛮缠。你能天天看着我,我会变成这样?”
“说来说去都是我的错?”楚风禾震惊。
耿犇犇:“我未满十八岁,需要监护人,还不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是我的错?”
楚风禾确定她说不过,真说不过:“你大妈也没给磊磊买过。”
耿磊磊在门外靠墙晒太阳,闻言勾头朝屋里说:“二婶,我妈没您工资高,她有心无力。”
楚风禾彻底无语了。
叶烦笑着解释:“二嫂,主要是大宝的吊坠真不贵。你结婚时二哥买的金戒指能换一个吊坠。”
二宝伸出手:“二妈,你看我的,还没有一个大金戒指重。你可以给姐姐买个这样的。”
叶烦担心儿女弄丢了或坏了,所以给二宝买的手链只有几克。给大宝买的吊坠极好也是因为玉籽便宜,还没有二宝的手链贵。
耿犇犇说他妈一个月工资就够了不是说谎,可能都用不完。
楚风禾不买不是因为没钱,耿犇犇不闹才怪。再说了,她几个月回来一次也没给孩子带礼物,虽然孩子都大了,看到堂弟堂妹有他们无心里也不是滋味。
杨梦夏没给耿磊磊买过礼物,但她把钱放叶烦手里,叶烦每月给耿磊磊五十块钱,耿磊磊可以自己买。
楚风禾和耿致挥也给于文桃一千块,让给她每月给俩孙子孙女五十,耿犇犇也没底气闹。
然而二宝把话说到这份上,楚风禾依然不松口,说没带这么多钱。
耿磊磊和耿卉卉翻个白眼去院里,跟堂哥坐一起晒太阳。
楚风禾抱怨他俩脾气大,又跟叶烦说,以后不能什么事都由着他们。
叶烦笑着转移话题,问她过年走亲戚的东西准备齐了吗。
楚风禾此次回家带了三包东西,一包是她的换洗衣物,一包是给于文桃买的东西,还有一包留着走娘家。
楚风禾点头表示准备好了。
叶烦看一下表,说可以准备午饭了。
楚风禾也看看手表:“十一点半,吃这么早?”
“早点吃饭早点和面包饺子。四五点天冷了包饺子冻手。”
楚风禾起身说:“我给你打下手。”
叶烦打开冰箱把保鲜层的鱼拿出来,楚风禾见状不禁问:“不是海鱼?”
“今年没海鱼。”供销社的生意没法跟往年比,便停止跟横山岛的生意。横山岛的渔民可以进城售卖,就不爱把新鲜的海货晒干,便顺势跟首都断了。
没人过来自然没人帮叶烦捎海味。
叶烦批发服饰那次想买点海味,可是她要清点款式,回来还要盯着卸货装车很麻烦,叶烦决定去菜市场买鱼虾。
比起海鲜,大宝和二宝更喜欢肉,可能因为以前海鲜可以随便吃,肉要算着吃,每次还不够塞牙缝的,导致兄妹俩跟叶烦到首都几年吃不到海鲜依然馋肉。
前几天叶烦便找村里人买一个猪腿和四分之一猪肉猪排,猪肉和猪排一分为二,自家留一半,给她妈一半。
除了猪肉她还买半只羊。于小舅直接送到叶烦院里,叶烦在车上切好分开有的挂绳上有的塞冰箱冷冻层。
叶烦到院里把鱼给二嫂就把绳上的羊肉拿去厨房,剁两斤留着中午烧羊肉汤。
鱼红烧,虾水煮,羊肉汤和芹菜炒肉丝,再来两个素菜,满满一桌,年三十这顿饭无论跟谁家比都称得上丰盛。
吃饭的时候耿犇犇想旧事重提被叶烦一眼瞪回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2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2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2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2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