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你买房我也没出钱,家里这些风扇、电饭锅都给你吧。”啧一声,“还得是我妈啊。”
耿卉卉被她姑逗得咯咯笑,也就是亲闺女敢这么埋汰。
再说耿致晔和叶烦,叶烦不想操心装修,耿致晔也不想操心,所以他先用公用电话给房主打个电话,带叶烦去家具齐全的那家。
那家人在东城,比叶烦和耿致晔离得远,俩人坐公交车到地方又在门口等十来分钟,来了一位四十多岁中等身材的女同志。
女同志到跟前打量一番叶烦,问耿致晔:“你爱人?你们两口子不像知青。”
叶烦胡扯:“回城好几年了。”
“知青买得起房啊?”女同志撇嘴。
叶烦:“我爸妈的钱和他爸妈的钱。我家和他家老宅都给他哥和我哥了。”
“难怪呢。”女同志推开门,院里荒草及膝,“十多年没人住。不过墙壁结实,房子不漏水,我经常叫我当家的来看看。”
大概临时收拾过,门窗上没有灰尘,只是颜色旧了,看起来是暗红色。
女同志先打开东厢房门,“这边房子比皇城根下的长一点,三间厢房和坐北朝南的正房中间有个胡同,厢房南头还有一间空地,以前我们就在空地上种菜种花。不过都是老黄历了。”
叶烦进去发现两间厢房通的,正对房门的外间像招待朋友的客厅,靠东墙是罗汉床,床上有个方几,靠北墙放着一个书桌,书桌后面是书架,书桌和书架上都空无一物。
外间和里间中间的墙其实是一个博古架,博古架中间是个圆形门,正对着圆形门靠南墙的是一张拔步床,西边窗下放着条几,以前可能是放花瓶摆件的,北墙是衣柜,床上和条几上都没东西,衣柜里肯定也空无一物。
没等叶烦问,女同志越过圆形门打开衣柜,里面果然是空的。女同志说:“以前是我哥的房间。我哥跟我爹走之前把贵重物品都带走了。隔壁单间是我大姐的,里头跟这个卧室布局一样。”
说是这样说,她还是打开房门叫叶烦看看。
房主大姐闺房对面是厨房,房主打开厨房门,说:“锅被我拿走了。小物件都在,我婆家有,拿过去摔碎了也不值得。”打开橱柜,“餐具其实也算老物件,不过是清末的。”指着一些竹编,“也都是老物件。”
叶烦:“隔壁两间也可以住人吗?”
女同志关上橱柜,带她们去隔壁,“这里原本是我和我娘的房子。”
叶烦奇怪她母亲怎么不住正房。
这两间房跟对面公子房布局差不多,但家具明显没那边好,那边像红木,这边像榆木,室内小家具也多,有写字的书桌,还有梳妆台圆凳子等等。
叶烦扫一眼,家具可以用,墙壁也没有渗水的痕迹,就要去正房看看。
女同志打开正房,靠北墙是条几,条几下放方桌,方桌两边是椅子,跟公子房外间很像。
叶烦走进去,客厅和东边房中间是木雕镂空墙,木墙东边便是卧房,靠东墙放着拔步床,南墙窗下是书桌和椅子,靠北墙放着衣柜。
客厅和西边房中间也是博古架,靠南墙窗下是拔步床,靠北墙放着大方桌,还有板凳,像是吃饭的地方。西墙是柜子,像是放家中珍宝的柜子。
女同志见叶烦盯着西墙柜子就把柜子打开,里面果然有很多东西。女房主一一拿出来,“这些花瓶瓷器是大清后期的,不值什么钱。笔筒是我哥我姐的,还有这些杂玉雕、砚台,跟我说都是好东西。真以为我没见过好东西。我父亲还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卖。家里的银勺子银碗字画玉佩都不舍得给我留一样,这些东西值钱的话他们不带走?你看这个笔筒,随便往哪里一塞就带走了,能占多少地方。”
叶烦顺手接过笔筒看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1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