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上课从不说话。”
耿致晔再次无言以对。叶烦忍不住同情他,“洗菜去。”
陶春兰下意识说:“冰箱里有肉。”
叶烦打开上面冷冻层,看到一大块肉:“这是,羊肉啊?还有冻虾?好像河虾?”
陶春兰点头:“小慧去村里买的。”
耿致勤:“我姥姥那边。”
叶烦心中一惊,赶紧问什么时候,这事都有谁知道。
耿致勤顿时想起那天叶烦和耿致晔带着大宝二宝出门前提醒过陈小慧别乱跑,然后他们前脚走,陈小慧后脚去耿家找耿致勤,见着耿致勤还抱怨叶烦唠叨。
叶烦见小姑子一脸心虚不敢说话,顿时明白:“我们去大宝舅爷爷家那天?高考前一天还敢乱跑,你俩真是——妈,你——”
“不要数落我。我不知道。”陶春兰道,“小慧说出去透透气,我心想换换脑子也好,没想到她往乡下跑。”
陈小慧现在想起来也不由得后怕,万一被自行车撞倒摔断手,她泄了气不想考大学,以后又得跟上辈子一样:“我——我那几天心烦,看到你们更心烦。”
叶烦没好气地说:“因为我叫叶烦?”
陶春兰不禁看向陈小慧,烦烦什么时候欺负过你?
陈小慧一见要被误会,犹豫片刻:“等我一下。”到卧室拿出一封信递给叶烦,“你看就行了。”
叶烦把虾和肉放桌子上,打开信,耿致晔扭头看信的内容,陈小慧见状就想骂人,可是他看都看了——就算不看,他跟叶烦是两口子,他问叶烦叶烦也有可能告诉他,“随便看吧。”
大宝扒着妈妈的胳膊,二宝爬到爸爸腿上,陈小慧见状气无语了。
耿致勤失笑:“你们一家真不客气。”
二宝识字少看不懂:“妈妈,写的什么啊?”
叶烦:“你小慧姨的一个亲戚叮嘱她好好考,还说考上大学别忘记他们,是他们把她养这么大。真无耻!”
二宝不明白妈妈为什么骂人,不过妈妈肯定没错:“真无耻!”
大宝点头:“一个亲戚也好意思——不对,妈妈,姨姨不是姥姥的女儿吗?”
叶烦:“他们只有俩儿子,很想要个女儿就把你小慧姨偷走。后来你姨长大听说她和你姥姥长得像,怀疑她不是他们亲生的找他们对峙,他们不敢隐瞒就把你姨送过来。”
大宝明白:“像同学偷我的笔被我发现,同学还给我,然后跟笔说,你在我家呆过,以后我需要你,你还得帮我写字吗?”
叶烦下意识点头,可是看到大宝稚嫩的小脸,不由得转向耿致晔,他真懂啊?
耿致勤、陈小慧和陶春兰坐对面长沙发上,听到大宝这番话三人面面相觑,现在的小孩都这么聪明啊。
耿致晔夸儿子一句,就问:“大宝,你说我们需要在乎你同学怎么想的吗?”
大宝不明白:“为什么要在意?”
“他是你同学啊。”耿致晔提醒。
大宝:“可是他是小偷啊。我应该叫大檐帽叔叔抓他。不过一支笔不用。诶,姨姨,你没叫人抓他们啊?”
陈小慧偷偷看一下陶春兰,见她面带微笑,很是欣慰地看着大宝,“毕竟把我养这么大。”
大宝好无语,想说你是不是傻啊。可是不可以对长辈没礼貌,大宝想了想:“同学偷我的笔,还给我的时候说,你看,我保护的很好。我还要谢谢他啊?”
耿致晔乐了,意有所指道:“吾儿聪慧!”
陈小慧又想骂人:“做不做饭?虾都化了。”
叶烦拿起虾和肉,踢一下耿致晔的脚。耿致晔把女儿放地上。大宝不禁问:“还没说完,就走啊?”
“你姨又不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1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