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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纯学弟[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也许有办法,阿弥伽如果成为血族就可以。

但蒲遥需要变强,他需要成为一只强大的吸血鬼,才能对阿弥伽进行初拥仪式。

蒲遥说:“我要变强。”

阿弥伽温柔的笑着:“怎么突然要变强?慢慢来,遥遥有的是时间,不要太辛苦了,我会一直保护遥遥的。”

蒲遥摇了摇头,阿弥伽只记得那双宝石般美丽、泉水般清澈的眼睛认真的看着他:“没时间了,你会老去,你会死,我想实现你的愿望。”

阿弥伽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刻,他的手在发抖,他的心脏在狂跳,他心爱的美人是那么认真的看着他,在为他打算。

为他们未来在打算。

“阿弥伽,你变成吸血鬼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你的身体越年轻,初拥的成功率就越大。”

这几乎是无上的诱惑。

阿弥伽是那么想和蒲遥在一起,只要他点点头,也许就可以了。

他几乎忘记自己是怎么忍住的,是那么艰难的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不,遥遥,我爱你,但是我不愿意成为吸血鬼。”

蒲遥又听见那只心魔在笑:“你看,他其实也不那么爱你,他是神官、是教皇,他的心中第一是他信仰的光明神,如果有一天,你和他的信仰有冲突,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抛弃你。”

蒲遥当时也以为,阿弥伽是教皇,所以不愿意成为吸血鬼。

血族和神官毕竟是对立的。

但是蒲遥很尊重他的选择。

因为一切都是阿弥伽的愿望,阿弥伽许愿是“永远和他在一起”,蒲遥只是想实现他的愿望,如果阿弥伽不愿意,蒲遥也不强求。

等阿弥伽死了以后他可以继续在人类世界生活。

人类的生命太短暂了,他亲眼见到一名人类的女孩因为自己养的小狗死去而伤心。

蒲遥想,也许到时候他也会伤心那么一会儿。

他记忆里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他没有那样伤心的概念,在他眼里阿弥伽像一只小狗,也许终有一天会离别。

因此他特别珍惜当下。

阿弥伽也对他很好很好。

他们又找到了一座阳光照射不到的城市,这里有一所废弃的教堂,阿弥伽经营起了这座教堂,他们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阿弥伽在教堂不远处是一块难得能照射到阳光的土地,阿弥伽在里面种植了玫瑰还有草莓,蒲遥偶尔在夜晚会吃掉一两片花瓣。

算是小零食。

小小的草莓也能被他做成各种花样,后来还种了一棵石榴树。

每当春天的时候,石榴花开得特别漂亮,蒲遥有时候会做一些冒险行为,比如说在阳光照射的清晨躲在石榴花下。

好几次都把阿弥伽吓得脸色苍白。

蒲遥说:“对不起,你别生气,只是阳光太美了,想近距离看一看阳光。”

金色的阳光洒落,像阿弥伽金发一样美丽,鲜红艳丽的石榴花在阳光下绽放得张扬夺目,蒲遥为这样热烈、鲜艳的颜色着迷。

阿弥伽连忙抱住了他:“不用说对不起,是我没把遥遥养好。”

之后石榴树种得更多了,多到即使是白天,蒲遥也能踩着树荫,在底下悠闲的看阳光和花,阿弥伽还给他做了个可以摇摆的沙发椅,蒲遥不仅可以坐在这里看阳光,晚上也可以在这里看星星。

沙发椅很大,一个人绰绰有余,两个人刚好合适,阿弥伽经常和他一起坐在这里看星星看阳光,也看后花园的花。

有时候也会在这里吸阿弥伽的血。

他的力量那么强大,蒲遥每天只需要一滴血就行,其实一滴血最多能支撑一周,但是蒲遥馋,有时候细小的血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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