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婚姻,一直分居[七零]》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于文桃下意识躲开。
叶烦无奈的双手叉腰盯着她,到底想干嘛?
于文桃没想干嘛。
于文桃对耿致晔大哥敬而远之,二哥在于文桃眼里本分木讷,二哥一家又跟她和耿父住一起,于文桃认为以后可以指望老二养老,所以把耿二哥的一对儿女当亲孙子孙女照顾。
耿致晔前途无量,又娶个有本事的叶烦,于文桃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叶烦切切实实把她女儿耿致勤放到眼皮子底下护着,于文桃待耿致晔和叶烦也多了几分真心。
爱屋及乌,于文桃喜欢大宝二宝。
这些天大宝二宝在耿家没闹过,于文桃不止一次跟街坊四邻炫耀,她小孙子小孙女最懂事乖巧。街坊四邻夸她好福气,又说有叶烦这个嫂子在,无论将来耿致勤嫁去谁家,婆家都不敢欺负她。于文桃愈发喜欢大宝二宝。
于文桃真想把二宝抱回去住一晚,见叶烦误会她,忍不住喊冤。可叶烦眼底的怒气快凝实了,于文桃不敢挑战她的底线,迟疑片刻把二宝递过去,尴尬地转向陶春兰:“那,陶大姐,你忙,天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陶春兰第一次见叶烦嫌弃于文桃还是大宝出生那天。耿父身体不好,陶春兰没敢惊动他,电话打到于文桃单位叫她下班回家告诉亲家叶烦要生了。
于文桃直接跟单位请假,回家跟丈夫说一声就去供销社找耿致勤,娘俩骑车跑去医院,见着陶春兰就问生了没,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产房门口团团转。耿致勤差点撞到孕妇,于文桃结结实实撞到医生身上,医生气得吼:“谁家家属?”
叶烦出来叫她先回家,于文桃终于想到生过孩子得吃东西。回家做可能来不及,她就回家拿饭盒,去国营饭店打一份鸡汤,又买鱼又买面条。
叶烦到预产期才跟单位请假。可能经常走动的缘故,她生的特顺利,几乎没遭罪。否则叶烦也不敢生第二个。
陶春兰见于文桃连她的那份也买了,觉着这个亲家还不错。
那年耿致勤刚满十六,叶烦就把她弄去供销社。工资跟临时工一样,但福利跟有编制的一样,经常往家拿挑剩的菜,或者被熊孩子撞散的糕点等等。于文桃不许她占公家便宜——吃相难看会被人瞧不起。耿致勤说大家都有。每到傍晚都特价处理,很多人去买。到下班没卖完才叫职工们平均分分。
叶烦什么都不缺,又住娘家,于文桃不知道怎么谢她,就要喂叶烦喝汤吃面。
于文桃哪会这么伺候人。孩子都没带几天。耿致勤五岁前,她姥姥带的。五岁后跟着她大嫂。十岁后跟着二嫂。可于文桃认为伺候人不难。第一口鸡汤叶烦喝一半,一半顺着嘴角流到衣服上,于文桃赶忙拿手绢帮她擦,结果忙中出错把面打了,护士没看见踩到差点滑到。
叶烦要不是知道她没坏心眼得给她一大嘴巴子。耿致勤快吓哭了。看在小姑子的面上,叶烦仅仅埋怨几句。陶春兰觉着叶烦的口气像训孩子,就说以后别那么说,于文桃就算不是婆婆,也是比她大二十多岁的长辈。
陶春兰见于文桃怪可怜的,微微叹了口气,瞪闺女:“烦烦,你婆婆就是不舍得二宝,凶什么?!”
二宝不禁抓住妈妈的衣服,于文桃见状心疼坏了:“亲家母,小声点,吓着我们家二宝。”
陶春兰眼前发黑,她就不该多这个嘴。
叶烦想笑:“二宝,下来跟哥哥玩儿去。我送奶奶回家。”
于文桃摇头:“不用,看得见。”
“我送你回去!”叶烦又说一遍。
于文桃顿时不敢跟她犟,小声嘀咕:“几里路有啥好送的。大宝二宝都不在,这么早回去干嘛。”一边说一边往外走,压根没打算等叶烦。
叶烦赶忙把闺女放地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亲相到老同学是种什么体验? ——谢邀,人在床上,饭在锅里,她在旁边看文献,还嫌我衣服穿少易感冒,不解风情怎么办? 林冉在三十岁时,相了场亲,不料遇见老同学。 记忆中的傅临菱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们一个呼朋引伴,天性散漫爱自由;一个孤僻沉默,存在感几乎为零。 然而多年过去,南辕北辙的两人现如今坐在了同一张桌上,林冉看着面前高冷喝茶的大美人,实难联想到昔日沉默寡言的胖姑娘。 更没想到,两人迅速扯了证
其他 25万字 1个月前
从不情绪内耗的乔子曼近来遇到了两件烦心事。一是被老妈用三百六十种花式手段逼迫相亲。二是被公司空降来的女上司各种找麻烦刁难。 女上司名为池音。长了张明艳映丽的脸。打扮精致气质绝佳。工作起来更是雷厉风行。即能貌美如花又能赚钱养家妥妥的新时代优质女性,如果这女人不处处找她麻烦就好了。当工作量翻倍的时候。当完美稿件被那人鸡蛋里挑骨头无情退回99的时候。当每每加班到与孤灯为伍的时候。乔子曼绝望了。但让她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现代魔女的归宿多种多样,有的归还大地,有的投奔往昔,有的归于第一,有的堕为人类。而在做出抉择之前,还有一段可以短暂停留的时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新的都市传说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向魔女支付代价,对方就将实现你的愿望。 愿望的代价多种多样,却始终与金钱无关,小到陪伴在枕边的破旧玩偶,大到眼睛、心脏或者灵魂。 ——要是更大的愿望呢? “那就要冒一些风险了。”
都市 70万字 1个月前
宁安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大草原一只母狮子。 刚成年,还不会捕猎,不敢吃生肉的那种。 战战兢兢在草原上裸奔三天后,她饿得头晕眼花。 宁安决定放弃底线,珍爱生命。 她撅着屁股,蹲在草丛里盯着不远处一窝羚羊,决定跟它们决一死战。 刚准备冲刺,屁股被不明生物舔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妈妈啊……
其他 188万字 1个月前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 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 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 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 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 “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 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
其他 73万字 1个月前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
都市 8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