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懵的,想说耿大宝你耍赖,可大宝四岁,比她最小的妹妹还小两岁,还没到上学前班的年龄,只能上小托班。
廖苗苗不想承认也忍不住说:“大宝,你跟耿叔叔一样聪明。”
“我和叶烦烦一样聪明,我姥说的。”
就是这个时候!廖苗苗手中的沙包朝大宝飞去,大宝个小人精快速躲到妹妹身后,沙包啪嗒一声掉地上。她妹妹捡起来就抱怨:“不要一边说话一边丢沙包。”
廖苗苗想说她故意的,可谁能想到小鬼头不好骗:“谁是叶烦烦啊?”
“我妈啊。”大宝头也不回地说。
廖苗苗猜到了,依然故意问:“你说谁?”
“我妈!”大宝躲开沙包,跑到廖小妹那头才转身,“我妈叫叶烦。”
二宝大声说:“还叫烦烦。”
叶烦把暖水瓶冲满,准备叫俩小的进来洗脸刷牙吃饼干,到门边听到这话,她移到窗户边看到俩孩子忙着丢沙包,先自己洗脸刷牙。
耿致晔担心叶烦又逞强,买了米和盐水瓶装的一斤菜籽油就往家赶。到门口看到大宝和二宝就叫他俩继续玩,做好饭就叫他们,
大宝扔下沙包:“我饿了。”
“没吃饼干?”
大宝点头:“妈妈没叫我们。爸爸,叶烦烦肯定生气了。”
“叶烦烦原本没生气也因为你喊她叶烦烦生气了。既然没吃就忍一会。爸爸之前买了豆腐鱼和蛏子,蛏子出出沙晌午吃,我这就做豆腐鱼。”耿致晔说完就往屋里去。
廖苗苗不禁问:“大宝,耿叔叔会做饭啊?”
“会的吧。”在首都这些天,大宝经常看到他爸钻厨房,“我们继续。”
廖苗苗:“你又不饿了?”
“妈妈没叫我们吃饼干,回家也不给吃。”大宝拿起沙包,“我妈妈最最狠心。姥姥奶奶最疼我和二宝。”停顿一下喘口气,又说:“小姑和舅妈也疼我们。”
耿致晔把篮子给叶烦,晚起衣袖收拾鱼:“听见了吗?”
“小混蛋又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习惯了。”叶烦道。
耿致晔见两盒钙奶饼干都没拆,跟他走之前一样:“你也没吃?吃点垫垫,没那么快。还是得买个炉子给大宝二宝烤衣服。他俩贪玩衣服容易脏,没有那么多换洗衣服。”
“晚上洗就是了。”
耿致晔把豆腐鱼鱼头揪掉:“梅雨季快到了。下起来没完没了。”
“岛上也有?”
耿致晔:“离岸边没多远,那边的雨能下到这里。”
叶烦往洗菜盆里倒两瓢水:“居然没忘记买盆。”
“桌椅板凳从岸上买没法运过来,得麻烦家具厂和渔民。我找岛上的渔民做的。该做好了。有了柴,我又买了米,油盐酱醋也买齐了,胰子美加净从家里带了,还缺什么?”
叶烦朝客厅看一下,又看看空荡荡的厨房:“没有一点烟火气。”见他早上挑的两桶水还剩一桶,“怎么不倒缸里?”
孩子太小,耿致晔白天黑夜都没怎么睡。虽然这年头没人稀罕孩子,可也不能保证生不出的家庭不会铤而走险。耿致晔很累,昨天把缸刷一遍就不想动:“没刷。”
叶烦拿着刷锅的东西:“东北人都是用这个扫炕吧?”
“东北人用的是高粱做的。这里没人种高粱,不一样。”耿致晔道,“我来吧。”
叶烦没理他,搞得他有三头六臂一样:“没用过这么大的缸我也知道怎么刷。”
很快把里里外外刷干净,可缸里的水怎么倒出来是个问题。耿致晔擦擦手,无奈地瞥她一眼把缸放倒。叶烦震惊:“这么粗暴?”
“不然你怎么把底下的水弄出来,怎么再冲洗一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1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