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水鹊无所适从,虽然深入巫魔会的境况危机四伏,但他还是低头左右看了看,避免不了地在意道:“有木渣子……”
干枯的碎末儿全沾在他坐下去的外袍底了。
这袍子还是别人借给他的,弄脏了多不好。
他下意识抬眼望向炼金术士。
圆圆钝钝的眼角,眼睛又大又水。
炼金术士停了一下,转头问杂戏演员,“有什么东西能垫一下?我没带外套。”
杂戏演员:“……”
魔术师凭空变出一个天鹅绒的软垫子来。
拍了拍绒面,放到枯树干上,眉峰平缓,语气却戏谑道:“坐吧,爱丽丝?”
不知道是不是不再伪装成为流浪马戏团了,他之前的麻布制作的阿鲁特袍不见踪迹,上身羊毛粗绒布外套是微绿的色调,整洁干净,领子极高且硬挺。
炼金术士不解:“他告诉我,他叫鹊。爱丽丝是谁?”
魔术师微笑,“魔笛手的教子。”
他的话像谜语,让炼金术士摸不着头脑。
大概是“魔笛手”这个词引起了水鹊的警惕,他坐在软垫上,瞧起来稍许不安,环视一圈没有对方的身影,视线便悄悄瞥向远处林边的马车。
四轮马车,没有当初乘载水鹊时那样华丽,简朴许多,灰棕色与叶纹,能够轻易隐入夜色与深林。
马车的车窗并没有透出烛光。
魔术师好像猜出了他心中所想,解释:“别担心,他不在。”
杂戏演员看水鹊还是疑惑的样子,替魔术师补充解释:“那家伙在冬眠,自从……”
他回忆,“嗯,两年前,两年前回到维斯山脉时,就回城堡沉眠了,或许现在正在地下室的棺材里呼呼大睡吧。”
炼金术士打断他们之间的话。
“怎么?你们之前就认识?”
杂戏演员长话短说,“他是多克郡那个路易斯的第三子,我们之前请他到我们马车上做客,惊动了圣廷,西尔卫斯特过来接的人。”
即使他这么说,炼金术士也能猜出来肯定是他们可耻地绑架了别人家的孩子。
并且,西尔卫斯特的名讳让他顿了一下。
尽管如此,炼金术士还是不愿意相信像水鹊这样的也能当骑士,辩驳道:“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就蹲在树丛那里,这么小一只,和猫差不多,我差点没发现他。”
炼金术士越说越夸张,甚至试图用手比划出当时水鹊躲着的画面。
没留心水鹊饱含阻止意思的眼神,炼金术士还在说:“我当时没看到正脸,还以为他是个小女巫!后来我问他,是不是小男巫,你怎么也不否认?”
他说到最后,转头问水鹊。
水鹊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说:“我也……我也没有承认啊。而且我当时,有说不是的,但你没有听。”
他的话让炼金术士回忆起自己是怎么强行把水鹊带到这里的。
自己甚至还为对方既不涂香油也没有骑扫帚的行为找好了理由。
炼金术士罕见地沉默了。
在场的其余人用难以言喻的眼神盯着他。
过了一会儿,炼金术士又力图证明自己的判断没有问题,“可是,你们看,他这样的哪里像是能当骑士的?”
他倾身,大手半托半掐地,虎口夹住水鹊的下巴尖儿。
炼金术士信誓旦旦,“肯定弄错了,他脸估计还没我巴掌大,整个人又这么、又这么软,这么白,和那群整天奉着什么伟大骑士精神喊打喊杀的,哪里像了?”
脸颊被手掌裹住,软嫩的颊肉都从指缝里露出来一点儿,水鹊紧紧蹙起眉,艰难地反抗,“放、放手,你有点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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